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2年8月15日,在2022年陕西省氢能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会上,《陕西省“十四五”氢能产业发展规划》、《陕西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陕西省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布。原文如下:陕西省“十四五”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氢能作为一种来源广泛、绿色低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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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3项氢能政策发布!万辆氢车!百座加氢站!若干个万吨级车用氢气工厂!

2022-08-16 09:21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2022年8月15日,在2022年陕西省氢能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会上,《陕西省“十四五”氢能产业发展规划》、《陕西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陕西省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布。

原文如下:

陕西省“十四五”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氢能作为一种来源广泛、绿色低碳的二次能源,是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和建筑等领域实现大规模深度脱碳的重要支撑, 也是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支撑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理想互联媒介。

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和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可以有效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打造新的绿色经济增长极。同时,氢能产业与我省能源化工产业深度耦合,助力生产过程深度脱碳,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对我省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规划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 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513 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陕政发〔2021〕3 号)等相关文件编制。规划期限为 2021 至 2025 年。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形势。

从国际看,全球主要发达国家高度重视氢能产业发展,氢能产业已成为加快能源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战略选择。目前,全球氢能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趋于成熟,燃料 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成本持续下降,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速,区域性供氢网络正在加速形成。

从国内看,氢能产业已迈入商业化培育期,部分区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及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已形成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氢能先行发展区。截至2020年底,国内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超过8000辆,建成加氢站80余座,在建约50座,备案及规划数量超过百座;预计到2025年国内氢能产业规模将达1万亿元,氢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约5万辆。

从总体看,我省氢能产业处于发展初期,虽然具有基础资源和应用场景等优势,但相比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是氢能产业链仍不健全,在储运、加注、燃料电池等环节急需补链强链;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缺乏基础设施总体规划和管理政策;三是发展氢能的市场活力不强,以企业为主体的发展模式有待建立。

当前,世界主要经济体加速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均出台规划和相关支持政策。我省布局氢能产业, 构建现代能源产业体系,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 加强氢能产业技术储备,进一步聚焦产业短板弱项,以资源和场景优势聚集发展要素,加快补链强链延链,构建先行发展、协同发展的氢能产业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基础。

陕西作为能源大省,发展氢能产业具有丰富的资源优势、完善的产业配套、特有的应用场景和雄厚的科教基础。

1.氢气资源丰富。全省化工副产氢超 200 万吨/年,高品质副产氢约 20 万吨/年,两百公里内终端用氢成本低于 35 元/公斤。预计至“十四五”末,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将达到 6000万千瓦左右,绿氢潜在产能约 8 万吨/年,可为氢能产业发展提供丰富的资源保障。

2.产业配套完善。三星、陕煤研究院具有动力电池系统生产能力;法士特等可提供电驱系统;延长、陕鼓、航天六院、西部材料、西北工业大学等可配套生产燃料电池及其零部件;陕汽集团、秦星汽车等具备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和生产能力;华秦新能源、隆基氢能、瀚海氢能、凤栖科技等具有绿氢制备及储氢装备研发生产能力,全省氢能产业链总体较为完备。

3.应用场景独特。陕北地区现有大量的燃油、燃气卡车从事能源化工产品运输,特有的高寒、重载的“短倒运输”是燃料电池重卡的理想应用场景,以燃料电池重卡置换燃油、燃气卡车,能够有效降低运输碳排放,助力绿色矿区(园区)建设。此外,依托陕北能源供给中心和关中城市群之间的大量城际物流运输需求,开展氢能物流运输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4.科教实力雄厚。全省拥有近百所高校,各类科研院所近千家;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院校在光催化制氢、电解水制氢、先进储氢材料、固态储氢领域等具有较强研发实力;中国石油集团管材研究所在气态储氢材料领域形成了完整的技术体系;延长石油集团、陕煤化集团组建了专业的技术研发工程中心,可为氢能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科研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扣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着眼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统筹产业布局,完善管理体系,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逐步提高氢能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将氢能产业打造为引领传统能化产业升级、推动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布局、安全为先。

坚持系统性思维,避免同质化竞争、低水平建设,通过统筹布局,形成区域协同发展,上下游有机融合的产业发展局面。把安全作为氢能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标准规范,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确保氢能利用安全可控。

