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蒙西电力现货市场超额回收减免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考虑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时间较短,市场主体尤其是电力用户对市场机制仍未充分掌握,为保障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市场平稳运行,推动市场主体充分适应现货市场运行,设置一定时间的市场过渡期,对各类市场主体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超额回收费用予以适当减免。过渡期暂定为6个月(2022年6月-2022年11月),根据市场运行情况进行调整。
详情如下: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做好2022年蒙西电力现货市场超额回收减免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电力交易市场管理,做好市场主体现货市场超额回收减免工作,保证蒙西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相关政策和蒙西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规则,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做好2022年蒙西电力现货市场超额回收减免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8月5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来信、来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自治区工业信息化厅,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方式:张宇,0471-4826501
电子邮箱:jxwyxj1450@163.com
收件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刺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运行局
邮编:010010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蒙西电力现货市场超额回收减免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2022年8月2日
附件1
关于做好2022年蒙西电力现货市场超额回收减免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根据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相关政策和蒙西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行规则,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电力交易市场管理,做好市场主体现货市场超额回收减免工作,保证蒙西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减免过渡期
考虑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时间较短,市场主体尤其是电力用户对市场机制仍未充分掌握,为保障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市场平稳运行,推动市场主体充分适应现货市场运行,设置一定时间的市场过渡期,对各类市场主体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超额回收费用予以适当减免。过渡期暂定为6个月(2022年6月-2022年11月),根据市场运行情况进行调整。
二、调整申报材料和时限
(一)过渡期内,对相关市场主体非自身原因引起的中长期合同偏差触发超额回收费用予以适当减免。超额回收的减免按照交易规则中对相关市场主体因电网原因、政策原因、不可抗力等影响导致的偏差电量予以全部减免或部分减免考核的要求执行,相关市场主体因用电设备故障、临时检修等自身原因产生偏差电量的不予减免。
(二)超额回收减免具体办法参照自治区工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偏差考核电量减免考核工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2)28号)(以下简称《减免考核通知》)要求,并根据现货结算要求对申报材料、申报时限作出适当调整:
1. 相关市场主体提交超额回收减免申请表(具体格式请查阅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官网),申请内容在《减免考核通知》基础上,将原分别填报峰、平、谷时段申请调整为整体月份电量填报和附带成交曲线申请。电力用户需填报上月交易申报电量、实际电量、中长期交易成交曲线、非自身原因造成的用电负荷偏差曲线和违约说明。
2. 相关市场主体要根据《减免考核通知》相关要求,按照相应类型提供减免超额回收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附带电力用户申请减免当月受到影响(限制)的用电曲线(按小时),包括但不限于影响时间段、影响的用电负荷和影响电量,被迫停产的仅需提供停产时间。
3.从9月1日开始,对于因政策造成影响的相关市场主体须在政策要求执行的日期前,将免除超额回收的申请报至交易机构;在政策要求执行的日期后上报的,按造成影响的50%免除。
4. 相关市场主体应于每月8日前将超额回收减免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政策和不可抗力影响的电力用户,须通过盟市工信局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文件及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
5.相关市场主体6月份的超额回收减免将于8月进行补办,请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申请表、文件及证明材料。
6.其他未调整事宜继续按照《减免考核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三、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
市场运营机构要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通过交易系统、交易平台及各类线上途径向市场成员发布中长期、现货市场各类交易相关必要信息,并做好市场交易的咨询、解读服务,避免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初期出现交易模式、交易规则、结算数据的误读和误传。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电力调度机构、交易机构要互相配合做好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各项工作,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