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能源网获悉,天津市发改委日前发布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依托天津港和南港的码头功能,在天津市沿海地区规划南北向的廊道,在天津市南部和北部地区规划东西向廊道,在西部地区规划南北向的联络性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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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2022-03-22 11:04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天津市发改委日前发布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依托天津港和南港的码头功能,在天津市沿海地区规划南北向的廊道,在天津市南部和北部地区规划东西向廊道,在西部地区规划南北向的联络性廊道,规划管廊带天津市境内陆域段全长约277公里,规划设置8座分输枢纽。

详情如下:

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2021-2035年)

规划内容: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依托天津港和南港的码头功能,在天津市沿海地区规划南北向的廊道,在天津市南部和北部地区规划东西向廊道,在西部地区规划南北向的联络性廊道,规划管廊带天津市境内陆域段全长约277公里,规划设置8座分输枢纽。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及索取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网络下载报告书简本,也可向规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查阅。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

四、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可能受到规划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参与意见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一)规划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传文/李正晖

联系方式:022-23142381 邮箱:lzh7313@163.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天津市南开区兰坪路18号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维琛

电话:022-59812345-8407 邮箱:516734017@qq.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

六、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

(简本)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2022年3月

1规划分析结论

1.1规划概况

专项规划编制范围为途经天津市的国家级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线,包括石油长输管线、分输站及以上天然气长输管线,不包括分输站以下的天然气管线、厂际油气管线、油田集输管线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的管线。规划期限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

对天津市已建管道基本信息、空间信息、沿线自然及社会信息等情况进行梳理,依据国家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参考已建管道的路由布局,结合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途经天津市的油气长输管道未来建设发展空间布局、管控要求、配套场站设施、现状管道管控要求等内容。

规划管廊带在天津市境内陆域段全长约276.69公里,其中,与现状、已批复的拟建在建管线不重合部分长度约为34.5公里,重合部分长度约为242.19公里,本次规划管廊带与管线不重合部分约占总长度的12.47%,约87.53的规划管廊带路由均与所在区域现状、已批复的拟建在建管线一致。

按照控制城市核心地区的原则,规划管廊带基本位于市域外围地区。依托天津港和南港的码头功能,在天津市沿海地区规划南北向的廊道,在天津市南部和北部地区规划东西向廊道,在西部地区规划南北向的联络性廊道。

规划管廊带以天津南疆港大沽排水河入海口作为起点,沿海滨大道西侧向南敷设至省界,并行已批复的蒙西联络线天然气管线沿天津市与河北省省界向西敷设至荣乌高速公路,沿荣乌高速公路西侧并行已批复的蒙西SNG天然气管线向北敷设进入天津市境内,向北敷设至小王庄镇南侧,向西折至津王公路,并行规划电力高压走廊西侧向北敷设至津石高速公路,沿津石高速公路南侧向西敷设至京沪高速公路,沿京沪高速公路向北敷设至南水北调水源管,沿南水北调水源管北侧向西敷设至津保高速公路与省界交口处进入河北省,沿省界西侧在河北省境内向北敷设至津同公路与省界交口处进入天津市境内,沿省界和特高压走廊(局部进入河北省境内)向北敷设至龙河,继续沿中俄东线、锦郑成品油等管线已形成的管廊带向东北方向敷设进入河北省。

规划管廊带包含现状和在建油气长输管道,再预留五条规划管道,在理想情况下,控制线宽度70米就能满足五条管线的建设,但是在实际建设中会出现各种问题,规划为管廊带预留30米空间,最终规划管廊带总体控制宽度为100米。

本次规划共设置8座分输枢纽,但是分输枢纽只给出了大致位置,具体位置规划中还未确定。分输枢纽集中设置分输站和门站,优先采取合建和贴建的方式,最大化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占地面积不大于4公顷/座。

