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电电力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近日发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6元。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股东,其所得税自行缴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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