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5日,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思华兰300MW农业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次招标标段划分两个子项,分别是上思华兰300MW农业光伏发电EPC总承包和上思华兰300MW光伏发电配套45MW/90MWh储能系统项目EPC总承包。投标人必须对两个子项目进行投标,并分别进行报价。
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50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
原文如下:
广州发展上思华兰300MW农业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州发展上思华兰300MW农业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112-450000-04-01-486638)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上思华兰300MW农业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以广州公共资料交易中心的项目编号为准)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华兰镇那岩村、德安村和俊仁村及周边,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4.73°,北纬23.07°,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100亩。
储能系统项目位于广州发展上思华兰300MW农业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建设用地选址范围内。
2、项目概况:
光伏发电项目:本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建设容量为300MW,拟安装约550459块545Wp高效单晶组件,通过多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新建的220kV光伏升压站,再通过220kV线路接至220kV茶花站。本区拟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配套2台150MVA主变、1套220kV GIS 设备、2套SVG设备及接地变等配电设备。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茶花站(接入方案以广西电网公司的批复为准;本项目不包括送出线路的建设),对侧220kV茶花站扩建 1 个 220kV 出线间隔(如有,投标方负责建设)。
储能系统项目:本项目为广州发展上思华兰300MW农业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储能配套,按照“15%,2h”配套45MW/90MWh储能系统,布置在广西自治区上思县华兰镇220KV光伏升压站内,围墙内储能系统用地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本次招标储能计划总容量为45MW/90MWh,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储能系统由18个2.5MW/5MWh储能单元,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采用户外预制舱布置,具体布置方案可根据厂家集成方案进行调整。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子项:
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由两个子项组成,投标人必须对两个子项目进行投标,并分别进行报价,只对其中一个子项进行投标的投标文件无效。各子项分别为:
子项一:广州发展上思华兰300MW农业光伏发电EPC总承包(简称“光伏发电项目”)
子项二:广州发展上思华兰300MW光伏发电配套储能系统项目EPC总承包(简称“储能系统项目”)
2.招标内容、规模:
光伏发电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招标范围为广州发展上思华兰300MWp农业光伏电站并网工程(不包括负责外送线路的建设,但应配合送出线路建设单位征租地协调及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侧茶花站间隔扩建改造(如有)工程由投标方建设),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括储能系统设备、不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及箱变的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备品备件、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
储能系统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招标范围为广州发展上思华兰300MW光伏发电配套储能系统项目(按照光伏并网容量的“15%,2h”,配套45MW/90MWh储能系统)设备调试并网工程。内容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应、工程施工、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备品备件、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本次招标储能系统采用集装箱一体化方式,选用磷酸铁锂电池,建构筑物基础主要包含35kV箱式储能变流器基础、箱式储能锂电池基础。
3.计划工期:
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9月30日至少完成50MW组件安装、以及升压站主体建设和设备安装;2022年12月30日前具备并网发电条件;2023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储能系统项目:储能系统安装投产的容量按光伏发电项目实际并网容量的“15%,时长2h”;储能并网投产时间与光伏电站工程并网时序同步;
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 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分包协议原件(如需)、分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需)。]
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50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项目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供电部门或电力质监验收文件;③项目业主签署的投产证明材料。]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