8月19日,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酒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努力在“十四五”期间打造“三千”基地,建设第二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全市风电装机新增1460万千瓦(力争累计达2400万千瓦以上);建设千万千瓦级光电基地,全市光伏+光热装机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力争年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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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十四五建立第二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2022-09-01 10:23 来源:酒泉市人民政府 

8月19日,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酒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努力在“十四五”期间打造“三千”基地,建设第二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全市风电装机新增1460万千瓦(力争累计达2400万千瓦以上);建设千万千瓦级光电基地,全市光伏+光热装机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力争年发电量突破1000亿千瓦时,打造千亿级外送能力,提升新能源外送比重,实现酒泉新能源在全国多地输送配置。

发展目标方面

电力装机及其他:建成酒湖工程配套460万千瓦风电项目,启动建设1000万千瓦平价风电项目;建设1000万千瓦以上平价光伏基地;以国家首批光热示范项目为基础,打造百万千瓦级光热基地。

原文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酒各单位:

《酒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酒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酒泉市能源局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二年

目 录

前 言 (1)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 (1)

(一)发展现状 (1)

(二)发展环境 (9)

(三)发展条件 (10)

(四)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2)

(五)能源需求预测 (15)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17)

(一)指导思想 (17)

(二)基本原则 (17)

(三)发展定位 (18)

(四)总体思路 (19)

(五)发展目标 (20)

(六)产业布局 (26)

三、重点任务 (30)

(一)打造高比例清洁能源基地 (30)

(二)优化化石能源产业 (35)

(三)打造能源装备制造产业 (37)

(四)构建绿色低碳能源运输综合网络体系 (39)

四、推进能源消费方式转变 (42)

(一)提高全社会新能源消费比重 (42)

(二)加强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 (44)

(三)强化工业、建筑和交通节能管理 (45)

(四)提高城乡用能效率 (46)

(五)推进用能方式变革 (47)

五、加快构建电能消纳体系 (49)

(一)电能就近消纳体系建设 (49)

(二)电力外送市场开发 (51)

六、推动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 (54)

(一)能源体制改革 (54)

(二)能源科技创新 (56)

(三)建立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57)

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59)

(一)“三线一单”符合性 (59)

(二)规划符合性 (60)

(三)环境承载力 (60)

(四)环境影响预测评估 (63)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65)

(六)结论 (65)

八、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66)

(一)风险识别与估计 (66)

(二)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66)

(三)风险等级 (67)

(四)风险分析结论 (68)

九、投资及效益分析 (69)

(一)投资估算 (69)

(二)综合效益 (69)

十、政策及保障措施 (71)

(一)加强组织实施 (71)

(二)完善行业管理 (71)

(三)增强支持体系 (72)

(四)强化服务保障 (72)

附表一 酒泉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续建重点项目表 (74)

附表二 酒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表 (76)

附 图 酒泉市新能源发展规划布局图

酒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的关键时期。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动力。酒泉是传统能源发展较早的地区,是国家能源开发重点区域之一,也是国家西油东送、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及清洁能源外送基地。编制实施好酒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五大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国家“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战略有效落实,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有效途径;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十大生态产业、“富民兴陇走前列”,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决策部署和酒泉市委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立足一个定位,坚持两极联动,实施四大战略,创建六大示范区,全方位推动酒泉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的重要支撑,对加快推进酒泉能源产业高质量、可持续、绿色多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能源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19〕41号)和酒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酒政办发函〔2020〕25号)的要求,制定《酒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是《酒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配套的专项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酒泉市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对能源发展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完善行业管理、增强支持体系、强化服务保障等保障措施,是指导酒泉市“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年限为2021年~2025年。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错综复杂的国内国际发展环境,酒泉能源行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突出“五大发展”新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国家能源战略,发挥优越的资源禀赋和良好的基础条件,不断优化能源结构,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十三五”能源规划目标,为“十四五”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电力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十三五”末,全市并网装机容量达1648万千瓦,比“十二五”末增长46.4%,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304万千瓦,占总电力装机79.1%。其中:风电装机增加65万千瓦,达到965万千瓦,增长7.2%;光伏发电装机增加137万千瓦,达到270万千瓦,增长103%;火电装机增加256万千瓦,达到344万千瓦,增长290.9%;水电装机增加4万千瓦,达到50万千瓦,增长8.7%;光热装机1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万千瓦,实现光热发电与生物质发电零的突破。全球首个聚光面积最大的敦煌首航节能10万千瓦项目和首个熔盐线性菲涅尔敦煌大成50兆瓦光热发电项目正式商业化运行,填补了全省光热发电空白。全市首个生物质发电玉门天宁3万千瓦项目建成并网;首批平价风电示范项目华能瓜州50兆瓦、中核汇能玉门黑崖子50兆瓦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年平均利用发电小时数达到3400小时以上,创风电历史新高,也为大规模建设平价清洁能源基地积累经验做出了贡献。酒泉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项目全面启动建设,在全国率先建成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能源供给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能源供给全面增长。玉门油田累计完成投资78.65亿元,生产原油213万吨,加工原油968万吨;完成煤炭关停退出,整合保留7家企业,设计产能为210万吨/年;电力供应能力持续增强,发电量由2015年的170.4亿千瓦时增加到2020年的336.8亿千瓦时,累计发电量1285.7亿千瓦时,相比“十二五”期间增长73.75%,其中新能源发电量869.9亿千瓦时,相比“十二五”期间增长78.4%。实现减排二氧化碳约8073万吨,减排二氧化硫约291万吨,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做出了卓越贡献。

能源消费平稳增长。“十三五”期间,酒泉市能源消费总量由2015年的399万吨标准煤增长到2020年的436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1.83%。用电需求快速增长,2020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达76.5亿千瓦时,年均增长10.6%;天然气消费量25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36.4%;油品(成品油)消费84万吨标准煤,年均下降3%;煤炭消费260万吨标准煤,年均下降3.5%。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9%,比“十二五”末提高16%,电能替代比例24%,比“十二五”末提高20%。

传统能源提质增效。“十三五”期间,石油开采持续稳定,煤炭产能持续优化,综合效益逐步提高。原油生产保持稳产40万吨/年,环庆区块快速建产,至2020年开采量达到11.8万吨/年;原油加工量保持在200万吨/年,炼油化工实现扭亏为盈,总体盈利9.3亿元。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煤矿企业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工作,煤炭开采方式由小型化、分散化、低效益转变为大型化、集约化、高效化,关闭退出落后煤矿,共退出落后产能123万吨/年,整合保留煤矿7家,生产能力210万吨/年。吐鲁矿区整体规划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肃北红沙梁煤矿440万吨/年项目顺利推进。

电力主网架和农村电网不断完善。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新疆—西北主网联网750千伏一、二通道工程和河西750千伏第三通道工程建成投运。至“十三五”末,全市累计建成750千伏变电站4座,330千伏变电(升压)站27座,110千伏变电(升压)站137座,35千伏变电(升压)站98座。省际间电网联络不断强化,酒泉750千伏电网形成南北两条主干道,西联新疆电网,东联甘肃主网,南联青海电网,南北两条主干道通过敦煌-沙洲两回线路互联;330千伏电网以敦煌、沙洲、莫高、酒泉750千伏变电站为枢纽点形成分片合理、相互联络、运行灵活的坚强电网格局,全市电力外送能力达900万千瓦以上,有力支撑了新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全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进一步加大,“十三五”时期,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农村供电安全性、可靠性及供电质量明显提高。

就近消纳能力稳步提升。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大用户直购电交易、现货交易,企业由2017年7户增加至2020年205户,合同交易电量由2017年0.28亿千瓦时增加至2020年22亿千瓦时,增长近79倍。清洁能源供暖示范项目成效显著,2019-2020年供暖期,全市实现清洁取暖面积3672万平方米,占总取暖面积的63%。肃州区清洁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成并网,是全省首个国家级清洁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敦煌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已改造替换183座燃煤锅炉,推广新能源汽车340辆,配套建成266个直流充电终端设备的充电中心一个,城市公交全部采用了新能源汽车。通过有效措施,全市弃风弃光问题得到了很好解决,风电满负荷发电小时数由2016年的1013小时增加至2020年的2017小时,光伏满负荷发电小时数由2016年1086小时增加至2020年的1511小时,为酒泉新能源基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调峰能力进一步增强。甘肃电投瓜州常乐电厂一期2×100万千瓦调峰火电项目建成投运,二期2×100万千瓦调峰火电项目开工建设,系统调峰能力显著增强;酒泉—湖南±800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输送能力达到650万千瓦,为风电二期项目正常上网提供了坚强保障。玉门昌马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全力推进,可研编制工作正在加紧开展。中能智慧720兆瓦时网域大规模储能电站项目,其中瓜州60兆瓦/240兆瓦时储能项目已建成投运,进一步提升了电网系统调峰能力。

国家能源通道更加稳固。酒泉是“疆煤东运”、“蒙煤南下”的桥头堡与集散地,是西北能源外运大通道,是中亚国家、新疆地区向内陆地区输送油气资源和电力过境的重要节点城市,具有保障国家能源大动脉安全的职责。国家石油天然气大干线西一线、西二线、西三线、乌兰成品油管道干线、鄯兰原油管道等横贯全境,油气管道长度达2508公里,西气东输三线工程全面建成,四线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及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昌吉—古泉±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贯穿全境。酒泉市积极做好能源通道的风险管控,建设安全畅通的能源输送大通道,形成长期可靠、安全稳定的能源供应渠道,为构建多元化稳固的能源供应格局做出巨大贡献。