2.创新驱动、重点突破。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通过引进再创新、自主创新、集成创 新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突破“卡脖子”技术,构建核心技术竞争力。加大应用创新和商业模式融合力度,构建具有内生活力的 氢能应用生态。

3.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主动性,构建要素自由流动、市场需求拉动的氢能市场经济。发挥好政府对产业发展激励、保障和服务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4.示范引领、融合发展。

统筹氢能供应、产业基础和市场空间整体布局,有序开展氢能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防止一哄而上;探索氢能与可再生能源、炼化产业融合发展以及在交通领域的能源替代,推动生产过程减碳脱碳。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氢能发展的政策环境体系基本形成,氢燃料电池实现本省研发生产,示范应用取得显著效果,初步建立较 为完整的供应链和产业体系。形成若干个万吨级车用氢气工厂,建成投运加氢站100座左右,力争推广各型燃料电池汽车1万辆左右,一批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建成投运,绿氢装备、氢气储运装备、燃料电池整车等环节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氢能在冶金、化工领域实现拓展应用,全产业链规模达1000亿元以上。到 2030年,全省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绿氢制备及供应体系,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化应用,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

三、发展路径与空间布局

(一)发展路径。

以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出发点,以培育壮大氢能产业链为着力点,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攻方向,通过资源优势吸引企业聚集,打造氢能运力运营平台,推动氢燃料、氢原料应用协同发展,构建陕西特色氢能产业生态。

氢气制取方面。健全车规级氢气供应能力,打造榆林、渭南、咸阳等省级氢气供应枢纽。大力发展绿氢装备制造产业, 支持电解水制氢、光电耦合制氢等先进技术研发。

储运加注方面。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急需急建”原则,围绕示范应用配套建设储运及加注基础设施。通过混合建站等多种途径推动社会资本投资加氢站。重点支持液态储氢、固态储氢及管道输氢示范应用,大力推动相关企业项目落地。

氢能应用方面。积极引进燃料电池行业头部企业,培育本地关键材料、零部件、系统集成、检测技术等配套产业,做大 做强整车产业;着力打造氢能运力运营平台,实现氢能重卡在“短倒运输”、“城际物流”应用场景的规模化示范效应,鼓励在城市公共交通、物流配送、市政作业、建筑供冷供热等方面的 氢能应用;积极拓展氢能冶金、绿氢炼化、火电掺氢等氢原料应用示范。

(二)空间布局。

立足我省氢资源分布,科技创新资源分布,统筹各市产业基础及发展定位,按照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发展的原则, 打造“一核引领,两轴联通,三心支撑”的氢能发展格局。

一核引领,是依托西咸新区打造我省燃料电池产业核心区。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资源集聚优势和西咸新区产业配套、招商引资等优势,加快引进燃料电池头部企业,打造燃料电池系统及关键零部件、核心材料研发和装备制造高地。两轴联通,是打造榆林-延安-西安,西安-渭南-韩城两条城际氢能廊道,联通陕北、关中地区氢能消费中心和供应中心, 建设榆林、西安、渭南互为支撑的氢能产业集群。

三心支撑,是打造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氢能装备研发制造中心,以榆林为核心的氢能重卡装备制造及陕北氢能供应和应用中心,以渭南为核心的关中氢能供应及应用中心。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基础设施,发挥基础优势。

1.提升氢气供应能力。

陕北地区依托榆林兰石化副产氢、延长石油炼厂尾气等形 成氢气8万吨/年产能;关中地区依托咸阳长庆石化、延长兴化等形成氢气5万吨/年产能。支持延长石油、中广核等开展绿氢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制氢-加氢一体化技术,分布式制氢与应用一体化项目示范应用。

2.建设氢能基础设施。

依托大型石化企业建设城际加氢骨干网络,支持氢能城际物流示范。加快氢能运力运营平台组建,开展配套加氢站、油氢(油汽氢)合建站及储运能力建设。支持陕西燃气集团等开展管道输氢、液态储运、固态储运等氢能储运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出台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落实各环节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3.强化氢能安全管理。

依据国家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适时系统制定氢气制取、运输、加注相关安全地方标准和规程,加强重大风险管控,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氢能生产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咸阳长庆石化 3 万吨/年天然气制氢、延长兴化 1000 吨/年制氢、旭强瑞 1.8 万吨/年焦炉尾气纯化制氢、恒泰新能源2400 吨/年天然气制氢、航天六院渭南液氢生产基地、凤栖科技神木蓝氢等项目建设。

