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2022年第二次物资招标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甘肃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2022年第二次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投标人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惩戒”。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惩戒”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商务文件中未附营业执照年检记录(工商行政网站年检记录截屏打印件);
l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未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3C认证、型式试验报告或提供过期证照的;
l所提供的资质、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l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未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如专业资质业绩要求中没有明确要求的,可根据企业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l被责令停业的;
l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未提供经过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状况(2018年-2020年);
l超过最高限价的;
l单价明显低于成本的,超出或低于其他投标人平均单价4倍及以上的;
l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
(14)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未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的;
l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未按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制造商生产许可证、3C认证、型式试验报告或提供过期证照的;
l所提供的制造商资质、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详见附表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若附表2资质业绩要求与第六章专用技术规范书中有冲突的,以专用技术规范为准。
3.3批次招标中部分技术规范书中所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国网甘肃电科院检验报告”或类似“通过甘肃电科院检测”条款均不适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除交流三相隔离开关包01(公开招标,允许交流隔离开关代理高压熔断器国网中标供应商);营销服务移动作业终端包01、数据网网络管理系统包01~包02、测控及在线监测系统包12、通信设备包02~包06、包10~包21、仪器仪表包01~包11、信息设备包01~07、软件包01、辅助设备设施包01~包03、水电物资配件及仪器仪表配件包01~包02接受代理商投标,其它分包不接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