1.2规划路由选址选线合理性分析

1.2.1规划管廊带穿越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合理性和不可避让性分析

规划管廊带共穿越6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其中与现状、拟建在建管线非重合段穿越1处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永定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重合段穿越5处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潮白新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引滦明渠水源涵养和输水生态保护红线、青龙湾减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北运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和独流减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管廊带尽可能避让了村庄等人口密集区,以保证管道安全距离,不可避免地穿越潮白新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引滦明渠水源涵养和输水生态保护红线、青龙湾减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和北运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管廊带与现状、拟建在建管线非重合部分穿越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1处,为永定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该生态保护红线基本与永定河河道重合。永定河河道自河北省流入天津市,在天津市境内呈东西向分布,规划管廊带与不可避免地穿越永定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

1.2.2规划管廊带穿越永久性保护区域的合理性和不可避让性分析

规划管廊带穿越的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共5种类型,分别为公园类型、林带类型、湿地类型、河类型道和湖库类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其中公园类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涉及3个区域,林带类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涉及4类区域,湿地类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涉及1个区域,河流类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涉及14个区域,湖库类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涉及1个区域。

(一)规划管廊带与现状、已批复拟建在建管线重合部分穿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合理性和不可避让性分析

规划管廊带与现状、已批复拟建在建管线重合部分穿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较多,因此选择各类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重叠部分较多的两个部分(天津西侧和东侧独流减河部分)进行规划管廊带与现状、已批复拟建在建管线重合部分穿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合理性和不可避让性分析。

经过方案比选和路由综合论证分析,在天津西侧区域,现有规划管廊带方案(方案一)两侧200米范围内无人口聚集区,利于安全风险管控,不占用城镇开发边界,为推荐规划管廊带布置方案,该布置方案已尽可能避让村庄、建筑等人口密集区且不占用城镇开发边界,有利于规划实施后的管道安全风险管控,不可避免地穿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在独流减河东侧建议规划管廊带路由沿海滨大道东侧敷设,完全避让独流减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独流减河永久性保护生态区黄线区和红线区。

(二)规划管廊带与现状、已批复拟建在建管线非重合部分穿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合理性和不可避让性分析

规划管廊带与现状、已批复拟建在建管线非重合部分穿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共涉及5处区域,穿越总面积约为331.828公顷,穿越总长度约为36.654公里。规划管廊带涉及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位置中,与现状、已批复拟建在建管线线位非重合部分为以下5处:

位置①:武清区天津市边界附近,规划管廊带涉及防风阻沙林带永久性保护生态区红线区、永定河永久性保护生态区红线区黄线区;

位置②:西青区武清区交界附近,规划管廊带涉及防风阻沙林带永久性保护生态区红线区、津西郊野公园永久性保护生态区红线区、东淀洼湿地永久性保护生态区红线区、南水北调中线永久性保护生态区红线区黄线区;

位置③:静海区管廊带支线,规划管廊带由此条线路进入河北省,涉及京沪高速公路林带永久性保护生态区红线区;

位置④:滨海新区独流减河南侧,规划管廊带涉及独流减河郊野公园永久性保护生态区红线区;

位置⑤:滨海新区大沽排水河口南侧,规划管廊带涉及沿海防护林带和临港铁路林带永久性保护生态区红线区。

(1)位置①。经过方案比选和路由综合论证分析,现有规划管廊带方案(方案一)更利于周边安全风险管控,在避让人口密集区并保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尽量采取了直线的布置方式,尽量减少了对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穿越长度及占用面积,推荐规划管廊带布置方案一,该布置方案已尽可能避让村庄、建筑等人口密集区且不占用城镇开发边界,有利于规划实施后的管道安全风险管控,不可避免地穿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

(2)位置②。经过方案比选和路由综合论证分析,现有规划管廊带方案(方案一)减少了对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穿越长度及占用面积,且京沪高速西侧具备充足空间,推荐规划管廊带布置方案一,该布置方案已穿越较少的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面积,沿京沪高速西侧布设,路由空间充足,不可避免地穿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

