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7日至12日,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专家组对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工程进行了第七批(7号、10号)机组启动阶段质量监督检查。本次检查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李修树担任专家组组长。
白鹤滩水电站为金沙江下游水电规划四个梯级中的第二个梯级,坝址位于四川省宁南县和云南省巧家县的界河上,上游距乌东德水电站约182km,下游距溪洛渡水电站约195km。白鹤滩水电站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航运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库正常蓄水位825m,防洪限制水位785m,死水位765m,总库容206.27亿立方米,调节库容104.36亿立方米,防洪库容75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1600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624.43亿kWh。
检查活动期间,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检查了大坝、输水发电系统、开关站、出线场等施工安装现场,与各参建单位进行了座谈和交流,阅研了参建单位的自查报告,查阅了设备安装与调试资料,抽查了部分工程施工记录。专家组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白鹤滩水电站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第七批机组启动阶段生产准备工作等进行了评价,提出了质量监督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质量监督报告。
专家组认为待主变压器细水雾试验等工作完成且经参建各单位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工程7号机组具备启动试运行条件。待离相封闭母线、GCB、厂高变交流耐压试验,以及主变压器细水雾试验等工作完成且经参建各单位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工程10号机组具备启动试运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