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深圳市发改委公布《2022年4-5月深圳市工商用户电费补贴工作方案》。补贴对象为供电企业(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管理的在深圳市内用电的工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广东省能源局认定的“两高”企业以及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

首页 > 配售电 > 售电服务 > 政策 > 正文

电费补贴10%!2022年4-5月深圳市工商用户电费补贴工作方案公布

2022-07-06 08:43 来源: 深圳市发改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深圳市发改委公布《2022 年 4-5 月深圳市工商用户电费补贴工作方案》。补贴对象为供电企业(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管理的在深圳市内用电的工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广东省能源局认定的“两高”企业以及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的企业不予补贴。

对符合方案规定的电力用户,给予2022年4月1日-5月31日供电企业结算电费的10%补贴。

详情如下: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4-5月深圳市工商用户电费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发改〔2022〕509号

市委编办、市政府相关单位、各区政府(含新区、深汕合作区、前海管理局)、供电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4-5月深圳市工商用户电费补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电费补贴发放到位,切实降低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

2022年4-5月深圳市工商用户电费补贴工作方案

根据《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深府〔2022〕28号)相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4月-5月电费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补贴范围及内容

补贴对象为供电企业(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管理的在深圳市内用电的工商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广东省能源局认定的“两高”企业以及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的企业不予补贴。

对符合方案规定的电力用户,给予2022年4月1日-5月31日供电企业结算电费的10%补贴。

二、申请和发放

(一)申请方式:电力用户无需申请,电费补贴由供电企业通过冲抵2022年5月或之后月份电费的形式发放(具体到账时间根据供电企业电费收取周期和财政资金到位情况确定)。如电力用户存在转供电现象,该用户需要按用电量比例传导至终端用户。

(二)资金发放和传导

本补贴资金按照“市级汇总报送、供电企业发放、属地督促传导”的原则实施。

1.市级汇总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梳理汇总广东省能源局认定的“两高”企业、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实施失信惩戒的严重失信主体等不在补贴范围内的单位名单,并提供给各区(新区、深汕合作区管委会以及前海管理局)(以下简称“各区政府”)和供电企业。(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供电企业等)

2.供电企业发放。供电企业根据名单审核电力用户是否属于补贴范围,电量电费数据是否准确等,将不在补贴范围内的用户剔除,计算补贴用电量和金额,形成全市补贴清单。市财政局将预算资金下达后,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向供电企业拨付补贴资金。供电企业收到资金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拨付给电力用户用于冲抵用户电费。原则上所有发放工作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区政府,供电企业等)

3.属地督促传导。各区要履行属地责任,采取实地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工业园区、商业楼宇等转供电主体,保障补贴惠及终端用户。存在转供电行为的电力用户,应在收到电费补贴后的一个月内按用电量比例传导至终端用户。对于不及时、足额传导电费补贴政策红利的,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区政府公布的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各区政府应及时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处理。(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和宣传发动

各区政府应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发动辖区股份合作公司、区属国企等单位,引导全社会督促转供电主体传导政策红利,做好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各市直部门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结合分管行业纾困特点开展政策宣传,督促本行业重点企业和电力大用户传导电费补贴。供电企业应在南方电网95598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政策资讯。(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建设局、文体旅游局,供电企业等)

(二)实施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

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要指导各区开展不传导电费补贴政策红利、虚开增值税发票或偷税漏税行为予以重点监督检查,确保电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对于拒不传导补贴资金或者涉嫌冒领补贴资金的市场主体,各区政府根据需要将其纳入有序用电优先错峰名单,并形成享受其他财政补贴资金的负面清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深圳市税务局,各区政府,供电企业等)

(三)加强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

市财政局应足额保障电费补贴专项经费并纳入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履职类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区政府、供电企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资金。2023年1月底前,各区政府应将本辖区电费补贴政策督促传导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因发放错误、督导不利需收回补助资金的,由各区政府协助供电企业收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供电企业等)

四、其他

(一)本补贴为一次性补贴。电力用户在2022年4-5月期间的电费应正常缴纳。

(二)违规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三)本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