(3)位置③。由于规划管廊带需在此处连通省外管廊,京沪高速在该区域附近自北向南穿越天津市,规划管廊带若连通河北省管廊,则需向西布设支线,因此规划管廊带不可避免地穿越京沪高速公路林带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此外,规划管廊带近似垂直穿越交通干线林带永久性保护生态区红线区,穿越面积较小。因此,现有规划管廊带为最优规划方案。

(4)位置④。经过方案比选和路由综合论证分析,现有规划管廊带方案(方案一)占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面积较小,且另一路由方案(方案二)穿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面积较大且临近分输站西侧空间不足,无法满足管廊带布设宽度要求。因此综合考虑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占用面积以及方案可行性等因素,推荐规划管廊带布置方案一,该布置方案已尽可能减少占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面积,在考虑规划可行性和布置要求的前提下,规划管廊带不可避免地穿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

(5)位置⑤。经过方案比选和路由综合论证分析,现有规划管廊带方案(方案一)对周边现有植被的破坏程度较低,且更利于沿海防护林带的生态修复,推荐规划管廊带布置方案一,施工结束后可对其占用的沿海防护林带开展生态修复,有利于提高该区域的生态景观完整性。

1.2.3规划管廊带与城镇规划的适宜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2021年9月)发布的天津市城镇开发边界规划图,规划管廊带与城镇开发边界存在重叠区域4处,分别为宝坻区林亭口、武清区南蔡村镇、静海区双塘镇和滨海新区临港地区。

各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次征求<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意见的函》反馈无意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十三条相关内容和《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2021-2035年)安全评价报告》,综合考虑规划管廊带两侧安全管控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本次环评建议将规划管廊带与城镇开发边界重叠区域与管廊带控制线外100米之间的区域调整为特别用途区,特别用途区内不得规划和新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综上,在设置特别用途区并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进行实施建设的前提下,规划管廊带布局方案与天津市城镇规划是相兼容的。

1.2.4规划管廊带穿越现状铁路公路的可行性分析

规划管廊带共穿越11条高速公路和12条铁路,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第三次征求<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意见的函》反馈无意见。

规划管廊带穿越的大部分公路和铁路两侧均存在交通干线林带类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红线区,根据《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津政发〔2019〕23号)的管控要求,原则上需要采用无害化穿越方式来实施作业,考虑到滨海新区规划管廊带沿海滨高速公路敷设段整体条件受限,穿越高架桥时,具体穿越方式需要在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进行具体具体穿越段的生态论证,以论证结果为准,本次规划环评只提出原则性要求和指导意见。

综上,在严格落实无害化穿越、生态论证等规划环评提出的相关管控要求的条件下,规划管廊带穿越现状铁路公路的布局方案是具有可行性的。

1.2.5规划管廊带穿越穿越河道的可行性分析

规划管廊带涉及的一级河道共12条,天津市水务局《关于第三次征求<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意见的函》反馈无意见。

规划管廊带位于天津市外围区域,管廊带的布设不可避免地与流经天津市的河道相交,穿越的部分河道及两侧区域为河流类型永久性保护生态区红线和黄线区,根据《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津政发〔2019〕23号)的管控要求,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原则上规划管廊带在穿越河道处采用定向钻等无害化穿越方式进行实施作业。

在严格落实无害化穿越等规划环评提出的相关管控要求的条件下,规划管廊带穿越主要河道的布局方案是具有可行性的。

1.2.6规划管廊带与电力空间高压走廊的适宜性分析

规划管廊带在海滨高速公路沿线、静海区小王庄镇西侧、武清区京沪高速公路沿线、武清区西边界与河北省交界处等区域与电力空间高压走廊并行,本次规划管廊带控制线在受限地区与高压走廊控制线重合。

天津市电力局在《关于第三次征求<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意见的函》中反馈无意见。

规划管廊带位于天津市外围区域,电力空间高压走廊多为南北走向分布,管廊带的布设不可避免地与电力空间高压走廊相交。

在控制管道与电力线路间距符合《±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790-2013,2019年修订)》、《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665-2011)》和《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条件下,规划管廊带与电力空间高压走廊是相适宜的。