装备制造产业全面复苏。“十三五”期间,紧紧围绕“富民兴陇走前列”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目标,全力破解新能源发展瓶颈,实现了“发电、用电、送电”全面增长的局面,酒湖直流配套工程全面启动建设,带动了装备制造产业全面复苏,外迁的风光电装备制造企业逐步回迁,产能企稳回升。以开发区为平台,内联外引、补链强链、固本开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和培育了一批带动性强的高新技术项目。风光发电装备制造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倍,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8.6%。

能源扶贫成效显著。持续推进能源民生工程助力扶贫攻坚,多措并举开展精准扶贫。新争取瓜州县4兆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累计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9.6兆瓦,实现贫困村动力电畅通,通过能源项目总计带动贫困户2935户,为每户贫困户每年带来经济收益3000元。

能源助力生态安全。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完成能源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全力打造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打下坚实基础。

表1-1 酒泉“十三五”能源产业发展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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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内为五年累计值。

“十三五”期间,酒泉市能源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十三五”初期弃风弃光率偏高,影响了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煤炭开采规模小,产量低;电能就地消纳和利用占比低;电源企业受各种因素限制,收益未达到预期水平;能源行业协调发展一体化程度不高,调峰能力与新能源快速发展需求不匹配,各类能源互补不足;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层次较低,延链补链不足,同质化、低水平项目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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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酒泉市“十三五”期间能源发展对比图

(二)发展环境

从国际能源发展环境看:“十四五”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际局势变化快速且复杂,呈现高度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能源领域首当其冲。新冠疫情重创了原本脆弱的世界经济,也使油气市场陷入一段较长的低迷时期。随着多个国家宣布碳中和目标,世界各国将围绕“减碳、低碳、封碳以及碳循环利用”而展开一场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及商业创新大赛。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将在以传统油气为主的化石能源基础上,将把更多投资转向节能减碳和清洁能源技术领域。

从国内能源发展形势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能源行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能源生产国、消费国,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我国能源发展指明了方向,开辟了中国特色能源发展新道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应对碳排放带来的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持续推进碳减排,引领全球化治理行动,这对能源的清洁化和低碳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国家将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等行动,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

从省内能源发展环境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始终保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推进十大生态产业迅速增长,主动抢占“一带一路”五个制高点,经济增长保持在平稳运行区间,实现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文明不断进步。甘肃省出台《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把加快发展生态产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核心与关键。甘肃省“十四五”期间将新能源、化工和军民融合等产业作为发展重点,支持酒泉地区在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基础上向特大型风光电基地迈进,积极推进太阳能热发电无补贴发展,形成风、光、储等融合发展新格局,这为酒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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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条件

能源资源富集。酒泉地区属于国家风能资源Ⅱ类资源区,太阳能资源Ⅰ类资源区,也是甘肃省风能资源最好、太阳能资源最丰富地区,境内瓜州、玉门素有“世界风库”和“世界风口”之称。风能资源理论储量2亿千瓦,可开发量约1亿千瓦。太阳能资源理论储量20亿千瓦,可开发量约10亿千瓦,年平均日照时数约3300小时,全年太阳辐射总量约6300兆焦/平方米。煤炭已探明储量6.5亿吨,占甘肃省已探明储量的2.23%;石油已探明储量2.2亿吨,占甘肃省已探明储量的10.29%;水能理论蕴藏量140万千瓦,技术可开发量120万千瓦,占甘肃省的9.86%;各类农业废弃物及秸秆资源量131万吨,林业废弃物资源总量60万吨。富集的能源资源是酒泉能源产业在新发展格局下,大规模、大基地、集约式发展的重要优势。

区位优势明显。酒泉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重要节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是甘肃连接蒙古国西部、内蒙西部、新疆东部及青海西北部向西开放的战略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西接新疆、东北连接蒙古国、北与内蒙西部接壤,东南与青海连通,运输网络辐射贯通西北五省。西气东输、西油东送、西煤东输通道横贯全境,是国家布局的陆港型物流枢纽载体城市,地理区位条件和空间承载能力在全省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座拥国家卫星发射基地和首个国家级核技术产业园,国家确定的首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在国家地缘政治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发展条件优越。酒泉能源项目规划区域均属国有未利用戈壁荒漠,不占耕地,无需移民搬迁,建设中矛盾少、社会风险小。县(市、区)风、光电产业园已建成,道路、通讯、电网、供水、园区绿化等配套设施日臻完善。在投资环境、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等非技术因素方面优势突出。

品牌效应显著。酒泉是核工业的发祥地,孕育了伟大的“铁人精神”“航天精神”等宝贵精神财富,在这里诞生了中国第一个石油工业基地和世界首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示范基地,东风航天城、中核四O四、核技术产业园等多个国之重器坐落境内。受到国家、甘肃省新能源项目特许、税收等多种优惠政策,依托风光资源优势,形成了以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玉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瓜州工业集中区为辅的装备制造产业基地,特色鲜明、产业体系完备,成为能源梯度转移、集群化发展的重要载体。

(四)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面临的机遇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酒泉能源指明新方向。实现碳达蜂、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为实现双碳目标,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国家推行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国家规划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为酒泉新能源产业发展道路点亮了新的路标、指明了新的方向。

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为发展带来新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优化西部地区能源结构,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培育一批清洁能源基地。加快风电、光伏就地消纳,支持符合环保、能效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中。继续加大西电东送等跨省区重点输电通道建设,提升清洁电力输送能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35年远景目标,对新能源发展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有利于酒泉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积极参与融入“一带一路”开发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立足新发展阶段,建设河西走廊经济带,探索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新模式,发挥经济廊道区域优势和资源优势,为酒泉市能源产业加快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区域中心城市定位为建设赋予新动能。省委赋予酒泉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要求担负起河西经济腾飞龙头的重任,是对酒泉发展确立的新坐标。市委、市政府为落实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目标,提出了“立足一个定位,坚持两极联动,实施四大战略,创建六大示范区,全方位推动酒泉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为酒泉倾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多点支撑、多极驱动、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为酒泉大力发展新能源,持续推进河西地区特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赋予新的动能。

平价时代为清洁能源发展创造新优势。“十四五”期间风电光伏发电将进入平价阶段,摆脱对财政补贴的依赖,实现市场化发展、竞争化发展。酒泉市风光资源富集,具备大规模开发、大基地建设的条件,可实现光伏发电项目大规模、低成本、市场化发展新格局,在平价时代开发建设更具有竞争优势。

高效利用为传统能源发展注入新活力。推进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发展,加大煤炭油气勘探、综合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力度。吐鲁矿区整体规划稳步推进,红沙梁煤矿440万吨/年大型煤炭生产项目开启了酒泉煤炭产业大型化、规模化、高效化发展的新篇章。玉门建化、瓜州柳沟、金塔北河湾等工业园区快速发展,煤化工项目陆续入驻,提升了煤炭产业附加值和利用率。“十四五”期间中石油集团着力打造中国西部新能源示范企业和清洁能源基地,将坚持效益发展勘探开发业务、高效发展炼油化工业务、稳妥发展新能源业务、努力实现从传统油气能源向清洁综合能源融合转型发展,为酒泉传统能源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生态安全要求为能源建设提供新保障。酒泉生态环境脆弱,地广人稀,境内的祁连山、黑河、疏勒河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河西走廊干旱区绿色生态产业经济带,促进能源资源配置绿色转型升级,以祁连山生态环境修复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推进实施一批重大能源生态保护工程,保护好酒泉生态环境和推动酒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助于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升和增强黄河流域上游地区水源涵养能力,为祁连山生态环境修复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在新发展格局中,随着国内大循环活动日益强劲,我国内需潜力不断释放,围绕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布局,积极融入国内大市场,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提升集聚发展要素,有利于酒泉新能源和基础原材料产业国内市场再造,以高质量供给和多样化需求助推电力消纳发展。国内大循环的要求和东南部电力供应趋紧的现实,为酒泉清洁能源外送基地的电力消纳市场带来更多机遇。

2.面临的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国际政治经济复杂严峻形势,“十四五”时期我国及酒泉能源发展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能源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能源建设与市场消纳的矛盾仍将在一段时期内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外送能力和就地消纳水平依旧制约着本地新能源项目的建设,跨省跨区电力消纳机制、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清洁能源消纳机制还需健全。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智能化技术上依然存在差距,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当中高端核心产业在酒泉市落地较少,新能源在规模提升的基础上还应补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产链。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酒泉能源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能源发展机遇叠加和较快发展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酒泉能源产业发展必须立足本地实际和发展阶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规划统筹,健全体制机制,促进高效利用,完善政策扶持,加大科技创新,提升技术水平,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巩固酒泉在全国重要新能源基地地位,打造西部地区新能源发展领军城市。

(五)能源需求预测

我国能源需求将持续增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目标,人均能源消费水平将不断提高,刚性需求将长期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了明确任务。总体来看,“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边界条件、发展逻辑以及发展机制都将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进入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的新阶段,能源消费结构将向清洁低碳加快转变,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会大幅下降。目前,我国水电、核电、风电、光电等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15.3%,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

“十四五”期间,酒泉市将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通过微电网、清洁取暖、电能替代等措施,不断提升本地电能消纳水平和非火电调峰能力、发展新型电力消纳模式,预计全社会用电量由2020年底的76.5亿千瓦时增长到2025年的150亿千瓦时。加快常乐电厂二期项目建设,发挥酒湖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最大输电能力,外送电量达400亿千瓦时;挖掘青豫直流、陇东直流外送潜力,力争搭车外送电量200亿千瓦时;争取750千伏西北环网和省内电网消纳250亿千瓦时,外送电量总量达到850亿千瓦时。预计“十四五”时期酒泉市发电总量达到1000亿千瓦时。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积极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机遇,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酒泉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立足一个定位,坚持两极联动,实施四大战略,创建六大示范区,全方位推动酒泉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打造国家重要的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业基地”总体要求,以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能源与生态和谐发展,坚持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并重,风、光、水、火、氢、核、煤、油、气并举,统筹推进新能源跨区域外送和就地转化与消纳,全面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全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着力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科技引领、创新发展。积极吸纳国家科技发展成果,利用清洁能源规模发展优势,强化规划科技引领作用,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创新能源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统筹考虑能源资源禀赋和分布特点,发展需要与可能,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实现“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协调发展。

