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坚决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运行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体改〔2020〕234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公司规范运作,2021年5月24日,在海南省发改委、南方能源海南监管局的见证下,海南电力交易中心与9家新老股东单位代表郑重签署了《增资协议》,标志着海南省级电力交易机构股权优化改革完成。股权优化后,2家原股东海南电网公司、海南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降至37%、18%,7家新股东电力规划总院、海南核电公司、华能海南发电公司等合计持股45%。股改引入清洁能源企业、发电公司、电力用户和第三方机构股东,使股东类型进一步丰富、股权结构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