1.2.7规划管廊带与现状村庄建筑关系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说明》,规划管廊带穿越的现状村庄、建筑涉及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区和滨海新区,具体包括:天津临港经济区管委会、临港散货物流区域、维护工程京沪高速项目经理部、现状厂房、大棚等区域。

宝坻区、静海区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在《关于第三次征求<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意见的函》中反馈无意见,同意规划管廊带的布局方案。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2021-2035年)安全评价报告》,并结合5.2章节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果,本次环评提出对规划管廊带控制线两侧100米安全范围内村庄和建筑进行拆迁,临近村庄向远离管廊带的方向进行拓展和建设,且将管廊带控制线两侧200米范围内的区域设置为环境监管区域。

在满足规划管廊带控制线两侧100米安全范围内的拆迁要求,并严格落实100米至200米环境监管区域内的环保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规划管廊带布局方案与现状村庄建筑关系是合理的。

1.2.8小结

本次规划管廊带布局在符合石油天然气管道等工程相关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已尽量避免涉及生态敏感区域、现状村庄建筑、城镇规划区域、道路交通、河湖水系以及电力空间等区域,对于不可避免涉及或穿越的区域,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并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环保和安全措施的前提下,规划管廊带布局是合理和可行的。

1.3规划分输枢纽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燃气规划》以及门站的现状与规划布局,本次规划共设置8座分输枢纽,其中5处为已建现状分输站附近区域,3处为新增的分输枢纽,规划文本,目前尚未确定8座分输枢纽的具体位置,仅提出大致布置区域如下:

①滨海新区海滨大道与独流减河交口处西南角现状中石化LNG分输站附近;

②静海区津石高速公路南侧现状中石油常流分输站附近;

③静海区津石高速公路与津沧高速公路交口处现状中石化LNG分输站附近;

④西青区京沪高速公路与津晋高速公路交口处;

⑤武清区滨保高速公路与天津市省界交口处;

⑥武清区大东公路肖阳坊村现状永唐秦分输站附近;

⑦宝坻区大口屯现状永唐秦分输站附近;

⑧宝坻区林亭口老九园公路与规划管廊带交口附近。

现状与规划分输枢纽方案均不占用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静海区津石高速公路与津沧高速公路交口处现状中石化LNG分输站占用交通干线林带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

京沪高速公路与津晋高速公路交口处和滨保高速公路与天津市省界交口处附近为西北防风阻沙林带、交通干线林带等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无法避让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因此,这2处规划分输枢纽方案须按照《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津政发〔2019〕23号)等的要求,在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对规划分输枢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

2.1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

2020年天津市优良水体(Ⅰ-Ⅲ类)比例达到55%,同比增加5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下降至0%,同比减少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同比小幅上升1.6%和2.8%,氨氮和总磷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41.2%和12.7%。

2.2空气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

2020年天津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均低于国家标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2)超过国家标准。

2016-2020年期间,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显著下降。与2015年相比,2020年PM2.5、PM10、SO2和NO2年平均浓度分别下降31.4%、41.4%、72.4%和7.1%。

2.3声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

2020年天津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1类区(居住区)、2类区(混合区)和3类区(工业区)、4b类区(铁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年均值均未超过国家标准,4a类区(道路干线两侧区域)昼间等效声级年均值未超过国家标准,夜间等效声级年均值超过国家标准2分贝(A)。

2020年天津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声级较2019年均有下降。

3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规划管廊带占用土地面积约4471.95hm2。其中,占用农用地约2851.49hm2,占总面积的63.76%;占用林地面积约469.21hm2,占总面积的10.49%;占用草地面积约103.06hm2,占总面积的2.31%;占用建筑、交通等建设用地的面积157.72hm2,占总面积的3.53%;占用水体面积约702.17hm2,占总面积的15.7%。占用其它用地类型的面积约188.3hm2,占总面积的4.21%。