2.绿氢生产与可再生能源融合示范项目:支持西安交通 大学、中核集团榆林零碳氢能产业园 150 兆瓦光伏-氢能互补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中国能建渭南风光互补制氢一体化示范、靖边工业园新能源耦合发电制氢示范、中国广核 集团陇县 250 兆瓦农光互补及氢储示范等项目建设。

3.基础设施建设:依托运力运营平台,围绕榆林“短倒运输”示范线建设若干座加氢站;沿包茂高速西安至榆林段, 京昆高速西安至韩城段,依托现服务区,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逐步形成城际加氢骨干网络;围绕城市公交、物流配送、 市政作业等需求,依托各类市场主体建设一批加氢站。

(二)发展装备制造,贯通产业链条。

1.制氢及储运装备制造能力提升。

支持我省企业联合国内外先进纯化装备企业,大规模开发车用氢气纯化装置,储备十万吨级副产氢制备车用高纯氢成套装备技术。支持本地氢能装备企业做大电解水制氢装备产业。依托在陕航天院所开展低温液态储氢、氢能加注装备民用化技术研发,发展 35/70/103 兆帕储氢、加注装备产业,大力支持有机液态储氢、固态储氢核心材料及器件制造项目落地。

2.燃料电池发动机制造能力提升。

支持西安、榆林打造全省燃料电池研发和装备制造聚集区。鼓励支持省属龙头企业,通过投资、收购、重组、联合等 方式布局燃料电池业务;支持省属大型企业发展催化剂、膜电 极、双极板等燃料电池本地配套业务。大力培育氢能装备“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制造冠军企业,推动燃料电池装备产业专业化、集约化发展。

3.氢能应用装备制造能力提升。

大力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市政专业车及轻卡、新型客车、 观光车等氢能车型;支持相关配套企业开发氢燃料专用变速器、减速器、电驱动总成等核心零部件,推动燃料电池整车产业链做大做强。面向军民融合、应急救援、离网供电、特殊作业等细分市场,积极培育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应急电源、热电联供等装备制造产业。

(三)实施创新驱动,突破核心技术。

1.加大核心技术攻关。

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质子交换膜电解池(PEMEC)、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光催化制氢技术攻关,联合企业开展原型设备开发及首台套应用。支持省属企业、在陕航天院所等发展低温液态氢储运技术;支持省内高新 技术企业围绕催化剂、扩散层、膜电极、双极板、压缩机等核 心材料及零配件开展技术攻关;支持企业联合省内科研院所开展固态储氢、有机液态储氢技术的产学研联合攻关。

2.推动产业协同创新。

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加快组建氢能产业联盟,形成“产学研用”技术转化通道。加快建设省级氢能工程中心、创新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发挥“链长制”作用, 组建省级氢能产业智库,开展发展战略及政策研究。支持氢能产业孵化机构、基金及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专利技术流通及转让市场化机制。积极布局氢能技术及产品检测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研发服务支撑能力。

3.加强创新人才引育。

加快实施一批氢能技术研发、示范应用重大项目,培育一批本土行业领军人才。依托政策、服务、市场及激励机制营造氢能技术创新及创业环境,吸引省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加强产业人才、技能人才培养,为氢能产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四)推进示范应用,构筑产业生态。

1.大力推进氢燃料示范应用。

依托氢能运力运营平台,开展燃料电池重卡“短倒运输”示范应用,探索建立氢能重卡市场化运营“陕西模式”。大力推动榆林-延安-西安,西安-渭南-韩城两条氢能城际物流廊道示范运营,联通陕北、关中氢能产业中心。积极开展以西安为牵头城市的氢能示范城市群建设,推动氢能在城市公共交通、城市物流、市政服务、建筑供热供冷等领域的示范应用。

2.积极探索氢原料升级应用。

大力推进氢气作为原料在炼化、冶金、天然气掺烧等领域 的升级应用,助力我省能化产业减碳升级。支持省属大型企业等开展天然气混氢、绿氢合成氨、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和氢气炼钢技术示范,拓展绿氢应用场景的技术、商业模式验证。

