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15日消息,近日,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董事杨万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万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人杨万华利用担任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水电工程建设管理部总经理,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云南华电怒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董事,兼任德宏大盈江三级电站EPC项目部经理,云南能投集团战略投资委员会主任,云南能投缘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联合外经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云能星翰教育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理工职业学院建设项目指挥长的职务便利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2015年至2018年期间,杨万华担任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云能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云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事宜。在此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严重不负责任,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1年11月5日通报,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董事杨万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万华简历
杨万华,男,汉族,1966年7月生,云南大理人,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7月至1997年7月,在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工处工作(其间,1995年9月至1997年6月,在天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办基本建设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97年7月至2002年7月,任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计划经营处科长、副处长(其间,2001年10月兼马鹿塘水电站工程项目副经理);
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任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水电工程建设管理部副总经理;
2004年6月至2006年3月,任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工程建设管理部总经理(其间,2004年10月,任大盈江三级水电站工程项目部经理);
2006年3月至2007年8月,任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公司副总工程师兼计划发展部主任、龙盘水电站建设筹备处主任;
2007年8月至2008年2月,任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党组成员兼计划发展部主任、龙盘水电站建设筹备处主任;
2008年2月至2013年12月,任云南华电怒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副职);
2018年3月至2021年10月,任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省委管理)、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