——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坚持加强生态保护和发展生态经济有机衔接,形成多元化生态建设投入机制,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崛起。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打造绿电产业园,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

——合作共赢、开放发展。依托“一带一路”政策,完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以企业为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推进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推进国际国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打造内外联动、东西开放的全面开放格局。

——确保消纳、共享发展。加强智能电网建设与能源互联网建设,积极拓展本地用能渠道,深挖已有的外送通道潜力,加快建设外送新通道,促进能源消纳互联共享,确保能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发展定位

抢抓“双碳”重大机遇,坚持基地化推进、大电网外送、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构建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的绿色能源体系,建设千亿级新能源产业链,建成全国新能源产业示范区。

打造国家级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光电基地,即以风电、光电的大规模集中开发为基础,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有效中和碳排放,为我国早日实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

打造绿电大规模外送基地,即以新能源大规模集中开发为基础,形成每年千亿规模的送电能力,以高比例绿电为特色,对标我国各省区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指标,积极推进“陇电入沪”、阿克塞到华南地区的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形成绿电大规模外送优势。

打造技术领先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即装备制造技术、非火电调峰、制氢、光热四个领域形成领先优势,着力建设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实施全产业链倍速发展计划。以新能源为引领,带动装备技术研发,做强风电、光伏、光热、储能、氢能、智慧电网六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打造新能源装备研发高地、新技术新产品试验平台和发布基地。加快建设火电、光热、燃气发电、抽水蓄能、氢储能等调峰项目,着力提升调峰能力,为早日实现区域碳达峰奠定基础。

(四)总体思路

发挥酒泉能源资源综合优势、能源产业基础和开发利用潜力,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国家级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光电基地;贯彻落实国家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以建设新能源外送基地为基础,以提升本地消纳能力和调峰能力、发展新型电力消纳手段为支撑,建成全国新能源产业示范区;以新能源发展为引领,带动石油、煤炭等传统能源行业协同发展,发展绿色低碳能源运输综合网络体系、巩固重要能源战略通道地位;以新能源快速发展为基础,带动装备制造业实现倍速发展,引导能源消费方式转变,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

努力在“十四五”期间打造“三千”基地,建设第二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全市风电装机新增1460万千瓦(力争累计达2400万千瓦以上);建设千万千瓦级光电基地,全市光伏+光热装机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力争年发电量突破1000亿千瓦时,打造千亿级外送能力,提升新能源外送比重,实现酒泉新能源在全国多地输送配置。

(五)发展目标

1.能源建设目标

煤炭:金塔紫山子煤矿改扩建120万吨/年、肃北牛圈子4号煤矿改扩建60万吨/年、银玄煤矿整合君泰煤矿60万吨/年、吐鲁煤矿改扩建210万吨/年、红沙梁煤矿新建440万吨/年、凯富煤矿整合鑫海60万吨/年等6户煤矿项目建成投产,年生产能力达到950万吨。

石油:玉门油田原油产量40万吨/年,原油加工200万吨/年,争取建设500万吨国家战略原油储备库。

天然气:建设西气东输四线酒泉段工程。

电力装机及其他:建成酒湖工程配套460万千瓦风电项目,启动建设1000万千瓦平价风电项目;建设1000万千瓦以上平价光伏基地;以国家首批光热示范项目为基础,打造百万千瓦级光热基地;开工建设昌马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大力推进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的阿克塞80万千瓦、肃北东180万千瓦等4个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借助国家、省上实行滚动管理的政策机遇,力争“十四五”期间再开工建设两个抽水蓄能项目;稳步推进水电站开发,力争建成柳沟峡、月亮湾一级、疏花干渠等水电项目;推动储能多元利用,布局开展风储、光储、大电网储等电化学储能项目,力争电化学储能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以上;建成常乐电厂二期3、4号机组200万千瓦火电及玉门油田200万千瓦燃气轮机发电项目,力争巴丹吉林沙漠基地配套煤电600万千瓦项目列入国家规划,并开工建设;建设玉门、金塔两座750千伏变电站、玉门花海330千伏变电站及配套电网等工程,争取扩建750千伏酒泉变电站、敦煌变电站和沙洲变电站工程,进一步完善酒湖直流电网配套工程,不断提升外送能力;大力推动“陇电入沪”(酒泉玉门-上海崇明)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积极争取由阿克塞为起点的(酒泉-华南)第三条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尽早启动项目前期工作。

到2025年,电力装机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400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装机占比80%以上。

2.能源供应目标

到2025年,酒泉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1500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产量950万吨/年、原油产量40万吨/年以上;发电总量达到1000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发电量达到发电总量的60%以上。

3.能源消费目标

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达到763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费473万吨、原油消费72万吨左右、天然气消费45亿立方左右;电力消费总量1000亿千瓦时,其中本地消纳150亿千瓦时,外送电量850亿千瓦时。

4.社会责任目标

(1)乡村振兴目标

持续推进能源民生工程,助力乡村振兴惠民,多措并举用心开展美丽乡村工作。加大民生用能保障力度,推动能源服务进一步向乡村延伸,扎实做好能源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提高天然气普及率,保障覆盖范围内城镇及近郊居民用气需求;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提高乡村地区生产生活用电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生态目标

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控制在国家、省上下达控制指标之内,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生产总值控制在国家、省上下达指标之内。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拓清洁能源发展新业态,利用光伏发电方式灵活等优势,推动“光伏+”等多元化发展,在金塔、玉门、瓜州、敦煌等风沙口及戈壁滩上建设光伏治沙电站,改善局部小气候环境。

(3)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酒泉新能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在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任务方面能够发挥巨大潜能和优势。“十四五”末,按替代火电计算,酒泉市清洁能源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2100万吨,实现减排二氧化碳约5600万吨,为2030年实现碳达锋、2060年实现碳中和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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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产业布局

“十四五”时期,酒泉能源发展紧密围绕能源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依据区域分布特征和市场需求,优化发展布局,加大新能源和传统能源资源开发力度,加快新能源基地建设,增强能源发展的整体协调性和供应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推进建设风、光、水、火、核、氢、储、输、用一体化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形成绿色低碳,优势互补、输用通畅的能源发展新格局。

1.清洁能源产业布局

酒泉是全省乃至全国风能资源和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之一,建设大型新能源基地的条件得天独厚。根据资源分布及输送条件,因地制宜,有序开发,形成区域能源资源综合开发,产业竞相发展、优势互补、输转流畅的发展格局。

(1)风电——以玉门、瓜州、肃北为重点,打造第二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加快敦煌、阿克塞等区域风电开发,建成酒湖工程配套460万千瓦风电,充分利用我市的沙漠、戈壁、荒漠地形条件,积极发展风力发电,启动新增1000万千瓦以上大规模风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老旧风机技改升级工作。

(2)光伏——加快光伏发电存量项目建设,以肃州、金塔、敦煌、阿克塞为重点,启动建设1000万千瓦以上光伏基地,加快玉门、瓜州、肃北等区域光伏开发,力争打造千万千瓦级光伏基地。

(3)光热——持续推进国家首批光热示范项目建设;以敦煌、玉门、阿克塞为重点,谋划实施长时储热型光热发电项目,推进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加快肃州、金塔、瓜州、肃北区域光热开发,力争“十四五”全市新增光热发电104万千瓦,建成百万千瓦光热发电基地,提升新能源发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水电——稳步推进疏勒河、党河流域水电站开发,建成柳沟峡、月亮湾一级、疏花干渠等水电项目,新增水电装机10万千瓦,力争开工建设引哈济党项目;深度挖掘疏勒河和党河水能资源,加快肃北、阿克塞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开工建设玉门昌马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

(5)生物质能——加快推进金塔县生物质项目建设,以瓜州、玉门为重点,在全市具备条件区域布局建设生物质(含)热电联产清洁供热示范项目、沼气发电及垃圾发电项目建设。

(6)核电——协调争取内陆核电项目布局酒泉市。

(7)氢能——利用“一带一路”通道优势,围绕“酒嘉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省上“一个走廊,两个示范区,两个基地”发展要求,以各县(市、区)资源禀赋及现有氢能相关产业为基础,重点打造“一区、一园、一中心、三基地”的氢能产业布局,确保氢能产业可持续发展。一个示范区:以玉门为中心,连同金塔、肃州区、瓜州、敦煌和其他县(市、区),构建酒泉市绿氢生产及综合利用产业先行示范区。一个装备制造产业园:在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局建设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以本地市场需求为基础,积极拓展周边市场,逐步形成产业链完整和企业聚集的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园。一个氢能创新中心:由玉门油田、青骐骥等涉氢企业组建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引进省内外氢能领域专家团队,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打造支撑氢能发展的创新平台。三个绿氢生产及综合利用基地:充分发挥酒泉市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打造玉门、瓜州、金塔、绿氢生产基地,发展下游化工、交通、储能等领域综合利用基地。

(8)储能——结合酒泉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集中布置电网侧大容量储能设施,分散布置电源侧储能设施,积极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支持开展不同技术路线、多时间尺度、不同应用场景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发挥储能在源网荷高效深度融合中的关键作用,增强源网荷储配套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推动“新能源+储能”深度融合,增强电网和终端储能调节能力。力争电化学储能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以上,大力增强调峰能力,不断提升绿色能源消纳能力和外送水平。

