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广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防城港市江尾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函,将江尾水电站上网电价核定为0.2640元/千瓦时(含税),自下文之日起执行。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防城港市江尾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函(桂发改价格函〔2022〕60号)
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尾电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定防城区江尾电业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的通知》(桂价格〔2015〕139号)规定:对技改或利用已经建设的小水电资源进行扩建的电站,原上网电量保持原价,新增的上网电量按新建电站上网电价标准执行,并按照上网电量加权核定电站的综合上网电价。
经审核和测算,江尾水电站上网电价核定为0.2640元/千瓦时(含税),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