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电除尘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有效防范电除尘安全事故发生,江苏能源监管办第一时间下发通知,对电除尘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燃煤发电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要求对除尘器安全排查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检查,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二是全面对照排查整改。各燃煤发电企业要全面系统排查辨识除尘器安全风险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要立即开展除尘器设计复核及稳定性、强度校核,对安全裕度不够的,立即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安全;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立即采取机组停运等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三是加强安全督查检查。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电力安全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电力企业强化督导检查。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各燃煤发电企业要将除尘器安全排查情况报送所在设区市电力管理部门。各电力集团省公司负责汇总所辖燃煤发电企业相关情况,统一报送至江苏省能源局和江苏能源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