(9)电网——在玉门、瓜州、肃北重点完善酒湖直流电网配套工程;在玉门、金塔新建750千伏变电站、玉门花海330千伏变电站及配套线路设施,争取扩建750千伏酒泉变电站、敦煌变电站和沙洲变电站工程,增加主变,扩增容量,进一步完善网架结构;加快推进甘肃酒泉-上海崇明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由阿克塞为起点的(酒泉-华南)第三条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纳入国家电网规划,尽早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城乡电网配置建设力度,提升电网安全可靠运行能力。

2.传统能源产业布局

(1)石油、天然气——2025年原油产量40万吨/年;炼油化工聚焦“特种油品炼厂”建设,按照“军品立厂、特色发展、分子炼油、效益优先”的发展路径,到2025年,年加工原油200万吨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特色产品产量,由“十三五”末的24万吨增加到70万吨以上。借助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依托玉门油田现有产业基础,争取布局建设国家500万吨战略原油储备库;建成玉门油田2×8万千瓦燃气轮机替代燃煤发电项目,启动建设200万千瓦天然气调峰电站;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开拓后备资源基地。

(2)煤炭——做好保留煤矿的复工复产,加快推进金塔紫山子煤矿改扩建120万吨/年、肃北牛圈子4号煤矿改扩建60万吨/年、银玄煤矿整合君泰煤矿60万吨/年、吐鲁煤矿改扩建210万吨/年、凯富煤矿整合鑫海60万吨/年等7家煤矿改扩建工程和新增红沙梁煤矿440万吨/年煤矿项目建成投产,“十四五”末煤炭生产能力达到950万吨/年以上;进一步探明各矿区煤炭储量,促进煤炭资源配置向优质企业集中。

三、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围绕风能、太阳能、水电、生物质能、核电等重点新能源和石油开采加工、煤炭开采加工等传统能源领域,酒泉将优化新能源产业布局,开拓产业发展新路径,打造高比例清洁能源基地,建成千亿级规模的清洁能源产业链,推动酒泉清洁能源产业再次驶入发展“快车道”。

(一)打造高比例清洁能源基地

充分利用能源产业基础和开发利用潜力,发挥酒泉能源资源综合优势,积极抢抓国家“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战略机遇,按照“基地化推进、大电网外送、全产业链发展”的思路,集中精力做大清洁能源产业规模,利用酒泉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形成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储能等融合发展新格局。按照“三千”基地的总体思路,聚焦风光电规模化发展,创新新能源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与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大基地;寻求大规模电化学储能、抽水蓄能电站、大型天然气发电调峰、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制氢的突破,保障清洁能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打造高比例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就近消纳示范等基地,发挥集聚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

1.重点打造特大型风电基地

(1)持续推进风电基地建设。坚持市场化方向和竞争性资源配置模式,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散并举、因地制宜、有效利用、分步实施的原则,持续推进风电开发利用和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在玉门、瓜州和肃北优先推进460万千瓦存量风电项目建设,同时规划新增建设8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在其他4个县市区布局200万千瓦风电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风电装机1460万千瓦,年均增加292万千瓦,到“十四五”末,风电装机规模突破2400万千瓦。

(2)积极推进老旧风电项目技改升级。启动老旧风电项目技改升级,加快风电机组和光伏组件退役、更新、换代,推动风电机组、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技术与新产业链发展。酒泉新能源基地现有1.5兆瓦及以下风电并网装机约450万千瓦(风电机组3247台)。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鼓励通过技改、置换等方式,重点开展单机容量1.5兆瓦及以下风电机组升级改造,提高设备安全性能,减少运行维护成本,实现老旧风电项目提质增效。

2.着力打造千万千瓦级太阳能发电基地

(1)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围绕国家沙漠、戈壁、荒漠风光电大基地布局,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项目由规模化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促进光伏发电成本下降,通过采用高质量产品、精细化设计、提高系统效率,不断提升运行管理水平,推动“光伏+治沙、农业、建筑、交通”等多元化综合发展,形成多元化光伏发电发展模式。在肃州、金塔、敦煌布局建设500万千瓦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和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推进玉门、瓜州、肃北和阿克塞400万千瓦光伏发电建设;结合乡村振兴,以敦煌为主积极开展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工作;开展“光伏+储能”综合利用模式,全面推动光伏发电平价和低价上网,到“十四五”末,全市光伏装机规模突破1000万千瓦。

(2)探索光热发电新模式。总结首航节能、敦煌大成国家首批光热示范项目建设经验,积极探索无补贴光热发电项目建设模式,支持能源投资企业攻克光热发电关键技术,为全国大规模发展光热发电奠定坚实基础。大力推进首批4个285万千瓦“光热+”示范项目建设,积极谋划争取一批“光热+”项目,发挥光热稳定、可调的技术优势,提高电力系统对不稳定电源的消纳能力,实现光热项目无补贴发展。到“十四五”末,全市光热装机规模突破100万千瓦。

(3)加快分布式光伏集约开发。结合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农村、乡镇、城市住宅集中安装建设屋顶光伏,降低城乡居民用电成本,推动户用光伏建设模式创新,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重点推动可利用屋顶面积充裕、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好的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等发展分布式光伏,鼓励新建工业园区、新增大型公共建筑等发展分布式光伏。积极推进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开发,按照国家能源局、甘肃省发改委的要求,遵循“宜建尽建”的原则整合资源集约开发,建设光伏新村。

3.协调统筹其他能源开发利用

(1)有序推进水电绿色发展。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前提下,严格按照规划开发建设水电项目。积极推进在建玉门月亮湾一级、疏花干渠、肃北柳沟峡等水电站建设,尽早建成投运;推进非主要河流规划内水电项目稳步实施,确保生态环境红线安全和水资源综合有效集约利用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水电资源。“十四五”时期实现新增装机容量10万千瓦,到“十四五”末水电装机达到60万千瓦。

(2)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布局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鼓励具备条件县(市、区)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挖掘生物质能利用潜力,调整农村用能结构,改变农村用能方式,在有条件的乡村推广规模化、清洁化生产项目。提高生物质能源在农村生活能源的比重;统筹开展秸秆资源能源化利用,积极发展成型燃料,实现小城镇和农村能源清洁化;建成金塔县0.6万千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积极推进玉门市生物质能发电二期项目、瓜州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3)积极完善配套调峰电源建设。“十四五”期间,加大调峰火电、抽水蓄能、天然气发电项目的建设力度。瓜州常乐二期调峰火电200万千瓦项目建成投产,开工建设玉门昌马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积极开展阿克塞、肃北东、肃北党河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建成玉门油田2×8万千瓦燃气轮机替代燃煤发电项目,积极推进玉门油田200万千瓦天然气燃气轮机发电调峰与配套“风光储”项目,力争巴丹吉林沙漠基地配套煤电600万千瓦项目列入国家规划并开工建设。

(4)加快布局绿色氢能发展。重点依托玉门、瓜州、金塔等县(市、区)现有的工业园区和产业基础,布局建设玉门5万吨/年、瓜州3万吨/年、金塔2万吨/年以上的绿氢制储基地,在新能源制氢、储氢、运输、加注、应用、氢能装备制造等领域延链补链,引进合成氨、尿素、甲醇等下游项目,带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依托我市及周边化工、钢铁、化肥、玻璃、甲醇生产等已有的产业基础和化工企业用氢需要,探索天然气掺氢、氢燃料锅炉、氢气电网调峰等领域,拓展氢能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宝丰多晶硅上下游协同项目电解水制氢站、陕煤集团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电解水制氢站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零碳制氢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协同互补发展的新模式,构建集中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并举的氢能源供应体系。

(5)大力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加快推进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开展风储、光储、大电网储等发储用一体的商业应用,重点发展电化学储能,适时推进物理储能和电磁储能试点项目,推动储能成本进一步降低和多元利用,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支持不同类型的储能示范项目推广应用,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力争电化学储能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以上,大力提升清洁能源外送能力。

(6)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实行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有序推进金塔内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协同推进核技术产业,以发展核电装备制造、核燃料循环及乏燃料后处理、核能清洁利用、核技术利用、涉核装备制造,全力保障酒泉核技术产业园建设。

(二)优化化石能源产业

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带来的历史机遇,聚焦能源结构转型和市场化转型,依照“油气并举、新老结合”的发展路径,加大酒泉盆地勘探开发力度,支持后备资源基地建设,打造国家重要的石油储备基地。依托形成的瓜州柳沟、玉门东镇、金塔北河湾等煤化工集中区的产业基础和肃北马鬃山煤炭资源禀赋优势,借助酒泉国家陆港型枢纽形成的运煤大通道,充分利用“疆煤、蒙煤”富油的特性,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高附加值深度转化。

1.促进石油产业稳步提升

加大酒泉盆地勘探开发力度,夯实油田稳产基础。实施油田炼厂质量升级及特种油品厂建设等重点项目。扩大产能,优化结构,强化配套,有效实施内部挖潜和综合治理措施,稳定原油生产能力。促进玉门油田提能增效,加大炼化技术改造,提升炼化加工能力,优化原油产品结构,提高原油加工质量和油品环保质量等级。积极探索地企联动机制,围绕玉门石化,依托玉门精细化工产业园,加大招商力度,引进下游精细化工企业,延长、补齐石油化工产业链推动传统能源产业和新型化工产业互促共进、融合发展。

2.大力推动天然气开发利用

到2025年,各县(市、区)城区天然气基本实现全覆盖,乡镇逐步推广使用天然气。依托西气东输等国家天然气主干线在酒泉过境的优势,加快市(县)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进一步扩大管输天然气覆盖范围,提升管道天然气普及率。充分保障天然气供给量,以达到年用量的5-10%为标准,提升酒泉市天然气储备能力。