3.统筹发展氢能产业园区。

发挥各市(区)产业优势,引导产业集群发展,打造特色 产业园区、氢能综合示范应用园区。依托陕北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开展风电、光伏发电融合绿氢生产、应用示范项目,支持华秦新能源打造氢能零碳示范工业园。支持西咸新区、榆林科创新城打造全球领先的氢能零碳能源信息融合应用示范园区。

专栏五 氢能应用示范项目

1.氢能运力运营平台:由榆林市牵头组建氢能运力运营平台,发展规模化氢能重卡车队,开展制氢、加氢、氢能运力等全链条商业化运营。

2.氢能示范城市群:建设以西安为代表的关中氢能消费 中心,榆林、渭南为氢能供应中心的氢能示范城市群,推动 氢能在城际物流、公共交通、城市服务、市政作业、建筑供热供冷等领域的综合示范。

3.氢原料示范应用:推进陕钢集团氢能炼钢示范,燃气 集团管道掺氢示范,陕煤化集团化工副产氢高值化利用,10万吨绿氢合成氨,1 万吨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等项目建设。

4.氢能示范园区:加快延长石油西安清洁能源示范基地,西安交通大学榆林科创新城氢能零碳建筑,西咸新区智 慧建筑零碳能源供需系统示范,榆林华秦新能源零碳氢能产 业园,中能建投渭南清洁能源制氢及应用产业园建设。

(五)强化金融支撑,助力产业发展。

1.积极出台财政支持政策。

研究出台省级氢能研发平台、重点研发计划、加氢站建设及运营补助等政策。支持各市(区)依据地方政府财力,出台氢能研发补助、车辆购置补助、加氢站建设及运营补助等政策。

2.搭建市场化投融资平台。

加快设立陕西省氢能相关产业基金,支撑产业链发展。支持榆林市联合国企、民企、社会资本组建氢能运力运营平台, 投资氢能基础设施和重点示范项目建设。

(六)开展标准建设,提升发展质量。

1.推动技术标准建立和实施。

积极参与行业、国家标准编制,鼓励本省企业加强与行业头部企业的交流与对标。建立标准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对牵头 或参与国际、国家氢能相关标准的企业或机构予以奖励。

2.建立氢能检测认证平台。

支持我省企业建设质量检测平台,提升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积极引进第三方氢能检测机构,鼓励我省龙头企业与检测 机构合资建设第三方氢能产品检测、认证等服务平台。推动检 测服务标准化和体系化,支持企业标准升级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实施氢能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支持龙头企业引进氢能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动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售后服务等环节全面实施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明星企业、品牌质量评选等手段推动企业质量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七)加大区域合作,构建协作体系。

1.强化区域合作。

推动我省氢能资源向周边区域输出,支持渭南市、榆林市面向周边省市输出氢气资源,打造区域氢能供应网络;支持省属大型企业等走出去开展氢能业务。发挥西安国家级中心城市作用,加强关中平原城市群合作,打造丝绸之路氢能产业应用示范区。

2.统筹省内协作。

按照错位发展、联动协调的原则,推动各市氢能特色产业的聚集和发展。加强氢能研发企业与冶金、化工等传统企业的协作,加快氢能产业引导冶金、化工、交通运输等产业升级, 发挥构建新型产业生态的助力作用。

3.坚持开放共赢。

推动省内龙头企业积极与国外龙头企业合作,支持股权投资、技术引进、兼并重组等方式获取成熟技术。按照市场化原 则,支持省外企业的产品在陕西的推广和应用,鼓励行业领军 企业在陕西设立分支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

充分发挥氢能智库和氢能联盟作用,加强氢能产业发展战略及发展路径研究,找准我省氢能产业在全国氢能产业发展中的定位,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氢能规范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示范试点、标准体系建 设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构建“1+N”政策体系,引导产业健康 有序发展。

(二)加大研发投入。

统筹各级科技研发资金,加大对氢能产业链关键环节科研 攻关支持力度。引导并支持研发机构氢能技术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补贴或企业所得税减免;用好现有高端人才引育政策,支持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提升我省氢能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三)支持示范应用。

积极学习外省示范应用经验,从氢能项目的审批、建设、运营环节给予大力支持,尽快推动全省氢能基础设施规划出台。加快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氢能分布式发电系统、应急电源系统、氢原料升级示范应用。

