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曹县发展和改革局近日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容量补偿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山东容量市场运行前,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发电机组容量补偿费用从用户侧收取,电价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0.0991元(含税)。补偿机组范围、补偿费用收取(支付)方式等根据《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在保持容量补偿费用总体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山东电力系统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变化,参考现货电能量市场分时电价信号,研究探索基于峰荷责任法的容量补偿电价收取方式,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错峰用电,改善电网供需状况。
本通知自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年12月31日。
详情如下:
关于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容量补偿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国网曹县供电公司: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容量补偿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24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4日
菏发改价格【2022】21号--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容量补偿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