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处理规模为2250吨/每日,占地面积约200亩。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1500吨/日,采用两套750吨/日的焚烧线,配置一套35兆瓦汽轮机发电机组。二期增加一套750吨/日的焚烧线和一座18兆瓦汽轮机发电机组,预留扩建端。

首页 > 火电 > 火电动态 > 招标 > 正文

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1-07-01 15:02 来源: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生活垃圾发电焚烧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0]29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地点: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凤凰观村

2.2、项目概况: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处理规模为2250吨/每日,占地面积约200亩。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1500吨/日,采用两套750吨/日的焚烧线,配置一套35兆瓦汽轮机发电机组。二期增加一套750吨/日的焚烧线和一座18兆瓦汽轮机发电机组,预留扩建端。一期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600吨/日的垃圾处理站,预留垃圾渗沥液二期300吨/日的扩建位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组合工艺。污水经处理后作为系统冷却水回用。

2.3、招标范围:本次监理的范围包括:厂区红线外1米以内范围的所有土建、安装工程及其调试,包括但不限于:主厂房、烟囱、引风机室、上料栈桥、天然气阀组、综合水泵房、机力通风冷却塔、生产消防水池、氨水罐区、飞灰暂存车间、危废暂存间、气瓶储存间、门卫、地磅房、地 磅基础、事故油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循环水加药间、生活污水提升泵站、烟道及各类管道支吊架、全厂膨胀节、综合管架、污水处理站、建筑照明、主厂房钢结构基础、暖通系统、空冷岛区域、厂区道路、道路照明、室外地坪、室外电缆沟、管沟、循环水管网及其它工业水管网、综合管网等。

2.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且达到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2.7、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18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须上传联合体所有成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承担过至少1项 “处理规模为1000t/d或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工程监理业绩。[在建项目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项目以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能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提供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必须是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无效。]

3.4、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电力工程;

(2)副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各一人;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

(4)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拟派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不得少于11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项目副总监2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各一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须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如颁布机构为协会,则须同时提供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该协会有效性的截图证明,只有在民政部门或地方登记的社会组织机构颁发的证书才予以认可。

3.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经建设单位同意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的项目实施地点须在宜昌地区范围内。(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应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监理类诚信分值须为10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企业诚信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信用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选择上述资质要求3.1条款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07月21日09时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1日09时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06月3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地址:宜昌市西陵后路10号

联系人:覃玉斌

联系电话:1777125174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湖路32号

联系人:田娇

联系电话:0717-6368898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