按照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玉门油田燃气轮机替代燃煤发电等项目,大力推动玉门天然气燃气轮机发电调峰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积极发展天然气与其它能源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3.加快推进煤炭资源开发

优化煤炭资源配置,促进煤炭资源配置向优势企业集中,提升资源开采能力,推动煤炭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加快推进肃北县红沙梁(440万吨/年)煤矿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金塔县紫山子(120万吨/年)煤矿、肃北县牛圈子4号(60万吨/年)煤矿、银玄(60万吨/年)煤矿、吐鲁(210万吨/年)煤矿、凯富(60万吨/年)等7家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争取“十四五”末,全市煤炭产能达到950万吨/年。

4.推动能源储备基地建设

加强西气东输转送能力。抢抓国家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政策机遇,推进跨国、跨区域合作,促进清洁能源及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积极争取在玉门市布局建设大型石油储备库和天然气储气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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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造能源装备制造产业

发挥酒泉新能源装备制造和技术创新的优势,积极探索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制造等领域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新模式,鼓励和引导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研发新产品,延伸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实现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全面复兴。

1.主攻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

以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聚焦新能源关键技术,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发展思路,强化产学研用协调联动,构建完整产业链条,形成辐射丝绸之路沿线省区及国家的产业集群,实现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培育和造就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掌握重要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积极组织新能源企业与装备制造企业产品对接会和技术交流会,引导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加强产品宣传推介,推进新能源装备产能在满足本土需求的基础上“走出去”,指导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形成产业航母,提高竞争力、影响力和生存力。倡导循环经济再利用原则,启动现役老旧风电机组退役、换代、升级改造,建设风光电装备研发制造回收循环再利用示范区,对废旧的风机叶片、光伏板等进行回收再利用,实现全生命周期绿色闭环式发展。

以打造中国西北地区最重要的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中心为目标,力争“十四五”末,全市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工业总产值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增长8倍,达到400亿元以上;培育产值50亿元的龙头企业2家以上,产值20亿元的骨干企业4家以上,产值10亿元的重点企业5家以上,带动相关研发、设计、零部件配套企业发展,基本形成“链主”企业产品优势突出、产业集群协作分工合理、产业配套体系较为完善、市场拓展创新能力较强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格局,努力在2030年前,将酒泉经开区打造成为千亿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基地。

2.升级传统能源装备制造产业

在现有产品基础上,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够满足智能化、集成化、成套化、规模化智能传统能源装备。重点发展新一代智能化输配电装备,推动特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型高中低压开关设备、高效节能变压器、电器元件和自动化控制装置等智能配电用电设备。加强技术创新应用,积极发展石油化工装置专用的特种抽油杆、特型抽油泵、智能抽油机、智能煤焦炉、清洁燃气锅炉及煤油共炼设备。

3.发展氢能装备制造产业

引进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产业,重点打造制氢、储运、加注及终端应用为一体的氢能装备制造产业体系,逐步构建氢能装备产业链条。在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布局建设氢能装备产业基地,利用资源换产业的招商机制,推动引进氢能装备制造业项目落地酒泉。鼓励企业深度联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协作,打造高质量氢能装备产业集群。

(四)构建绿色低碳能源运输综合网络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构建绿色低碳能源运输综合网络体系,加快扩充电力跨区域外送能力,巩固酒泉重要能源战略通道地位。

1.积极推进电力通道建设

(1)配合国家西电东送战略通道建设,积极实施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工程。新建酒湖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3、4号调相机工程,提高酒湖工程输电能力,实现工程达产达标;配套建设玉门、金塔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争取扩建750千伏酒泉变电站、敦煌变电站和沙洲变电站工程,增加主变,扩增容量;争取阿克塞、敦煌、瓜州750千伏变电站列入省电网规划,尽早启动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甘肃酒泉-上海崇明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由阿克塞为起点的(酒泉-华南)第三条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工程,保障新增风电、光伏、水电、火电、天然气发电外送。

(2)持续强化330千伏区域电网网架,优化电网网架结构,构建坚强的电网主干。加快酒湖配套项目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新建马鬃山和紫泥泉变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在玉门市、瓜州县和肃北县马鬃山镇谋划布局建设新增风电项目配套330千伏升压站工程,保障新增风电项目安全、可靠、稳定送出;在肃州区、金塔县、敦煌市谋划布局建设新增光伏项目配套的330千伏升压站工程,扩建330千伏金光变、胡杨变、月牙泉变、大图变,保障光电送出;建设马鬃山变~莫高变第二回线路工程、玉门昌马西风电场~莫高等一系列33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保障风光电送出和瓜州产业园区用电。

(3)积极推进110千伏及以下城乡电网升级改造。结合国家提出的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目标,适度超前配置城乡电网。构筑坚强智能化绿色电网、综合提升城乡电网能力。紧紧围绕城区、集镇和产业园区电力负荷增长特点,创新大规模清洁能源电网接入和提高需求侧管理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对农网包括县城电网进行改造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电网发展,提高城乡电网的安全性、可靠性、供电服务水平。重视分布式电源的并网接入,促进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扩建110千伏变电站20座,新建110千伏线路41条,线路长687公里。建成各类充电站16座,建成充电桩1000个。

(4)清洁能源智能微电网建设。加快智能电网建设进度,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提高清洁能源微网建设水平,提升电网灵活接纳、用户智能消纳清洁能源的能力,打造清洁能源辐射中心。探索建立容纳高比例清洁能源电力的发输(配)储用一体化的局域电力系统,形成完善的清洁能源微电网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

2.积极支持油气管道过境工程建设与运行

按照国家西气东输、西油东送的能源输送格局,积极配合加快建设西气东输四线、五线及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酒泉段工程,支持推进后续输油输气管线规划建设,确保国家西北能源战略通道的顺利实施和安全运行。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开展管道保护相关课题研究,不断提高管道安全保护科技水平,夯实管道保护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管道保护长效机制。

四、推进能源消费方式转变

以新能源快速发展为基础,引导能源消费方式转变,提高全社会新能源消费比重,通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手段,聚焦酒泉市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切实提高城乡用能效率、推进城乡用能方式变革,推动形成注重绿色能源消费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一)提高全社会新能源消费比重

1.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强农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质量,提高人均用电水平,推进城乡电气化。在酒泉市主要用能行业大力实施和推广电能替代,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减少城市中化石燃料直接燃烧,通过清洁能源和传统能源的互补利用实现城市能源消费向绿色能源转变。

2.提升清洁能源就地消纳水平。充分发挥先进高载能产业优势,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达标的高载能企业提高负荷率,提高清洁能源消纳比例。采取大用户直购电措施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等措施,吸引承接中东部地区现代高载能产业转移。重点打造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玉门经济开发区、金塔工业集中区、瓜州工业集中区、敦煌循环经济产业园、阿克塞工业园区和肃北马鬃山经济开发区等集中园区。现阶段开发区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3.04亿元,占酒泉地区生产总值的21.5%,工业增加值104.26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65%,开发区经济呈现出恢复性增长趋势,工业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至十四五末,酒泉市开发区建设发展水平和产业聚集能力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和发展效益显著增强,生产总值达到3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率稳定在15%以上,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预计每年可消纳清洁能源50亿千瓦时以上。多渠道开拓风能、太阳能、水能、氢能等清洁能源资源,促进能源共享,增强开发区能源保障能力。推进电网建设,配合园区企业生产用电负荷需求,完善园区电源配套建设。大力推广集中区清洁能源供电供暖系统,促进清洁能源电力就近消纳。

3.探索创新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途径。大力实施电能替代,促进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加大“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以电代薪”等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县市区清洁供暖、农村电炕等工程,提高新能源消费在终端用能的比重。积极推广应用清洁供暖技术,鼓励新建建筑使用清洁供暖技术,鼓励清洁能源与电力用户采取直接交易的供电模式,保证清洁供热示范项目的有效实施和企业的合理效益,快速开展适应清洁供暖发展的配套电网建设,制定适应清洁能源供暖应用的电力运行管理措施,保障清洁供暖项目的可靠运行。加快推进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项目建设,加强配电网互联互通和智能控制,加快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满足分布式清洁能源并网和多元负荷用电需要,充分发挥微电网就地消纳新能源作用。

4.提高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水平。深入推进敦煌、玉门、肃州区等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全面挖掘新能源消纳潜力,深入开展有特色的新能源利用项目示范,支持智能电网、新能源供暖供冷、新能源电能替代、新型储能、新能源交通、分布式能源等技术在城市的利用,通过清洁能源和传统能源的互补利用实现城市能源消费向绿色能源转变。

(二)加强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

1.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约束性指标,制定酒泉市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加强重点行业能效管理,现有产能能效要限期达标,新增产能必须符合国内先进能效标准。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综合运用价格、法律等手段,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

2.深入实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行动计划。按照国家设定的落后产能淘汰标准,加快淘汰已达到服役年限,不符合能效、环保、安全、质量等要求的小火电机组。按照国家煤电超低排放标准,采用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技术,对现役火电机组实施环保设施改造升级。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等成熟、适用的节能改造技术对现役机组实施节能改造,确保改造后的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达标。

3.控制重点城市生活用煤消费。坚持不懈减少以煤炭为主体的化石能源消费,制定并严格执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路线图和行动方案,在各地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利用、提高效率、加快替代,进一步快速降低煤炭消费总量和占比。科学合理、循序渐进有效治理污染,逐步减少城区燃煤消耗量,降低燃煤污染。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有序推进城市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全面整治城镇燃煤小锅炉。在产业聚集区、居民集中区建设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电锅炉等大型集中供热设施,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三)强化工业、建筑和交通节能管理

