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电投氢能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指出:为顺利实现“十四五”战略目标,满足发展需求,吉电股份拟参与设立电投碳中和产业链氢能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电投氢能基金”)。
电投氢能基金整体规模不超过5亿元,其中:吉电股份拟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1.5亿元,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2.8亿元,江苏新途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0.65 亿元,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不超过0.05亿元,具体出资额以最终签订的《电投氢能基金合伙协议》为准。
电投氢能基金经营场所位于海口市(暂定),投资方向为氢能、储能等新兴能源项目,基金规模不超过5亿元。
据悉,2021年11月8日,吉电股份拟与国家电投集团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氢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扬州氢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资8亿元共同成立合资公司长春绿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质子交换膜水电解先进制氢设备研发、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