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以来,针对电煤价格不断上涨、发电企业出力不足、用电负荷持续攀升、煤电保供压力不断加大的实际,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准确把握,主动应对,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电煤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库存稳步增加。随着煤炭增产稳价措施的实施,全区煤炭产量明显增加,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和调运提速,合同签订率实现100%覆盖,截至11月底,27家统调电厂电煤库存由最低时的268万吨上升至478万吨,可用天数稳定在21天左右。
(二)火电发电能力显著提升,供需恢复常态。截至11月底,全区统调火电机组开机率已提升至96.3%,开机容量达到2861万千瓦,实际最大出力达到2394万千瓦;11月份,平均用电负荷1279万千万,较上月增长138万千万,外送电量环比增长21.2%,发电能力明显提升,在实现全区电力供需平衡的同时,也为保障浙江、山东电力供应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油气资源保障基本落实,供需总体平稳。协调中石油增加了宁夏石化原油资源配置,原油实际加工量提升至35.8万吨/月,成品油消费量基本稳定在23万吨/月左右,油品供应充足。供暖季天然气资源基本落实,签订合同量14.2亿立方米,覆盖了全部的居民民生用气。储气设施逐步投入使用,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市已储气4800万立方米,进一步增强了天然气应急保障能力。
(四)煤电困局逐步缓解,经营得到改善。自治区今冬明春能源供应保障18条出台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及时调整了2021年第四季度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全面放开四季度燃煤电厂优先发电计划,及时调整了市场化交易价格浮动范围,明确电价上浮不受20%限制的高耗能用户范围,对保障区内供电及供热的企业,及时兑付电价补贴0.44亿元。协调山东、浙江两省,按照国家最新电价上浮政策调整外送电上网电价,减少火电企业送电亏损。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单位按照保供金融财税政策要求,积极协调金融企业,通过贷款、供应链、票据等融资方式,为全区18家火电企业新发放贷款超过20亿元,税务部门累计缓征税收1.14亿元,有效缓解了火电企业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