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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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吨/日 北京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2021-11-25 09:22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环评审批公示,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宛平街道北天堂村420号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北侧城镇建设用地

公示时间:2021-11-19至2021-12-02

受理时间:2021-11-19

项目概况:本项目焚烧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2550t/d,建设3×850t/d往复式列动机械炉排焚烧炉+3×103.335t/h余热锅炉(含13.27/h饱和蒸汽)+2×40MW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公用、辅助、配套、环保工程。

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宛平街道北天堂村420 号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北侧城镇建设用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满足北京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本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为 2550t/d,其建设规模满足《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 年—2035 年)所确定的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达到 0.09 万吨/日)。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出具的关于《关于“丰台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环评公示期间群众意见答复的函》的复函,该函件指出,“2019 年批复的《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 年—2035年)》中,提出构建集约高效的废弃物管理体系,依托丰台循环经济产业园,优化垃圾生态处理格局。并提出到 2035 年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基于生活垃圾由全市统筹处理设施布局的安排,《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 年—2035 年)》中提出的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 900 吨/日,为丰台循环经济产业园生化处理能力。该项指标为评价分区规划实施的预期性指标,不属于限制性、约束性指标。目前,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原则,基于丰台区面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的现实问题,2020 年市城管委批复同意了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的焚烧处理规模 2550 吨/日。与《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 年—2035 年)》提出的到2035 年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这一目标是一致的。”

本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产生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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