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及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65121350元,详情如下:
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及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永春县城市管理局委托,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350525]JP[GK]2022006-1、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及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及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7-1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25]JP[GK]2022006-1
项目名称: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及安装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512135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6512135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6512135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投标人具备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描述:投标人提供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或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中国记录查询,适用于(合同包1)。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6-27 19:21至2022-07-12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7-18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展览城二楼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室(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永春县城东北街90号
联系方式:0595-23882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联系方式:0595-22556818,fjjp27196988@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蕴慧
电 话:0595-22556818,fjjp27196988@163.com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