1.实施工业节能计划。深入开展火电、有色、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用能企业能效对标活动,指导和督促企业制订能效对标计划。实施电机、内燃机、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工程,推进余热余压利用,逐步降低钢铁、水泥、铁合金等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力争部分产品节能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限制耗能超标产业和过剩产业扩张。

2.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新建建筑物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执行更高能效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稳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大力推广节能电器和绿色照明,构建县城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技术、推广分散式风电、智能光伏等清洁能源应用,提高生产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扩大新能源在城乡能源消费比例。

3.实施绿色交通计划。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加快营运车辆更新,鼓励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展高效、低耗、节能车辆营运,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应用智能调度、管理、监控等信息系统,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运输效率。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加快以纯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结合实际,超前布局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优先建设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重点领域和肃州区、敦煌等重点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高效开放的充电服务体系,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四)提高城乡用能效率

1.积极打造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以建设敦煌100%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利用城市为引领,积极推进“零碳”示范城市及产业园区建设。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促进各类新能源及相关技术在城市推广应用。重点推进敦煌、瓜州、玉门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及产业园区建设,综合推进太阳能热利用、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分散式风力发电、生物质清洁燃料利用、城市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新能源动力交通等多种新能源技术在城市及园区的应用。建立适应城市新能源发展的管理体系和政策机制等,推广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加强配电网、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工作创新。

2.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广高效节能技术,支持传统领域节能改造升级。积极推广综合能源服务,着力加强能源互联网建设,通过多能互补支持清洁能源的高效利用。大力推进实施电能替代,大力推进以电代煤和以电代油,有序推进以电代气,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积极推动信息化、低碳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科学发展热电联产,鼓励在新建建筑中大力推广新能源清洁供暖和地源热泵等供热方式,减少化石燃料供热产生的污染。

3.推进乡村能源高效利用。加大财政对乡村能源的投资力度。加快农村节能炉灶技术推广,提高农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农村生活用能污染物排放;因地制宜推进清洁能源在乡村地区利用,开展农村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替代煤炭等传统生活能源;加强秸秆、薪柴等生物质资源收、储、运体系建设,开展秸秆气化、固化、炭化等高效能源化利用。

(五)推进用能方式变革

1.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就近高效利用。建设可再生能源综合消纳示范区,推广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转化为热能、冷能、氢能,实现可再生能源多途径就近高效利用。充分发挥储电、储热、储气、储冷在规模、效率和成本方面的各自优势,实现多类储能的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集中式和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推进储能聚合、储能共享等新兴业态,最大化利用储能资源,充分发挥储能的调峰、调频和备用等多类效益。

2.有序推进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乡村建设。加快农村用能方式变革,在农村推广电供暖、电炊入户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利用新能源,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合理布局离网式与蓄能相结合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等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有序推进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乡村建设。

3.积极推动新能源智能微电网示范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灵活配置、经济高效”的思路,以肃州区微电网示范工程为典型,在具备多元化利用条件下,建设3~5个微型电网系统,以智能电网技术为支撑,以自主运行为主的方式解决特定区域的用电问题。加快推广到负荷集中区域,开展以新能源为主、燃气及其他能源为辅的新型供用电模式。

五、加快构建电能消纳体系

提高能源消纳水平是贯彻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重要举措,清洁能源是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清洁能源规模不断扩大,消纳成果还不稳固,为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要加快构建适应高比例清洁能源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加强就近消纳体系建设并积极拓展电力外送市场以加快构建电能消纳体系。

(一)电能就近消纳体系建设

1.加快实施电能替代

加快电能替代体制机制创新。鼓励矿产、煤炭、油田等企业单位实施替代项目,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停车场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在终端用能的比重,增加电能就地消纳能力。

推广电能替代电力交易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扩大清洁能源消纳的调峰补偿机制,扩大终端环节清洁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增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中清洁能源占比。重点在居民采暖、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电力供应与消费等领域,大力推广热泵、电采暖、电锅炉(窑炉)、电驱动皮带传输、电动汽车、油机改电等电能替代。支持电能替代用户与各类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降低电能替代用电成本。

全面实施清洁供暖工程。积极利用弃风弃光电力供热,逐步关闭燃煤锅炉,改建电锅炉供暖。坚持市场化推动与政府引导并重,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热电联产、可再生能源、工业余热、天然气、清洁煤、电供暖等多种清洁供暖技术相互结合、灵活运用,综合运用国家和省上关于完善清洁供暖峰谷价格、阶梯价格、扩大市场化交易等价格支持政策,以替代城镇直接燃煤供暖和城乡居民散煤取暖为重点,积极在城乡全面推广清洁取暖技术,推动全市实现新能源的安全、高效利用,降低煤炭消耗量和消耗比例,建立安全、清洁、经济、高效的城乡供暖体系。

2.引进现代高载能产业

充分发挥酒泉新能源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主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合理布局现代高载能项目,促进新能源与产业的协同发展。通过采取大用户直购电等措施,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实现新能源电力就地消纳,力争“十四五”末,就地消纳能力达到每年150亿千瓦时以上,最大限度地提高全市就地消纳能力,有效提升资源利用水平,避免资源损耗,支撑实现“双碳”目标。

3.煤化工基地建设

按照园区化、循环化理念,积极推动煤炭分质分级利用,在环保容量和水资源供应允许条件下,有序推进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中低温干馏、低热值煤发电、合成氨等项目建设,打造综合性的煤化工产业示范园。依托瓜州柳沟、玉门东镇、金塔北河湾煤化工集中区,借助酒泉国家陆港型枢纽形成的蒙煤南下、疆煤东运的运输大通道,充分利用疆煤、蒙煤富油特性,形成煤热解、液化天然气、煤焦油加氢生产线;建设煤制烯烃项目,形成以煤热解生产煤焦油、焦油加氢制燃料油、甲醇制烯烃等煤化工深加工产业链,进一步提升清洁电力消纳比例。

4.石油化工基地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石油石化的重要批示,打造国家重要的石油天然气储备基地。推进其他原料制油,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力度,推动石化新技术的开发和研究,进一步提高原油加工转换能力,提高油品质量等级。积极探索地企联动机制,围绕玉门石化基地,依托玉门精细化工产业园,加大招商力度,引进下游精细化工企业,延长、补齐石油化工产业链,发展特色化工产业,提升清洁电力本地消纳。

5.氢能产业基地建设

发挥酒泉新能源产业优势,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绿电制氢”、工业副产氢、下游化工企业用氢、卫星发射液氢燃料、敦煌旅游景区氢燃料电池汽车等产业,努力把酒泉打造成西部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绿色氢能综合利用基地。

(二)电力外送市场开发

1.充分利用现有外送能力

2019年,河西走廊750千伏第三回线加强工程正式投运,西向东送电能力提高至800万千瓦,该工程起于敦煌、止于白银,是继西北联网第一、第二通道工程之后,连接甘肃省河西新能源基地与中部负荷中心的电能输送通道。甘肃省在西北电网中占据“坐中四连”的核心地位,通过18回750千伏线路与周边省份电网相联,跨省跨区功率交换能力超过2000万千瓦,是西北电网功率交换的中心。

截至2020年,酒湖直流外送电力为220亿千瓦时,尚有140亿千瓦时余量可输送清洁电能。酒湖直流核定输送能力约为360亿千瓦时,可继续深挖至400亿千瓦时。通过速断电源一体化设施与火电、储能电站结合方式对电网进行调峰调频,优化输送端电能配比,充分挖掘外送通道潜力,扩大外送能力。

大力推进甘肃酒泉—上海崇明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落地实施,尽早建成投运,预计年输电量达到500亿千瓦时以上;通过新建酒湖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3、4号调相机工程和甘肃电投常乐电厂二期2×100千瓦工程投运,保障酒湖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达到设计输电能力,设备利用小时数达到5000小时/年以上,年输电量达到400亿千瓦时。加强省际间交流合作,努力扩大外送份额,利用青豫直流、陇东直流争取搭车外送电量200亿千瓦时。积极向国家电网公司和甘肃省电力公司争取,扩大酒泉新能源电量在河西750千伏、河西750千伏第二条加强通道、敦煌-鱼卡-格尔木750千伏输电工程外送份额,争取750千伏西北环网和省内电网外送电量250亿千瓦时。

2.积极开拓外省电力大市场

充分把握国家2030年“碳达峰”和积极推进关闭中东部地区小火电厂的政策机遇,谋划争取中东部地区经济发达、能源资源短缺而负荷量较大且自身无法满足省内用电需求的上海、浙江、河南、安徽、湖南、重庆、江苏、福建及广东的用电负荷增长空间,签署省际间、市际间用电协议,采取灵活多样的送电方式,积极拓展电能外送市场。

(1)受端电力市场

按照就近消纳原则,未来华北应主送华东,兼顾华中、南方;西北应主送华中,兼顾华东、南方,区域内部为新疆送青海、甘肃,预计2030年,华中将超过华东成为最大的能源受入地区。

中长期我国电力外送主要集中在蒙西、山西、陕北、新疆的煤电基地以及西南水电基地,而电力受端则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鲁、江浙沪、两广及华中、华东四省四大负荷中心。根据全国特高压建设情况及各省发电及电量消纳情况分析,酒泉主要外送方向为华东、华中地区,新建外送通道可以选择上海、河南、浙江、江苏、安徽、重庆。

(2)外送规模与方向

“十四五”末,酒泉电力外送规模达到3500万千瓦,外送电量850亿千瓦时,外送通道输电能力已经达到上限。2025年~2030年,酒泉新增电力外送规模将超过3000万千瓦以上,新增外送电量超过800亿千瓦时,需再新建两条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十四五”期间,需大力推进“陇电入沪”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落地实施并积极谋划建设酒泉第三条特高压通道,外送方向主要为华中、华东和南方地区。