(四)健全应急能力。

加强氢能推广应用中应急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确保氢能生产、储运、加注和使用中突发事件有效应对,为及时处理紧急事件提供保障。

(五)开展宣传引导。

加强大众氢能科普教育,注重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形成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氢能制、 储、输、用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标准宣贯工作,增加各类市场主体安全意识,筑牢氢能应用各环节安全基础。

陕西省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

氢能作为新一轮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载体之一,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为加快我省氢能产业持续健康、安全、科学有序发展,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 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513 号)和《陕西省“十四五”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培育壮大氢能产业为目标,着眼抢占未来产业先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氢能装备制造、聚焦技术创新、推进各类应用示范等,促进产业链发展壮大,打造具有陕西特色的氢能产业生态,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坚强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4年,产业链基本补齐短板,初步实现本地配套, 绿氢装备产业跃居全国第一阵营;氢能基础设施满足应用需求,一批加氢站建成投运;氢能运力平台初具规模,力争推广示范燃料电池汽车累计超 5000 辆;全省氢能部分领域商业模式基本成形,氢能产业生态雏形显现,产业规模突破 500亿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应用发展。

1.提升氢气供应能力。鼓励隆基、华秦新能源等企业技术革新,降低绿氢制备成本,支持新能源发电企业发展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技术,鼓励在新能源消纳困难地区开展“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示范,为绿氢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探索经验。到 2024 年,形成 3 万吨/年高纯氢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政府等)

2.统筹加氢站建设。依托咸阳石化氢气集中专项工程、榆林燃料电池重卡“短途倒运”项目示范,加快推动覆盖城市公交、市政作业、城市物流加氢需求的加氢网络建设。沿包茂高速西安至榆林段,京昆高速西安至韩城段,依托现有服务区,适时启动加氢站建设,逐步形成城际加氢骨干网络。到 2024 年,全省建成投运加氢站 50 座以上。(省交通运输厅, 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榆林市政府等)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降低各环节准入门槛。简化加氢站建设审批流程,落实各环节主体监管责任,出台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加快研究制定氢能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布局。(各市政府)

(二)发展装备制造,促进产业突破。

1.培育制储运装备产业。支持省内制备绿氢装备产业发展。依托航天四院、瀚海氢能等在产业配套方面的优势,积极推动液氢储运装备民用化,加快布局有机液态、合金储氢等核心材料及先进装备产业。到 2024 年,我省电解水制氢装备产业规模跃居全国第一阵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打造燃料电池产业链。支持西咸新区、榆林打造燃料电池装备制造业基地;支持延长石油、西部材料等围绕燃料电池产业链短板,加快关键材料、零部件等配套产业布局。到 2024 年,基本实现氢燃料电池系统本地量产和配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西安市、榆林市政府等)

3.做强燃料电池汽车制造产业。支持法士特、汉德车桥等零部件企业研发燃料电池车专用变速器、减速器、车桥等核心零部件;支持省内整车企业开展大功率燃料电池汽车制造业务。到 2024 年,实现燃料电池汽车产能 5000 台/年的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西安市、咸阳市政 府等)

4.拓展氢能应用装备产业。鼓励相关企业开展氢燃料分布式发电系统、热电联供系统等装备制造业务。培育面向采矿、采油等特殊作业需求的氢能装备制造企业,拓展氢燃料电池应用装备产业。积极孵化氢原料应用装备制造产业,在绿氢化工、炼化冶金等领域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聚焦技术创新,强化内生动力。

1.加大核心技术攻关。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在制氢领域实现大规模碱性电解槽,质子交换膜电解池、固体氧化物电解池以及光电耦合制氢等布局和重点突破;依托在陕航天院所和省内高新技术企业等,在储氢领域开展低温液态储氢、有机液态储氢、镁基固态储氢材料、在役燃气管道掺氢等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支持校企联合开展催化剂、扩散层、双极板、膜电极以及电堆集成研发,构建我省燃料电池技术创新链;开展氢能炼钢工艺及装备、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氢制氨等绿氢原料应用技术研发。(省科技厅、省工业 和信息化厅)

