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电力行业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程规范及时开展审核审批、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过程合法合规,并附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28个水电站名单,详情如下: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电力行业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有关水电站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电力安委会第八次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强化当前电力安全运行保供和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电力安委会第八次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系列工作部署,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以实际行动和成效保障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工程建设、防洪度汛和运营安全和全省电力运行安全稳定。
二、强化各方安全责任。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一岗双责”工作要求,督促指导辖区电力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电力反恐、扫黑除恶治乱等工作,持续开展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和外破管控处置,配合能源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各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好与属地政府、河道主管部门工作衔接,构建齐抓共管、相互支撑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
各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发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服从电力调度机构调度指令,保证机组出力和可靠性;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外来人员、设备、材料的隔离、检测、消毒等有关工作,同时要做好本厂和外包人员的流动管理。做好与属地政府、河道主管部门相关衔接。
三、落实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安全防范。各水电站要加强雨情、水情观测,加强汛期送出线路及相关设备的隐患排查,尤其要关注暴雨洪水、山体滑坡等对输变电设施的影响,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强对水库周边地区的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大坝的除险加固工作,重点防范台风、强降雨引发次生灾害,强化生产现场、设备系统、厂房排水设施、重点防汛部位的隐患排查,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各水电站必须服从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指挥,严格执行经有权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批准的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及时预泄腾库、拦洪削峰,严禁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确保大坝运行安全。周宁、永泰、厦门、云霄等四座抽水蓄能电站在建工程,要按我委批复的度汛方案,确保导流洞、大坝、输水系统、发电厂房等工程的施工安全;加强与属地防汛指挥机构沟通联系,及时请示、报告工程防汛情况。
各总装机5万千瓦水电站在建工程(含技改、新建、扩容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程规范及时开展审核审批、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过程合法合规;要对参建单位和作业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对工程涉及的土建施工、机电安装、消防安保等各环节加强全过程风险管控,从施工安全方案、安全设备设施、技术装备、施工环境等方面提高项目建设本质安全水平。开展生态泄流改造的水电站要在确保防汛安全前提下推进工程建设,按规定执行生态泄流量差别化考核。6月底前,福州、厦门、宁德、漳州市工信局要分别对辖区内抽蓄工程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我委将适时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抽查。
四、加强应急管理。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台风、强降雨、山火等灾害预警研判,提前制定并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和防灾避险方案;要强化政企联络,加强应急值班值守,遇重大突发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附件: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名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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