六、推动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

以新能源快速发展为基础,推动酒泉能源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深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通过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手段,进一步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进程、落实输配电价改革。鼓励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公平竞争的能源市场体系。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在新能源理念、技术、设备、信息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提升电网系统调节能力,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发展先进高效节能技术,抢占能源科技竞争制高点,培育更多能源技术优势并转化为经济优势。

(一)能源体制改革

1.主动统筹能源产业协调发展。坚持煤炭、石油、火电、清洁能源协同发展,鼓励各能源行业互相补位,建立能源产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煤电调节性能、适度配置储能设施、调动需求侧灵活响应积极性,发挥新能源资源富集优势,实现清洁能源电力大规模消纳。

2.健全能源分析和监测机制。紧抓“新基建”战略机遇,切实强化能源运行分析和动态监测,加快数字能源建设,完善运行监测技术手段,以国家电网甘肃公司建设酒泉新能源大数据中心为依托,形成集生产运行监测、动态反馈调节、分类指导安全运行的数字能源管理系统平台。

3.创新清洁能源管理模式。重点围绕行业准入、项目核准建设、节能监察、节能审查、安全运行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快推动互联网、物联网、移动支付等先进技术在能源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行高效快捷的“一站式办理”服务。积极参与碳市场建设,充分挖掘碳减排资产,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体系,培育碳市场新兴业务。

4.深化落实电力市场交易体制。贯彻实施跨区域电力交易和本地电力直接交易,努力扩大酒泉电力市场交易主体范围,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用能成本。推进酒泉成为甘肃省电力市场交易体制改革试点,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为突破口,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以电力交易机构为平台载体,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以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为出发点,树立能源绿色消费理念、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以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激励机制,逐步形成具有竞争活力、较为完善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

5.鼓励调峰项目建设。落实省内有偿调峰机制。鼓励发电企业建设储能设施主动调峰,培育具有需求侧响应能力的用电负荷,优化统筹全网调节资源。按照省内储能调峰政策,落实调峰调频备用补偿制度,为电力市场辅助服务提供保障机制。提升灵活调节电源的比重,建设调峰电源,发展新能源+储能、光热发电,提高系统调节能力。

6.推动碳市场和电力市场协同发展。加快酒泉碳市场建设,全面实行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支持碳资产管理、碳交易、绿证交易、绿色金融等新业务。充分考虑碳市场对于电力市场的影响,将电能价格与碳排放成本有机结合,发挥两个市场相互促进、协同互补作用,提高清洁能源的市场竞争力,由用能企业承担碳排放成本,更好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7.提升军民融合发展能力。积极响应国家能源转型战略,提升融合协同发展能力。有序开展重大战略配套新能源项目建设,提升工业产业园用能保障,降低用能成本,建设以新能源供应为主体,绿色环保的工业产业园区,构建风光核储热五位一体的清洁能源局域供电网络。

(二)能源科技创新

1.以“两个一体化”为核心,推动能源发展理念创新。健全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促进科技供给侧和需求侧、研发端和落地端畅通对接。通过“多能互补一体化”实现各类能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充分发挥配套储能设施的调峰、调频作用,提高外送通道利用率,降低发电成本,提升价格竞争力。结合增量配电网建设,重点引进可调节负荷,开展新能源市场化并网试点,持续降低新增稳定负荷用电价格,推进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结合清洁取暖和清洁能源消纳工作,积极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保障酒泉用能清洁可靠,支持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以能源产业科技应用为核心,推动能源技术创新。优化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高效配置,强化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项目的支持。引进高科技企业及研究所,强化能源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吸引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科研团队合作,鼓励先进技术落地酒泉,以金风、明阳等重点装备制造企业为基础,强化研发-生产-应用链条,有效降低项目开发成本。

(三)建立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1.加速产业集群升级。推动新能源产业园区化、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引导生产要素集聚。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针对产业薄弱环节,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加强新能源产业联盟的凝聚力。大力引进中东部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强化资本、技术、人才等核心要素配套转移。建立产业合作长效机制,强化要素配置、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在石油化工产业基础上,推动形成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数字智能等产业集群。

2.加快“能源革命”与数字化融合发展。依托酒泉新能源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基于酒泉新能源资源数据和运行数据的能源数字经济。抢抓“新基建”机遇,充分运用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汇区域多种能源,探索智能电网和智慧能源发展路径,培育区域能源市场体系。依托酒泉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积极推进酒泉新能源大数据中心暨国家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5G+智能电网+智慧能源综合应用项目建设,打造能源数字经济平台。深化应用新能源大数据平台,全面接入煤、油、气、电等能源数据,汇聚能源全产业链信息,推动能源领域数字经济发展,服务智慧能源体系构建。

3.加强前沿技术的引导和布局。坚持战略性需求导向,确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着力解决制约安全和发展的重大难题,结合酒泉现有产业基础,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开展新能源相关技术的研究和创新,建立新能源协同创新共同体。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动传统产业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动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增强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传统优势产业活力和竞争力,提升精深加工水平。

4.加强国内国际可再生能源的双向合作。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机遇,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深度参与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布局,积极融入国内大市场,在能源供给保障、能耗“双控”、风光氢储输产业上,全方位加强同周边兄弟省市的合作,推进与内蒙、新疆、青海等周边地区和国家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鼓励电力企业与国外先进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利用企业资本和技术优势,开拓国际能源领域的多层次合作,统筹“两个市场”、用好“两种资源”,补齐能源发展短板,形成区域能源合作新标杆。

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三线一单”符合性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将甘肃省“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生态环境的分区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中。

生态保护红线:酒泉“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布局项目主要在玉门、瓜州、肃北等区域,规划项目在选址阶段将优先避让甘肃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规划主要项目为新能源项目,如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均能够可持续开发利用,不属于有限开发的能源资源,能够替代煤炭、火电等传统能源,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根据“三线一单”酒泉市2020年资源利用上线已下达指标为准,酒泉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1.08亿立方米,本规划水电项目未超该指标。

环境质量底线:本规划中大多为清洁能源项目,仅火电项目及生物质发电项目排放一定的大气污染物,但经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本规划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甘肃省“三线一单”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规划项目属于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的管控要求是“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本规划项目大多为清洁能源,运行期不产生污染物,火电项目经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本规划项目不属于禁止开发项目,与环境准入清单相符。

(二)规划符合性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住生态环境底线,保障能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本规划中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火电、水电等规划方案与国家环境保护发展战略相符,符合甘肃省、酒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规划方案的实施满足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三)环境承载力

1.大气、水环境承载力

本次规划实施的水电、风电、光电建设项目全部为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除规划的生物质发电、火电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外,其他规划项目运营过程均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生物质发电污染物排放量较传统的石化能源小很多,且由于规划的实施,将逐步实现能源结构转变,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本规划火电项目采取先进脱硫、脱硝技术处理,产生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进一步增加环境容量、改善环境质量,可有效减轻酒泉市大气环境承载压力,使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经国家级和省级地表水考核,酒泉市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均下降2%。酒泉市主要河流疏勒河、黑河、苏干湖地表水体中主要污染物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对应功能区要求,能源污水、污染物排放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中占比较低,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水环境承载力限制标准。

酒泉市“十四五”期间大气、水环境承载能力较好,“十二五”、“十三五”期间,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及各领域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提高给“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2.水资源承载能力

酒泉市横跨两大内陆河流域的三大水系,即:黑河水系、疏勒河水系和苏干湖水系;境内主要河流19条;天然湖泊3处,(大苏干湖、小苏干湖、德勒诺尔湖);共有冰川1942条,冰川面积1485.50平方公里,储水量753.27亿立方米。根据《酒泉市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报告》(河海大学,2020年10月),全市水资源总量为41.03亿立方米,其中:自产水资源量为13.62亿立方米,入境水资源量32.77亿立方米,出境水资源量6.8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49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可利用量为30.8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为22.19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为8.66亿立方米。根据水资源利用“三条红线”指标,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1.08亿立方米以内,到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2.05亿立方米以内,则2025年用水总量应控制在21.565亿立方米以内。经估算本规划中风电项目用水量每年1万方,光伏项目用水量每年219万方,光热发电项目用水量每年175万方,火电项目用水量每年1514万方,本规划实施后总用水量约每年1909万方。酒泉市地表水可利用量为22.19亿立方米,能够满足本规划项目的用水需求。具体项目开发阶段应根据酒泉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有关规划进一步明确本规划中风电、火电、光电等项目的具体供水来源。

3.土地资源承载能力

酒泉市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西端的阿尔金山、祁连山与马鬃山之间,总面积占甘肃省面积的42%,酒泉市累计建设用地面积10.68万公顷,耕地保有量24.9万公顷。经估算本规划中风电项目占地为0.44万公顷,光伏项目占地3万公顷,光热发电项目占地0.9万公顷,火电项目占地0.01万公顷,规划总占地面积为4.21万公顷。酒泉市地广人稀,土地资源丰富,土地资源承载能力较强,规划建设项目需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利用。

4.能源资源承载力

酒泉市风能资源得天独厚,境内瓜州、玉门素有“世界风库”和“世界风口”之称,风能资源理论储量2亿千瓦,可开发量1亿千瓦,占全省储量的80%以上,是国家首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酒泉市太阳能资源丰富,光电理论储量20亿千瓦,光电可开发量10亿千瓦,年平均日照时数3300小时以上,太阳能辐射量仅次于西藏地区,是全国最具开发潜力的光伏发电基地。

