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从财政政策、金融政策、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促进消费复苏政策、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保就业政策、保基本民生政策等9个方面出台48项政策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助企纾困,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其中提到,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和消纳,全年新开工新能源装机2000万千瓦。
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落细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从财政政策、金融政策、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促进消费复苏政策、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保就业政策、保基本民生政策等9个方面出台48项政策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助企纾困,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是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帮扶,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全年留抵退税规模预计达到700亿元。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部分税费减按50%征收。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二是金融政策。实施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借用支农再贷款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再贷款金额的1%给予财政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综合交通、水利、物流、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是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有力有序推进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省级“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兴水润滇工程,加快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新开工改造1500个城镇老旧小区。
四是促进消费复苏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落实好国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等措施。加大对新市民购房的支持力度。
五是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尽快发放第二批农资补贴,落实好2022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的政策。支持高标准农田和小型水利建设。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和消纳,全年新开工新能源装机2000万千瓦。
六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新增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省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其中。2022年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减免6个月,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落实支持旅游高质量发展、文化旅游行业纾困帮扶、旅游业恢复发展奖补等政策,2022年发放2亿元文旅消费券、1亿元自驾游电子油券。
七是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加大已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加快推进一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加快兑现2021年度外商投资奖励资金。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
八是保就业政策。拓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进行支教、支农、支医、驻村帮扶等,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
九是保基本民生政策。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实施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增收。面向农民工扩大以工代赈。实施人均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家庭“一户一策”增收计划。做好生活物质保供稳价工作。
我省《意见》以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为出发点,坚持顶格执行、能快则快的原则,切实增强政策协同性,打好政策组合拳,既抓好国家政策的落实落细落到位,又结合云南实际适当加力,推动政策措施产生更大效应,切实稳住全省经济大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