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8日,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国网湖北电力2022年湖北麻城东冲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及国网湖北电力2022年宜昌天井坪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公告中提出,要求投标人具有单个3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单个300MW及以上具有地下厂房的常规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或招标设计及施工详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
原文如下:
国网湖北电力2022年湖北麻城东冲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152243)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设计监理咨询
国网湖北电力2022年宜昌天井坪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152243)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设计监理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建施工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资质要求
3.4.1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或相互任职或工作;
(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
(n)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
(p)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2专用资质要求
(1)330千伏及以上变电土建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33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一级承装、承试(若只有线路工程(无电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一级承装)。
(3)220千伏变电土建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承试(若只有线路工程(无电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承装)。
(5)110(66)千伏及以下变电土建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110(66)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试(若只有线路工程(无电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承装)。
(7)35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8)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9)500千伏及以上三通一平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5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①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线路工程不少于1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成员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和业绩。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①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成员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和业绩。
注: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3.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4.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6施工项目部配置要求
3.6.1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配置要求
3.6.2组塔作业班组骨干人员配置要求(仅线路工程)
组塔作业班组数量配置最低要求:35kV、110kV、220kV、500kV、±800kV~1000kV线路长度,分别除以10km、8km、6km、5km、4km,得数a,设n为a的整数部分,则至少配置n个组塔作业班组;当n=0时(即a<1时),则至少配置1个组塔作业班组。
3.6.3架线作业班组骨干人员配置要求(仅线路工程)
线路长度平均30km以内至少配置一个架线作业班组。
因组塔作业完成后才进入架线作业,架线作业班组中的班长兼指挥、班组安全员、技术兼质检员可由组塔作业班组中的人员担任。
基建设计、可研设计一体化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资质要求
3.4.1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
(o)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
(p)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6)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2专用资质要求
(1)33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和勘察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勘察允许外委、外协。外委、外协单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外委、外协单位资质证明。)
(2)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勘察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勘察允许外委、外协。外委、外协单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外委、外协单位资质证明。)
(3)110(66)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勘察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勘察允许外委、外协。外委、外协单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外委、外协单位资质证明。)
3.5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①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线路工程不少于1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①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注: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3.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4.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6项目设总(项目经理)要求
(1)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担任过与招标项目相同及以上电压等级类似工程设总(项目经理)或主设人经历。
基建监理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资质要求
3.4.1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j)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k)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l)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m)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n)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
(o)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p)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
(q)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5)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2专用资质要求
(1)220千伏以上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22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①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工程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线路工程不少于1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①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2项。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注: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3.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4.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6监理项目部配置要求
服务类项目:
3.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2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1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服务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服务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存在失信惩戒记录)或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8)建设工程的施工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存在较大安全质量事故或2年内存在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3年内存在特大安全质量事故。事故信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事故快报为准。
(9)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不含本年度,上一年度尚未完成审计的可向前顺延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附件原始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因成立日期所限无法提供近三年相关证明材料的只需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
(c)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d)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e)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f)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g)为本招标项目(施工类)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h)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i)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g)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k)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l)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m)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2专用资质要求
见招标需求及概况一览表。
3.5业绩要求
见招标需求及概况一览表(如有)。
3.6项目经理要求
见招标需求及概况一览表(如有)。
3.7其他要求
见招标需求及概况一览表(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