2.构建技术转化通道。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科技资源集聚和引导作用,成立我省氢能产业联盟。建立“揭榜挂帅”机制,在联盟内定期发布关键共性技术或难点技术需求;组织科研会议,推动前端技术成果在联盟内企业的推广;参与产业规划研究,牵头制定行业标准。(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打造协同创新平台。整合相关企业、科研院校的氢能材料、器件、系统等研发、测试软硬件资源,组建全省氢能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氢能技术研发服务支撑能力。支持秦创原碳中和产业创新谷、陕汽西部新能源智能商用车创新中心、陕西省氢能创新中心等一批研究创新平台落地。(省科 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加强创新人才引育。加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完善人才待遇政策,积极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通过实施一批省、市级科技重点项目和应用示范项目,培育一批本土行业领军人才、工程技术队伍。加快推动氢能职业技能教育战略实施,为氢能产业发展培育产业人才、技能人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

(四)统筹应用示范,构筑产业生态。

1.打造氢能运力平台。以矿区“短途倒运”和城际物流为应用场景,通过市场化运作打造氢能运力运营平台,实施燃料电池重卡运输示范,探索氢能物流商业模式。到 2024 年,推广燃料电池重卡 5000 台以上,氢能重卡运营的商业模式基本形成。(榆林市政府)

2.推进氢能示范城市群建设。推进以关中平原城市群为氢能消费中心,以榆林为核心的氢能重卡装备制造及陕北氢能供应和应用中心,以渭南为核心的关中氢能供应及应用中心的氢能城市群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支持。(省财政 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西安市、榆林市、渭南市政府)

3.探索氢原料升级应用。积极探索氢原料在化工、冶金、天然气掺烧等领域的应用,助力我省能化产业减碳升级。支持陕煤集团、延长石油等开展绿氢化工、氢能炼钢及天然气管道掺氢应用示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4.发展氢能产业园区。依托“西部氢谷”榆林华秦氢能产业园,打造集光伏发电、绿氢装备制造、绿氢生产、储运、加氢及重卡应用于一体的零碳示范工业园。推动西安清洁能源示范基地、榆林科创新城氢能零碳建筑、咸阳石化氢能产业园、西咸新区智慧建筑零碳能源供需系统示范区、渭南清洁能源制氢及应用产业园的建设,发挥园区示范引领作用。(省发展改革委,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榆林市政府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依托氢能产业链长制,统筹推进氢能产业规划布局、项目审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财政支持、技术创新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省直有关部门)

(二)统筹产业布局,促进高质量发展。

调研涵盖氢气制、储、运、加、燃料电池及其整车等全产业链的发展现状,指导各市制定出台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引导氢能产业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

(三)鼓励先行先试,强化示范引领。

鼓励各地结合当地产业基础及应用场景等优势,统筹考虑氢能供应能力、产业基础和市场空间,与技术创新水平相适应,有序开展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示范,以项目示范带动产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 厅)

(四)营造市场氛围,助力产业发展。

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产业联盟及行业协会等,积极宣传推广氢能产业发展,为上下游产业链贯通提供支持;通过定期举办行业论坛等多种活动,营造良好产业发展氛围, 吸引行业优势企业及人才来陕兴业,助力产业健康发展。(省直有关部门,西安市、榆林市政府)

陕西省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大力发展氢能经济,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实现低碳化转型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 号)《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1〕15 号)等要求,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氢能发展环境。氢能项目备案或单项审批手续办理,除安全生产底线、生态环保红线外的审批,采取容缺办理。鼓励建设油、气、电、氢混合站。对于先进氢能产业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市、县政府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用地指标,并予以优先保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氢能建设项目,可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各市人民政府)

二、支持先行试点示范。依托陕北地区“短倒运输”场景优势,支持榆林建设氢能运力平台。积极稳妥开展氢能市场化运营模式试点,建设支撑产业创新发展的新机制,率先制定有利于氢能产业发展的管理规范和标准体系。鼓励各市结合当地氢气供给能力和市场需求,制定氢能发展规划,依托优势企业, 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示范引领作用,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积极稳妥安全开展氢能应用。鼓励结合船舶、无人机、应急电源、通讯基站、储能调峰等需求,拓展氢能在其他领域的产业发展。(西安、渭南、延安、榆林市人民政府等)