4环境影响评价

由于规划的管廊带本身不涉及任何施工行为,有施工行为且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为管廊带内实施的单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因此,本次评价通过类比管线类项目的方法,分析管廊带规划实施后各单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可能对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等造成的影响。

4.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管廊带规划实施后各单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地面开挖、回填、土石堆放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粉尘)、及施工机械(柴油机)、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O2、NO2等。这些污染物将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这种污染是短期的,在采取了合理化管理、防尘抑尘措施、缩短施工时间、控制作业面积、适当喷水遮盖等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扬尘(粉尘)和机械尾气对大气环境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影响较小,工程结束后,将不复存在。

4.2声环境影响评价

管廊带规划实施后各单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车辆噪声,主要机械在40m以外均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昼间噪声限值70dB(A),而在夜间若不超过55dB(A)的标准,其距离要远到200m以上。管线两侧200m以内的噪声保护目标的声环境在施工期会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噪声水平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噪声值会超过标准限值。但是,施工噪声是短暂的且具有分散性,一般在白天施工,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不会对夜间声环境产生影响。

建议在管线两侧200m范围内人口密集区,包括村庄、学校、办公楼等现存的噪声敏感目标采取有效的防护手段,做好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时间安排在日间,夜间减少施工量或不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建立临时声障,禁止施工车路过村镇时鸣笛,以进一步降低管线施工期噪声的影响。

4.3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管廊带规划实施后各单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大的是埋地敷设部分,需要对地表土壤进行开挖和填埋,施工过程会改变土壤的环境状况,局部破坏土壤结构、层次,影响土壤紧实度,影响土壤中的水分循环和养分状况,进而对农作物、植物和土壤中的微生物、动物造成影响。由于施工带影响宽度控制在管廊带控制线范围内,土壤生物的生态平衡在施工结束后很快会得到恢复。

4.4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管廊带规划实施后各单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产生的污水等。根据西二线西段施工过程类比调查,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设备冲洗,不外排;油水分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单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在施工期穿越地表水目标时,一般采用定向钻穿越和开挖两种施工方式:定向钻穿越方式不破坏河堤、不扰动河床,基本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开挖穿越施工作业一般选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完成后,经覆盖复原,对河流河床和面貌不产生影响。

4.5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管廊带规划实施后各单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定向钻穿越河流时产生的废弃泥浆以及施工废料。

生活垃圾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段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职能部门有偿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弃泥浆环境影响。废弃泥浆量干重很少,且属于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因此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对施工地点的局部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并且废弃泥浆池在远离河堤的区域,因此,废弃泥浆池对环境影响也较小。

施工废料环境影响。施工废料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等。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废料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4.6.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由于管廊带沿线分输枢纽和阀室的坐标未确定,本节评价不考虑沿线分输枢纽和阀室的永久占地情况。

在规划管廊带内的油气管线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便道、材料场、穿越工程施工作业场地以及管道施工作业带等均为施工期临时占地,主要工程占用的土地利用类型为农用地、林地、草地、水体、建筑用地、交通用地和其他用地,会造成沿线土地利用的暂时改变,大部分用地在施工结束后短期内(1年-2年)能恢复原有的利用功能;施工期临时占地破坏地表原有植被作物,在施工结束后,须进行生态补偿或生态恢复措施,影响将逐渐减小或消失。

4.6.2对植被的影响

管廊带规划实施后各单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有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个方面,直接影响为施工占地、人为活动破坏、三废排放污染等;间接影响为施工活动对土壤、地下水等环境的改变,造成水土流失、沙漠化等,间接影响植物的生长,管廊带沿线受扰动和破坏的植被面积约为3423.76hm2,管线建设将造成一次性生物量损失约38847.37t,永久性生物量损失约8093.2t/a。

由于施工时间短且施工点分散,在生活污水不散排、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的情况下,对植被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甚至没有,在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植被可以逐渐恢复。

4.6.3对农业的影响

规划管廊带内的油气管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需要对油气管线项目临时占地征地进行复垦,在解决好地方基本农田协调工作的前提下,规划管廊带与沿线基本农田相适宜。

