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2日,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发布储能项目框架采购公告。公告披露,预测总合同金额16500万元,预计采购单价1.65元/Wh。预计2022年6月20日前供货的储能容量为20MWh,6月30日前供货的储能容量60MWh。共设3名成交供应商,其中第一成交供应商占标的物合同总额的比例为40%、第二成交供应商为30%、第三成交供应商为30%。
公告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完成不少于300MWh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集成应用业绩,或不少于1000MWh电芯、电池模组或储能系统累计出货量。
原文如下:
2022年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储能项目框架采购(第二次)
采购公告
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2年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储能项目框架采购(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2022年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储能项目框架采购(第二次)
1.2采购模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采购人: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1.5资金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二、采购项目标的清单
2.1项目概况:为采购方提供储能项目集成系统的设计、制造、配合验收、提供图纸资料、出货前试验、包装、运输到目的地、现场技术服务、设备指导安装、负责调试和售后服务。
2.2预计采购总金额:人民币16500万元
2.3采购范围:1、储能项目集成系统的设计、制造、配合工厂验收、提供图纸资料、出货前试验、包装、运输到目的地、吊装就位、现场技术服务、指导安装、负责调试和售后服务等。成交供应商应派出有资格的和采购方认可的技术代表进行现场指导安装和系统调试。
2、储能系统内部所有接线由投标方完成。需提供功率变送器时,功率变送器由投标方提供。
3、提供但不限于型式试验和常规试验数据及试验记录,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4、提供储能集成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和使用说明书。
5、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中承诺提供的其他资料。
6、对采购方人员的培训和质保期内的技术服务。
7、承担与采购方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及其他相关集成系统承包商的联络、协调及配合工作。
8、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满足采购文件全部要求的相互协调和完善的产品设计,及元件或装置,如果采购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和性能良好的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元件和装置也应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并列出明细表和单价,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
2.4标的物清单:

标的物描述:为储能项目提供所需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制造、供货。并配合验收、提供图纸资料、出货前试验、包装、运输到目的地、吊装就位、现场技术服务、设备指导安装、负责调试和售后等服务。供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范围:储能设备供货及指导安装,包括储能集装箱、储能双向变流器(PCS)、表计、能量管理系统(EMS)、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空调、通风管道、环境监测、配电、消防、照明、材料等,同时考虑防火阻燃要求)、集装箱内部设备间电缆及通信线缆等。其中集装箱包含储能电池、电池模块、簇控制器、电池管理系统(BMS)、电池架、配套附件及电缆。电池采用磷酸铁锂储能专用电芯,电芯单体容量不小于180Ah。满足规范要求的通讯传输协议。
2.5标的划分情况: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的,设3名成交供应商。
2.6物资明细:上表为预计采购金额,每次实际采购的规格型号、数量以采购人的实际订单为准,包含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所列,采购人不承诺框架协议成交供应商的供货数量。
2.7框架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8供货时间:预计2022年6月28日前供货的储能容量为20MWh,6月30日前供货的储能容量60MWh,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的时间、目的地发货,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书面通知的要求,否则采购方将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并提供总公司(总所)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且声明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声明函)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有效期内的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处罚记录。
5、本项目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2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或电芯、电池模组、PCS等主要部件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在2022年6月30日前,具备不少于30MWh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到指定目的地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写入合同,如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供货周期承诺时间,采购人有权追究延迟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违约金和解除合同)。
3、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完成如下业绩之一(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的,生产制造商的业绩一并计入。投标人与所代理产品原厂家签订供货合同的业绩不能作为代理商业绩证明。):
(1)不少于300MWh磷酸铁锂储能电池系统集成应用业绩。
(2)不少于1000MWh电芯、电池模组或储能系统累计出货量。
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签字盖章页及反映主要工作内容或采购清单的有关页面)。
4、2019年1月1日以来无因投标人供货的电化学储能系统或电芯、电池模组、PCS主要部件的质量问题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
备注:
1.投标人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或黑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如果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的产品有两个或以上的投标人,而只允许一个有效投标人,则按下列优先级确定有效投标人:1、制造商;2、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3、制造商或最高办事机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合法机构;4、制造商或最高办事机构长期授权的合法机构。存在多个同等级授权投标人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