三、加快加氢站建设。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急需急建”原则,以产业发展和氢源保障等为基础,由试点示范地区政府指定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加氢站发展规划, 出台加氢站管理办法。储氢、加氢站建设及氢能装备制造项目, 按照备案权限进行备案。合建、扩建、增建的加氢站应取得原审批部门的批准。加氢站建设应符合《加氢站技术规范》(GB50516-2010)、《加氢站安全技术规范》(GB/T34584-2017) 等标准和有关规定。(省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人民政府)

四、支持示范区(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开通城市氢燃料电池客车班线、物流走廊等示范线,公共交通、通勤车及物流园区优先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鼓励新增物流搬运、载货、牵引车辆,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支持西安、榆林牵头建设国家氢能城市示范群;加快推动氢能在城市公共交通、城市物流、 市政服务、建筑供热供冷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五、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十四五”期间,省级重点产业链发展、汽车产业发展、基本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等专项资金确定一定比例支持氢能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零部件生产、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发等。加快制定专项资金支持氢能产业的实施细则,用好各类专项资金 。鼓励各市政府根据实际财力,配套出台氢能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补助等政策。用好已有相关省级产业支持资金, 引导相关专项资金向氢能产业倾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各市人民政府)

六、优先风光资源配置。大力支持“风光氢储”示范项目建设,对风光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提出的制氢建设方案,制氢电量原则上不低于总发电量的 30%,具体电量根据制氢转化效率及制氢成本进行动态调整。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的内部输变电工程由制氢企业建设,制氢站至主网的线路由电网企业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配置制氢、储氢项目原则上等同于配置储能;制氢项目可优先消纳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支持氢储能参与调峰,调峰能力按调峰电量参与市场交易。(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等,各市人民政府)

七、实行差别化车辆管理。设立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输车辆专用号段,对安装 ETC 的专用号牌车辆省内高速公路通行(仅通行我省境内路段,且出入口均在我省境内)实施差异化收费, 并对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分析评估,截止日期到 2025 年底。氢燃料电池汽车不受污染天气限制,车辆不限号通行,鼓励对氢燃料电池汽车减免停车费。鼓励大中型企业购置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

八、强化金融政策支持。支持设立氢能产业相关基金,通 过股权投资等方式,为我省氢能产业链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充 分利用已有政府投资基金,为全省氢能产业示范应用和产业化 推广提供资金支撑,支持氢能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各市成立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在省内落地的氢能龙头企业发展。引导金融资本支持氢能产业发展,为重点项目提供贷 款和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加强银企合作平台建设,通过支持 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支 持氢能产业健康发展。(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 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省国资委等, 各市人民政府)

九、加强产业招商引资。聚焦氢燃料电池产业链,紧盯目标企业,开展定向招商、填空招商和点对点招商。针对产业链“短链”“细链”等问题,鼓励我省产业链企业通过投资(参股)、并购、重组、外包服务等方式获得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各市研究出台支持氢能综合型及功能型总部、公共服务平台、行业机构的招商引资政策。对于重大的氢能总部、检测认证中心、专业中介机构等落户,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省商务厅等,各市人民政府)

十、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牵头, 联合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高校院所等共同组建省级氢能产业联盟。加快氢能技术能力建设,鼓励各市场主体积极培育技术中心,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聚焦氢能领域卡脖子技术,依托重点高校、重点企业、科研机构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围绕行业关键共性问题,充分发挥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作用。组织相关研究机构、企业成立研究联合体开展技术攻关。鼓励各市对于列入国家、省科技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被认定为国家及省级的新型研发机构,省科技计划优先给予项目支持。(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各市人民政府)

十一、促进生产服务业发展。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标准化工程建设,引领氢能领域相关行业标准制定。研究建立氢能产业检验检测、计量测试等第三方优质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陕汽、秦星雷丁等整车企业加快建设国内领先的氢燃料电池车辆测试基地和试验场。鼓励支持氢能行业协会、学会、联盟积极组织行业会议、高峰论坛,搭建交流平台,凝聚前沿力量。鼓励企业、科研院所与国内外机构开展经验交流和技术合作, 提升我省氢能产业影响力和竞争力。(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等)

十二、强化人才支撑作用。参照《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陕西省青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优先支持各企业及研究机构引进氢燃料电池领域高层次人才。支持高等院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加强合作,联合培养一批掌握前沿技术的科技人才,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育体系,为我省氢能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省人力社会保障厅等,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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