4.6.4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管廊带规划实施后各单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在施工期会对地面植被资源不同程度的破坏,进而造成动物生境的破坏,对整个种群类别和数量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植被的恢复,栖息地的还原,其生境会逐渐恢复,因此不会对两栖、爬行类动物产生明显影响。

规划管廊带内的油气管线建设项目施工应选择合适的施工期、施工地点,避开鸟类的迁徙、迁移路线、休息场所,减少对鸟类的影响。

管线施工不会影响评价范围内兽类动物的存活和种群数量。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防止滥捕乱猎等现象的出现,以免影响某些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

4.6.5对土壤侵蚀的影响

规划管廊带内的油气管线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扰动土壤面积最大为4471.95hm2,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前提下,产生侵蚀量18633.13t,与扰动前土壤侵蚀状况比较新增侵蚀量16754.91t。结合工程施工扰动方式、程度及范围,上述水土流失量主要发生在沿线工程施工扰动建设区域内,对沿线区域而言,新增土壤侵蚀量不大。

4.6.6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管廊带规划实施后各单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在施工期穿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有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和“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在采用无害化穿越的前提下,规划管廊带实施过程对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性保护生态区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4.7环境风险评价

4.7.1风险识别

管廊带规划实施后各单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工程输送介质中原油具有易燃、易爆性质,存在油品泄漏和火灾爆炸危险;天然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存在天然气泄露危险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危险,伴生污染物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危害。

4.7.2事故环境影响

(一)输气管道

天然气密度比空气小,沸点极低(-161.5℃),且几乎不溶于水。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时,根据天然气输气管道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案例,只待天然气燃烧完后火即熄灭。不用水灭火故无消防废水产生,本项目正常生产和事故状态下对水体水环境质量和水文要素基本无影响。建设单位应通过严格管理,规范施工,可将影响降低到最小。

(二)输油管道

(1)对土壤的影响

在原油管道油品泄漏事故状态下,相当于向土壤中直接注入原油。泄漏的大量原油进入土壤中后,会影响土壤中的微生物生存,造成土壤盐碱化,破坏土壤结构,增加土壤中石油类污染物。

(2)对农作物的影响

油品泄漏直接导致农作物死亡或减产,影响种子的发芽率、成苗率和正常生长,进而影响子粒成熟和颗粒重及其营养成分,并在作物果实中富集有害成分,危害牲畜、家畜和人体健康。

(3)对植被的影响

油品的低沸点成分对植物嫩芽和根系的脆弱部分有很大的接触毒性,但对乔木和灌木的木质部分影响很小。土壤中油品会造成植物根系中氧的缺乏,改变土壤的物理结构,降低其储存水分和空气的能力,油品被生物降解过程一旦结束,不利影响就会消失。此时的土壤对植物生长的支持会比泄漏发生前更强,这是因为土壤的有机质和结合氮都有所增加的缘故。在被事故性泄漏油品淹没的地区,草本植物很快被杀死。乔木和灌木所遭受的全部损害要在泄漏发生几个月后才会表现出来。

4.7.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一)输气管道

根据《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的要求,输气管道工程应从防腐蚀措施、阴极保护、合理设置截断阀、采用SCADA控制系统、设置应急抢险指挥通信系统等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输气站场工程采取①严格按防火规范布置平面;②站内所有设备、管线均应做防爆、防雷、防静电接地;③安装火灾设备检测仪表、消防自控设施;④在可能发生天然气泄漏或积聚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⑤在进、出站设置紧急切断阀(ESD),站场或管线发生事故时,可关闭紧急切断阀;⑥采用半自动不停气清管、自动关闭截断阀组等先进工艺及设备;⑦站场内设安全泄放系统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事故产生的甲烷或有毒气体直排大气而产生污染。

应编制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的应急预案,纳入应急预案统一管理,并做好与环境敏感区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急预案联动。

