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31098.3万元,详情如下:
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项目其它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Q141182202207210143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吕梁市 汾阳市
一、招标条件
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其它二次已由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吕审批投资核发〔2021〕23号、吕审批投资核发〔2022〕9 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本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 750 吨(新增处理能力 250 吨)。拆除现有 2 台 35t/h 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生产线,原址新建 1x750t/d 的炉排炉焚烧线及热力系统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渗透液处理系统(已提前建设)、除灰渣系统、辅助系统等)。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 1 标段,EPC 总承包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包括补充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消防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等)、设备及整厂材料的采购与供货(包括设备监造和催交)、运输、 设备及材料保管(卸车、验收、保管、保养、厂内倒运)、垃圾池加固、土建工程施工及设 备安装、桩基施工、补充勘察(如需)、调试(主要指设备单体调试、分部试运和全厂调试)、 服务和培训、进行整厂性能测试及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安 全评价验收、职业健康控制效果评价验收、水土保持验收、配合后评估等,但投标人需负责 整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至验收合格为止)、消缺和最终交付全过程、施工过程现场保卫、 现场建筑垃圾的清除及外运等总承包,投标人协助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负责缴纳 所雇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包括项目自开始调试至通过机组“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期间的运营指导、技术支 持服务(派驻运营人员技术支持及协调),并由投标人承担(自开始调试至项目移交之日前) 期间各类运营费用(含垃圾处理产出及污染物排放达标前的垃圾处理费)和收取同期的垃圾 处置补贴费和按标杆电价计算的发电收益、其他运营收益及损失费用。 包括自项目开始移交之日起,至正式商业运营后 3 个月的运营指导、技术支持服务(派 驻运营人员技术支持及协调),并由招标人承担运营指导、技术支持服务人员(派驻运营人 员技术支持及协调)的费用。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划 分表》。(含《设备清册附件 1-垃圾焚烧系统--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系统》、《设备清册附件 2- 烟气净化系统工艺设备清单》、《设备清册附件 3-辅机设备材料供货范围参考》、《本项目与 现状工程之间的依托关系》、《汾阳中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衔接事宜》、《本期主厂房 建设与老系统已有管线衔接和拆建列举》、《改造项目土建衔接》)。
2.3 工程总投资约 31098.3 万元。
2.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0%,银行贷款 70%。
2.5 建设地址:
汾阳市阳城乡东路家庄。
2.6 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 473 日历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设计周期及关键节点工期如下:
(1)设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图审查合格之日,不包括招标人审批时间及各类评审时间): 150 日历天;
(2)关键节点工期 410 日历天(从开始现场施工日期至通过“72+24 小时”整套机组满负荷试运行之日)。
备注:招标人鼓励投标人在提前筹备,合理组织的基础上,在满足项目质量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合理减少项目工期。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经招标人组织的有关施工图评审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 100%;建筑、安装、调试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 施工和调试质量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标准、规范要求,确保机组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且通过“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且连续 7 日垃圾处理产出及污染物排放达到本协议约 定的标准和要求,具备进入正式商业运营条件。
2.8 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 合体各方均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 3 家(含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的权利义务;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 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联合体资质等级。
3.2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的资质要求;第(3)项的设备集 成商只需具有合法且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1)设计资质:需满足以下①、②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 程设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 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或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设备集成商要求:须具有合法且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 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执行。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任一联合体成员)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 接过总规模不小于 1×750t/d(机械炉排炉,以下没有明确描述炉型的均为机械炉排炉)的 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总承包一项。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总承包合同关键页,工程规模、工程承包方式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 承包合同为准。以上文件中证明业绩的合同须附合同关键页,如签章页、规模页等。
3.4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取得一项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 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取得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项目总负 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 施 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须取得一项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动力专业)、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资质证书,且应有垃圾焚烧发电 工程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3)施工负责人:须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应有垃 圾焚烧发电工程的施工负责人业绩。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5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 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 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 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定标工作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 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
3.6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 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2022 年 8 月 19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2 年 9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4.2 领取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人需办理数字证书);
五、投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9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5.2 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递 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5.3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9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 西省吕梁市)》上发布。
7.2 开标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网上开标。
7.3 本项目支持远程开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远 程开标大厅,投标人进行解密、确认报价。为贯彻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投标人不得到开 标现场。
7.4 为落实“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 活动实行“承诺制+评定分离”的通知”,参加项目的各投标人需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 《山西省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汾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汾阳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501032333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A2 号中化大厦
联系人:梁海瑞、赵友文、高煜航、胡鹏飞、张天雨、顾有恒
电话:0351-7031889、16635117624、18911319329、18911319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