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浙江电力市场履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指出:
售电公司按照以下原则计算并确定履约保函首缴金额:
(一)履约保函首缴金额由售电公司根据本年度预计年售电量计算确定。
(二)履约保函首缴金额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暂按 8 元/兆瓦时的预计年售电量进行计算: 履约保函首缴金额=预计年售电量×8 元/兆瓦时
履约保函首缴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
(三)售电公司应在年度交易组织前,按要求向交易中心首缴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金额对应的可交易规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得到:履约保函金额对应的可交易规模=履约保函金额÷8 元/兆瓦时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