(三)输油管道

(1)河流穿越段风险防范措施

为降低河流穿越段的环境风险,对地表河流穿越段管道采取以下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有:合理选择穿越位置;管道设计压力经过不同输量下不同事故工况下(阀门误操作、设备故障、通信中断、事故掉电等)的动态模拟核算,确保在管道运行过程中不因动、静水压力超过而导致管道破裂、泄漏;根据设计规范选用壁厚和管材等级,穿越段采用直缝埋弧焊钢管,壁厚相应增加;大中型河流穿越段的管道两端均设置截断阀室,减少事故管道溢油量;穿越管段应埋设在一般冲刷加局部冲刷深度以下的安全深度;采用加强级三层 PE 外防腐层以及牺牲阳极进行保护;根据河床种类采取不同的稳管措施;管道穿越河流修筑护岸工程;防腐层现场补口采用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补口;管道焊缝全段 100%超声波检验,100%射线照相检验;进行单独强度和稳定性试压;全线设置泄漏自动检测系统;定期进行壁厚检测;加强巡检力度和人员投入;设置维抢修机构;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制定溢油专项应急预案,配置应急物资等。

(2)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

采取严格的防护、监控和应急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进行“现场清理”。为避免导致含水层永久的污染,应将受污染的土体全面挖清。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密切关注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的扩散、扩大、蔓延及连锁反应。查找事故原因并制定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措施:

a)识别和发现溢油源,关闭管道两端的阀门。当河流穿越段管道溢油事故源不能立即发现时,应立即在下游设置围油栏,防止溢油面积扩大。在确定溢油量和预测漏油的移动时,可把人和设备有效地进行定位,搞清漏油的移动、水流和风向风速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

b)限制漏油的扩散。限制漏油继续扩散、漂移及有效地从漏油源制止油流动所采取的行动。

c)使用围油栏汇集水面油,将溢油拦截至适宜回收的河岸附近进行回收。溢油量大时,可以设置多道围油栏。

d)对事故区受污染的土壤需尽快清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布置地下水质监测点,对事故污染区的地下水质严格监控,当地下水受到污染时需布井抽取受污染含水层的地下水,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尤其要防止管道防腐层对地下水含水层的影响,如有污染物泄漏不易采用水冲洗方法,建议挖取污染土层进行净化处理。

4.7.4结论

风险评价的结果表明,管廊带规划实施后各单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事故风险在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有关建议、落实项目大气、土壤等风险防范设施的设计、做好与环境敏感区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风险应急预案有效联动的前提下,基本满足国家相关环境保护和安全法规、标准的要求,风险可防可控,但单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仍需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强化风险防范措施。

5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和管控要求

5.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小施工作业带宽度,各种设备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操作;表层比较肥沃的土壤做到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最快使土壤得以恢复;按当地政府的规定予以经济上补偿和耕地补偿;对破坏的植被和农田进行易地种植和复垦改造;杜绝施工人员猎捕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施工时选择无雨、小风的季节进行,合理处置、清运和利用土石方;施工过程中保护河岸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河岸原状;设立截流沟,防止施工区地表径流污染地表水体;大中型河流穿越较多选用定向钻等无害化穿越方式,小型河流穿越采用大开挖方式进行施工时须采取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并尽量避开鱼类产卵期和回游期。

5.2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采用洒水车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设置专门库房堆放水泥等材料;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对堆存材料和装载车辆采取遮盖措施;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通过依托当地的旅馆、饭店和自备流动房等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外排;机修油污水经分离器、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3)固体废物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泥浆等须依托当地的处理设施处理或收集起来统一送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其余废料依托当地职能部门有偿清运;耕作区开挖时,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顺序回填,保护耕作层;定向钻泥浆进行收集处理,保证恢复原有地貌。

(4)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单位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加强维护和保养;控制作业时间,严禁在晚上10时至次日6时进行高噪声施工;运输车辆应尽可能减少鸣号;合理布局施工现场。

(5)定向钻施工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定向钻施工时须禁止向穿越的河流水体和相连的有关支流排放污水和一切污染物;泥浆池的位置尽量远离河边,防止污水下渗;施工结束后,做好剩余泥浆收集处理,尽快恢复场地的原貌,减少水土流失。

