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2年第一次电网零星物资电商化招标采购招标编号:1922A41.采购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国网四

首页 > 输配电 > 保护与控制 > 招标 > 正文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2年第一次电网零星物资电商化招标采购

2022-04-20 16:30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2年第一次电网零星物资电商化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1922A4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四川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2年第一次电网零星物资电商化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进行编号、货物名称同时见下表,具体采购范围详见单独成册的货物清单。

1.png

2.png

3.png

4.png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购要求参与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的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通用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2)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不含本年度,上一年度尚未完成审计的可向前顺延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附件原始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因成立日期所限无法提供近三年相关证明材料的只需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

(4)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并满足该包的资格要求。

(5)投标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最新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如有)(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6)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招标当年度未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

(7)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8)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在项目货物组件材料配置表中全部列明,不得漏项、空项,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9)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

(10)对于制造商投标,应具有生产和产品试验的能力(投标人提供生产设备和试验设备列表以及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11)投标人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cn)的查询结果,包含“失信惩戒”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投标人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index.html)上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报告出具之日为开标日前20天内。如投标人未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2)对于合同价格、同配同价、甲方供货、监造与检验、质量保证、寿命周期、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合同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附录中逐项明确响应。

(13)具备招标人要求的货物配送范围内的配送能力。

(14)具备按照采购方要求在部分商品上定制企业标识的能力(所报价格包含)。

(15)至少在专用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试验、检测报告的物资范围内,所投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须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1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17)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8)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9)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简称《核实证明》),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投标人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已核发通过的有效《核实证明》文件,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擅自修改《核实证明》中的数据的,以虚假投标做否决处理。若法定代表人与《核实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0)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4.2 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专门资格条件

z1.png

z2.png

z3.png

z4.png

z5.pngz5.png

z6.png

z7.png

z8.png

备注:

1.投标人类别:

A: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B: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仅进口产品)的授权;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自身的营业执照及原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C:接受集成商投标(集成商应具有系统集成、整合及二次开发能力);

D:接受经销商(集货商)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供原厂商代理授权。

2.供货业绩:

指近三年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表中特别注明时间要求的除外)累计最终用户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以发票为准),业绩支撑材料需提供合同、销售发票扫描件以及对应发票查询结果截图等资料。(合同扫描件需包含供货合同封面、签字页及货物清册等支撑材料,未提供合同、发票扫描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结果截图的视为无效业绩)。

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内。

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提供代理产品合同业绩(投标人或原制造商最终用户业绩均可);接受集成商投标的,只能提供集成商的合同业绩;接受经销商投标的,只能提供经销商的销售业绩。

3.认证证书:ISO9000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仅需提供原制造商的认证证书(进口产品仅需提供投标人的认证证书);对于接受集成商投标的,提供集成商的认证证书(特别注明需提供厂家认证的除外),对于接受经销商投标的,提供经销商的认证证书。

4.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报告检测项目需覆盖所投主要产品;报告包含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5.技术规范书中所列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格条件要求对投标人无约束。

6.对于所投产品中属于国家强制认证范围之内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中每类至少一种型号的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7.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告(2019年第44号和2020年第18号),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清单”范畴的产品,其在“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http://sdoc.cnca.cn)生成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8.根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关于对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4号公告中产品开展CQC认证的通知”,属于“CQC认证项目清单(对应不再实施强制认证和强制认证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范畴的产品,申请人新申请和换发的CQC认证证书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重要提醒: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务必保证信息完整、字迹清晰,不要涂抹关键信息,上表中除营业执照有要求需提供到商务文件外,其他资质业绩要求证明材料均需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供,因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且不限于否决、扣分等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