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劳务用工面临新变化,实名制安全准入管理助推行业改革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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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2021-08-05 09:51 来源: 博晟安全 

近日,为指导各地做好文件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指导意见》作出解读。

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劳动密集型的特点使得农民工成为了建筑工人的主体,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全国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有5437万人,占全国农民工的近五分之一。在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单纯依靠“低技术、低成本”的劳动密集型模式推动建筑业发展已难以满足需要,而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也在倒逼建筑业加快向工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方向转变。目前,建筑产业工人面临的工作临时性强、流动性大、作业时间长、环境恶劣、老龄化严重、企业归属感差、文化程度低、技能培训不足、劳动权益与社会保障不到位等诸多现实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严重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人力资本是行业发展的基石,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是实现我国建筑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的关键环节,将传统意义的建筑业农民工转变成为新型建筑产业工人,培育一大批高水平建筑工匠,有利于优化建筑业劳动力结构、加快行业改革、推动产业升级,助力我国从建筑业大国向建筑业强国转变。同时,妥善解决建筑产业工人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均等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亟须对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进行顶层设计,指明发展方向,谋划发展路径,助力我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问:《指导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根据建筑行业工人的实际技能水平情况,《指导意见》明确——

到2025年,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用工方式基本建立,建筑工人实现公司化、专业化管理,建筑工人权益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建筑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健全,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达1000万人以上。到2035年,建筑工人就业高效、流动有序,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建筑工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增强,形成一支秉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建筑工人大军。

问:《指导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指导意见》共提出了4个方面11项主要任务。

一是做实产业工人培育载体。第一,引导现有劳务企业转型发展。改革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幅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有一定能力的劳务企业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引导小微型劳务企业进一步做专做精。第二,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引导现有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的建筑工人成立作业企业,成为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的主要载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建筑工人服务园,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建筑工人就地、就近就业。第三,鼓励建设建筑工人培育基地。支持大型建筑业企业与建筑工人输出地区合作建立培育基地,创新培育基地服务模式,为专业作业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为建筑工人谋划职业发展路径。第四,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鼓励建筑企业培育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立相对稳定的核心技术工人队伍。

二是加强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第一,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制定建筑工人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强化企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强装配式建筑、机器人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的探索和应用,通过技术升级提升建筑工人技能从传统建造方式向新型建造方式转变。第二,要求各地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建立完善建筑职业(工种)人工价格市场化信息发布机制,推动建筑业企业将薪酬待遇与建筑工人技能等级挂钩,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第三,引导建筑业企业建立建筑工人培育合作伙伴关系,组建建筑工人培育平台,共同出资培训建筑工人,归集项目培训经费,统筹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三是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第一,加快推动信息化管理。完善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制定统一数据标准,将建筑工人数据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第二,健全保障薪酬支付的长效机制。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失信违法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第三,完善建筑行业劳动用工制度。制定推广适合建筑业用工特点的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未订立劳动合同并实名登记的建筑工人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第四,完善社会保险缴费机制。推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结合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确保工伤保险覆盖施工现场所有建筑工人。

四是改善建筑工人生产生活环境。制定建筑工人生产生活基本标准,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劳动保护、作业和居住等各方面条件。要求各地将建筑工人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探索适应建筑业特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推进建筑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着力解决建筑工人子女在城市入托入学等问题,保障建筑工人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指导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工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和财税支持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4个方面提出了强化保障措施。

问:《指导意见》提出要改革建筑施工劳务资质,以后建筑劳务企业如何承接业务?

答:结合我们之前的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的经验做法,《指导意见》中为建筑劳务企业谋划了3条转型发展道路。第一条是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设备等方式向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转型;第二条是引导小微型劳务企业、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和经验的建筑工人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发展,选择1~2个专业作业工种方向,进一步做专做精;第三条是鼓励有条件和经验的劳务企业利用自身优势搭建劳务用工信息服务平台,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与施工企业提供信息交流渠道,走平台化发展道路。

同时,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0日,我部印发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施工行业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并明确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广大建筑劳务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方向,自主选择发展路径。我们也欢迎和鼓励广大小型劳务企业和有一定技能的班组长成立专业作业企业,走专精特发展之路。

问:关于做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有哪些工作考虑?

答: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指导意见》印发实施的开局之年,为指导各地做好学习贯彻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邀请业内专家学者采取撰写解读文章或接受记者访谈等形式,对《指导意见》主要政策进行解读。二是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我们将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11项主要任务,指导地方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建设建筑工人培育基地、开展工人技能培训、改善建筑工人作业条件等多种手段,制定出台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工作。三是加强经验推广。我们将积极了解地方工作进展,选取有先进经验的地方和典型做法的企业,通过召开现场会、宣传典型案例等方式,梳理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供其他地方参考借鉴。

建筑业劳务用工面临新变化

实名制安全准入管理助推行业改革新发展

近年来,建筑行业在技术领域的发展可谓是日新月异。新技术、新建设、新基建都是时代的召唤。随着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互联网+产业”迅速发展,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快速涌现出新形态,也对未来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解读中可以看出,落实实名制管理、夯实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准入监管,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避风险、提升管理效能和行业竞争力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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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规范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推动作业人员实名制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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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专业的安全生产在线服务提供商,武汉博晟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晟安全”)以国家实名制安全准入相关政策要求为导向,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构建集实名制管理及安全准入管理于一体的实名制安全准入管理体系,通过便捷化的实名制建档机制、趣味化的安全培训方式、智能化的准入监管手段,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安全准入管理效能,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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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过对项目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严把安全培训关、严格准入管理,并对施工人员的个人安全培训记录进行平台化管控,入场前其培训记录符合智能门禁准入条件方可获准进场作业,实现了从源头上提升人员安全素质,控制人员违规作业安全风险,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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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博晟安全实名制安全准入管理平台作业人员数据已达数百万人,实名制安全准入管理模式在广东、湖北、重庆、深圳等多个省份和直辖市得到广泛应用。

建筑产业工人是建筑业发展的基础,加强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对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建筑产业迈上中高端具有重要意义。借助博晟安全“实名制安全准入管理模式”,通过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实名制准入监管的方式确保培训的有效性,以培训促管理,以准入促安全,科学高效解决实名制管理中的各种难题,走出一条有效保障工人权益、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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