(6)开挖方式施工应采取的环保措施。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避开灌溉季节;防止施工污染物的任意弃置,特别是防止设备漏油遗撒在水体中;施工结束后,做好多余土石方处置,尽量使施工段河床恢复原貌,减少对堤坝等水工安全设施的影响。

6管廊带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落实

(一)管廊带规划调整情况

经与规划编制单位和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协调沟通,对“规划管廊带控制线范围内不能满足每个桥跨中间穿越一条管线的时候,应采取共同沟的形式穿越桥梁”等开挖类型穿越施工方式,本次环评提出建议在生态红线区和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建议将开挖方式全部改为无害化穿越方式,以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针对原管廊带规划穿越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的具体情况,主要调整了王庆坨水库和李二湾-沿海滩涂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附近的管廊带规划,调整后的规划管廊带避让了2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域、2个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和1个自然保护区。其中避让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王庆坨水库水源涵养和供水生态保护红线和李二湾-沿海滩涂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避让的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为北大港水库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黄线区、红线区和庆坨水库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红线区;避让的自然保护区为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

(二)管廊带规划优化建议

(1)穿越敏感区域时,原则上须采用无害化穿越方式进行穿越。

(2)规划管廊带位于滨海新区沿海段与若干油井及油库距离较近,建议在规划范围涉及的建设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做好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

(3)建议在规划范围涉及的建设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做好管廊带控制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现有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的建筑物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并做好拆迁工作,确保两侧100米范围内无人口密集区域。

7规划分输枢纽方案优化建议

针对现状分输枢纽③(静海区津石高速公路与津沧高速公路交口处现状中石化LNG分输站附近),按照《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津政发〔2019〕23号)等的要求,建设运营管理单位做好有关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在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针对规划的分输枢纽④(西青区京沪高速公路与津晋高速公路交口处)和分输枢纽⑤(武清区滨保高速公路与天津市省界交口处),建议在建设项目阶段开展相关生态论证工作,优化建设方案,减少直接占用生态敏感区的面积。

8跟踪评价计划主要内容和要求

8.1跟踪评价计划主要内容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会因为规划的调整、现有资料的可信度、预测模型的误差而具有不确定性,因此,需要通过跟踪评价来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和对策。本次规划的跟踪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每年统计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指标的监测数据,判断分输站环境质量是否超过规划控制标准;2)每年进行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指标的专题评估,分析周边环境功能区是否超标、超标与分输站的关系;3)在2025年和2035年,根据不同保护目标分别制定评价指标,进行环境保护目标状况和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并形成专题报告;4)在2025年和2035年,以环境影响程度、环境风险和应急能力作为评价指标,分析评价分输站、管线布局环境合理性并形成专题报告。

8.2跟踪评价计划要求

在实施跟踪监测评价计划中,应当注重利用政府网站,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对规划中已实施的项目开展验收和评价;及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与石油天然气发展有关的相关规划的变动,对天津市石油天然气发展规划提出修正和完善。

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是在石油消费稳定增长、天然气需求潜力较大、安全保障要求进一步提高、油气市场更加开放高效的基础上开展的,满足和落实了能源需求不断增长和国家上位规划的需求。

规划管廊带总长度约为276.69公里,其中与现状和批复的拟建在建管线非重合部分长度约为34.5公里,重合部分长度约为242.19公里;与管线非重合部分约占总长度的12.47%,重合部分约占总长度的87.53%。管道路由经过反复现场勘查和多方案论证,且考虑了现状和批复的拟建在建管线路由走向,所选路由总体上符合沿线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本次评价重点针对规划管廊带天津市内陆域管线路由可行性开展分析评价,并通过类比管线类项目的方法,分析规划管廊带实施实施后各单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可能对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等造成的影响。本规划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防可控,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可行,对生态造成的损失多属临时性、可恢复的。因此,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急预案等要求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规划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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