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2年第一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
(适用于资格后审标段)
招标编号:1922AA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2年第一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以货物清单为准)
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
2.1 由于电子商务平台(ECP)系统字符限制等原因,部分分标名称在货物清单和ECP系统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的通用资质条件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国网公司最新配网物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设备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5)投标人取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6)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9)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0)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1)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2)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3)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4)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5)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公告》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6)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cn)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电子版(下载信用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的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查询打印))。未提供在信用中国(.cn)查询文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文件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7)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惩戒”,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8)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9)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3.2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备注:
1.投标人类别:
A: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B: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仅进口产品)的授权;
C:接受集成商投标(集成商应具有系统集成、整合及二次开发能力);
D:接受经销商(集货商)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供原厂商代理授权。
2.供货业绩:
指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表中特别注明时间要求的除外)累计最终用户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以发票为准),业绩支撑材料需提供合同、销售发票扫描件以及对应发票查询结果截图等资料。(合同扫描件需包含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等支撑材料,未提供合同、发票扫描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结果截图的视为无效业绩)。
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提供代理产品合同业绩(投标人或原制造商最终用户业绩均可);接受集成商投标的,只能提供集成商的合同业绩;接受经销商投标的,只能提供经销商的销售业绩。
3.认证证书:
ISO9000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仅需提供原制造商的认证证书(进口产品仅需提供投标人的认证证书);对于接受集成商投标的,提供集成商的认证证书(特别注明需提供厂家认证的除外),对于接受经销商投标的,提供经销商的认证证书。
4.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A: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报告检测项目需覆盖所投主要产品;报告包含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B:对制造商投标的,报告的制造商和投标人必须一致。对代理商投标的,报告的制造商和授权人必须一致。
C:在专用资格要求中未要求提供报告的,投标人无需在投标阶段提供相应报告,但需要在供货前按照项目单位要求提供。
5.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告(2019年第44号和2020年第18号),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清单”范畴的产品,其在“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http://sdoc.cnca.cn)生成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根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关于对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4号公告中产品开展CQC认证的通知”,属于“CQC认证项目清单(对应不再实施强制认证和强制认证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 ”范畴的产品,申请人新申请和换发的CQC认证证书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6.技术规范书中所列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格条件要求对投标人无约束。
重要提醒: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务必保证信息完整、字迹清晰,不要涂抹关键信息,上表中除营业执照有要求需提供到商务文件外,其他资质业绩要求证明材料均需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供,因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且不限于否决、扣分等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