酒泉市能源资源在前期开发率较低,清洁能源资源承载力相对较高。

(四)环境影响预测评估

1.火电

本次“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较“十三五”期间新增火电项目200万千瓦,燃气发电项目200万千瓦。通过计算,本规划实施后火电项目共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分别为:二氧化硫每年约34.22吨、二氧化氮每年约15.21吨、一氧化碳约0.49吨、总悬浮颗粒物约0.76吨、二氧化碳约3291.2吨。

本规划新增火电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推广应用节水技术,新建火电项目应用大容量、高参数、空冷、超临界燃煤机组。继续实施“上大压小”工程,推进小机组淘汰退役和燃煤机组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高效环保热电联产机组,能够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水电

本次水电规划新增装机规模10万千瓦,水电开发过程中应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划环评的有关意见进行水电规划设计,保障拟开发项目选址选线的合理性,优化工程布局以减少或避免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空间的占用。水电规划在进行充分论证并采取合理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控。

3.风电、光伏发电

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可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显著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对环境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且积极作用。本规划中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分别较“十三五”期间增加1460万千瓦和1000万千瓦,本规划实施后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每年可分别节约标准煤840万吨、480万吨。

规划的风电、光伏电站建设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施工噪音,运行期基本没有影响。在施工期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护措施,风电、光伏发电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可控。

4.生物质发电

“十四五”期间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6兆瓦,生物质发电项目在资源消耗、用水节能、污染物产排指标等方面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生物质发电项目排放的烟气、废水、灰渣进行治理后,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能够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煤炭、石油开采

“十四五”末本规划每年达到950万吨的煤炭开采,每年80万吨的石油开采。煤炭开采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粉尘,粉尘应通过干法处理或者湿法处理,严密封存,防止二次污染。总体而言本规划中煤炭开采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相对不大。

石油开采污染大气环境的途径是油气挥发,油气挥发物与其它有害气体被太阳紫外线照射后,发生物理化学反应,生成光化学烟雾,产生致癌物和温室效应,破坏臭氧层等。规划各油气田采用密闭集精流程,并在联合站设原油稳定装置和集气站,回收轻烃,可大大减少油气开采过程中烃类的排放。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严格落实甘肃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通过调整规划项目选址选线、论证工程规模的环境合理性以及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等手段确保规划项目满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项目规划中应明确各类永久保护生态区域范围及边界,远离避让环境敏感区域。能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不断优化建设项目发展的空间布局,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六)结论

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可替代化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显著增加就业岗位,对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均具有积极作用。

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自然生态环境,环境效益显著。

八、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一)风险识别与估计

1.风险因素识别

社会稳定风险源主要体现在立项、审批程序,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资金,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程序和方案,资金筹措和保障,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和振动影响,固体废弃物影响,水土流失,项目单位六项管理制度,施工方案,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劳动用工,对周边交通的影响,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火灾、洪涝灾害,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媒体舆论导向及其影响等方面。

2.风险指数估计

根据单个风险因素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对照风险估计判断标准,在未考虑风险防范措施前,综合评判项目初始社会稳定风险等级。风电、光伏、光热、水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建设项目,不存在较大风险因素,项目综合风险指数小于0.36,项目初始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判为低风险等级;煤炭、石油开采等能源项目及规划引进的现代高载能产业项目综合风险指数小于0.36,但由于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火灾、洪涝灾害,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方面皆存在较大风险,项目初始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判为中风险等级。

(二)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针对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采取加强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专题研究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加强公众参与、畅通诉求渠道、制定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社会稳定风险动态跟踪与监测制度、建立维稳工作长效协调机制等综合性防范化解措施。

针对本规划主要风险因素,制定专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在大气污染方面,依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实行工程防护措施;施工安全方面,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贯彻实施国家和甘肃省、酒泉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制定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严密的施工安全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定期检查与跟踪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坚持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坚持进行安全教育制度;火灾、洪涝灾害等方面,制定防火预案、防洪涝灾害预案,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督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加强管理,一旦发生火灾,及时采取灭火措施。

(三)风险等级

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判标准,风电、光伏、光热、水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建设项目,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及风险程度有所降低,落实措施后的社会稳定综合风险指数有所降低,项目整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煤炭、石油开采等能源项目及规划引进的现代高载能产业项目,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后,最终社会稳定综合风险指数小于0.36,项目整体风险等级由中风险降为低风险,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风险分析结论

酒泉市规划重点项目主要为清洁能源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工程建设合法;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工程前置文件的审批,工程建设合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管理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工程论证和设计阶段不同专题研究报告提出的各项应对措施和要求,建立畅通的信息通报与问题反馈渠道,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可控。经综合分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九、投资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十四五”期间,能源产业总投资约2080亿元,其中:新增风电装机1460万千瓦,投资876亿元;新增光伏装机1000万千瓦,投资455亿元(含光伏治沙项目);新增光热装机104万千瓦,投资208亿元;新增调峰火电及天然气发电装机400万千瓦,投资193亿元;新增小水电装机10万千瓦,投资12亿元;开工建设玉门昌马抽水蓄能电站120万千瓦项目,投资约40亿元;新增生物质能装机6兆瓦,投资1亿元;电网建设新增投资约145亿元;油气产业建设投资约85亿元;煤炭勘探开发投资约65亿元。

(二)综合效益

1.经济效益

“十四五”时期,新增电力装机2974.6万千瓦,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新增2080亿元,年发电量新增达到500亿千瓦时以上,实现新增产值150亿元以上,为当地创造年均税收超过20亿元。清洁能源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能力强,能够带动形成产业聚集,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动力。为我国能源供应更加多元化解决方案,减轻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实现节能减排战略目标,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基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社会效益

能源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可显著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居民人均收入,提升城市整体活力。不断提高政府财政税收,有利于政府统筹公共开支、改善民生,为城市平稳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同时也可带来清洁舒适环境,提升城市整体面貌,改善人民居住环境。能源涉及领域广、产业链长,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能力强,能够形成产业聚集和开发利用集中的区域,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动力。“十四五”期间,能源产业预计总投资2080亿元,年平均投资额416亿元。按每增加1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可以增加的最终需求测算,酒泉能源产业的建设每年可以增加600亿元~700亿元的最终需求,对区域经济的推动作用巨大。

3.生态环境效益

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效遏制和改善当地土地沙漠化加剧的趋势。光伏项目与农业设施相结合,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降低污染物排放,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预计“十四五”末,清洁能源年发电量达到700亿千瓦时,按照替代火电考虑,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160万吨,实现减排二氧化碳5616万吨、二氧化硫67万吨、氮氧化物47万吨、烟尘27万吨。

十、政策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坚持统筹指导。在多规合一总体框架下,加强能源规划衔接指导、解读和宣传引导,坚持“三个统筹”,即统筹酒泉能源与甘肃及全国协同发展,统筹能源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清洁能源和传统能源发展,实现同向引领、协调推进。

——强化协调联动。坚持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严格贯彻国家要求,用足用好国家政策,监督落实地方和企业责任,重点加强项目引进,在建设用地、资金、人才、安全等方面加强保障力度。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管理职能转变,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二)完善行业管理

——完善深化产业政策。结合酒泉市实际,研究提出能源各领域导向性发展建议,规范引导地方能源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服务职能,落实酒泉市招商引资、能源建设鼓励政策。

——创新项目推进机制。发挥酒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及推广应用优势,围绕风光发电设备产业链做大做强,加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的引进力度,大力发展配套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推进氢能、储能等项目落地,研究财税等地方支持政策,从项目谋划、审批、建设、运营全方位推动能源的开发和能源项目的落地见效。

——严守建设行业标准。充分落实国家能源行业技术、装备、能效标准体系要求,推进能源行业统计、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能源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构建更有利于地方调控和管理的能源行业建设标准。

(三)增强支持体系

——保障规划落地。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做好酒泉市能源规划发展实施保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谋划、尽力破解本地消纳、外送通道、调峰电源等制约能源建设和结构优化的突出问题;建立规划绩效评估考核机制,跟踪监督规划执行情况,开展年度、中期和终期评估,科学把握规划执行进度,适时进行规划调整。

——完善市场机制。充分落实国家、甘肃省政策,积极推动抽水蓄能机组、电化学储能、燃气调峰电站等优质调峰机组的辅助服务补偿机制落地实施;鼓励本地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拓展企业收益途径。强化招引延链,引进新能源基建安装业务的高等级资质企业入酒经营;鼓励本地建筑企业拓展渠道,提高新能源基建安装市场占有率,培育建筑产业新的增长点。

——加大财税支持。发挥政府财税政策的指导性作用,引导企业与社会资金投入,扩大投资规模,形成支持能源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甘肃省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各类补贴、减免政策,支持能源示范项目建设。

(四)强化服务保障

——支持项目投资融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引导政府财政投资、国家企业投资及社会投资加大在新能源项目上的投入力度,有意识地培育银企合作,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创造有利条件。引导政府提高对能源领域,尤其是新能源领域的投入力度,支撑重大技术研发、能源数据平台等建设。

——强化能源服务设施保护。建设完善的、强有力的能源服务保障设施体系,加强电力系统、油气管道等能源服务设施保护力度。加强基于能源安全、能源利用效率等因素的能源预测预警机制建设,及早发现风险隐患,降低能源安全成本。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将应急保障能力作为能源服务领域一项重要建设内容。

——增强新能源后市场服务。加强新能源后端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成立新能源服务协会,搭建企业交流对接平台。吸引新能源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改造等服务业企业入驻产业园,建立废旧新能源设备回收再利用示范区,解决新能源设备维护及回收再利用难题。成立新能源服务技术中心,建立新能源服务产业专家库,加强新能源设备操作维护、保养维修等服务人才培养,统一行业标准,提升技术水平,促进新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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