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9个核电相关招标,涉及田湾核电、示范快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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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近期9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2021.6.11)

2021-06-11 14:27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9个核电相关招标,涉及田湾核电、示范快堆等,整理如下: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BOP子项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BOP子项建安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BOP子项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0992

2.2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BOP子项建安工程

2.3招标项目概括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计划建设2台俄罗斯AES-2006型压水堆核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1200MWe。工程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后云台山南麓的船山,南临黄海。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33,北纬344109。厂址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28km,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距连云港火车东站约10.5km。厂址周边有核电北路、核电南路、核电西路,交通便利。

2.4招标范围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BOP子项建筑安装工程,包含20个新建子项,5个改扩建子项及其它工程。具体子项如下:

新建子项:除盐水厂房(N1UGC)、仪用空压机房(N1USC)、含油生产废水油水分离池(N1UGM)、制氮车间(N1UTN)、气瓶库(M1USK)、地下水监测站(N1UCJ、N2UCJ、N3UCJ)、要害区围栏(71UZJ、81UZJ)、保护区围栏(N1UZJ)、控制区围栏(M1UZJ)、7/8机组之间临时围栏(N2UZJ)、保护区出入口(N1UYF)、控制区出入口(M1UYF)、武警营房(M1UZU)、综合办公楼(M1UYC,含职工餐厅、档案馆)、培训中心(M1UYH,含模拟机房)、厂前停车场(M1UZD)、厂区室外工程(M1000);

改扩建子项:空气压缩机房(M1USC,5、6号ZC扩建)、氢气贮存及分配站(M1UTK,5、6号ZB扩建)、制氯站(M1UTL,5、6号HX扩建)、PX泵房改造、CE取水隧洞改造。

其它工程:环境治理、环境监测

2.5交货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

2.6交货期

计划开始日期:2021年09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07月31日。

总工期:1770日历天。

具体子项开工时间及工期要求以招标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2.7质量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招标人认可的其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财务、技术、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2)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以上,且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3.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6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且在有效期内。

3.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6月11日15时00分—2021年06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7月15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骆明亮

电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63310768

电子邮件:liucp@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1日


田湾核电站VVER主泵轴瓦国产化研发之台架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VVER主泵轴瓦国产化研发之台架试验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JSHD-FW-GKZB-21-0685

2.2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VVER主泵轴瓦国产化研发之台架试验项目

2.3招标项目概括

田湾核电站VVER主泵轴瓦国产化研发之台架试验项目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田湾核电站VVER主泵轴瓦国产化研发之台架试验,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5项目实施地点

乙方自行安排的工作地点

2.6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后至2023年6月30日完成

2.7质量标准

满足甲方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具有核电主泵的总体设计或制造资质,需提供以下其中任一项证明材料: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核安全1级泵);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核安全1级泵);

核电站主泵制造或核潜艇主泵制造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主泵轴瓦制造或者主泵机械密封制造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收款账号: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6月11日10时45分—2021年06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戊1号,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办公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7月02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9000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9号

联系人:刘彬

电话:010-66297103

电子邮件:liub@mails.cneic.com.cn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潜在投标人应扫描附件的二维码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须备注公司名称,二维码见公告附件2),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款后,投标人才能获得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在获取招标文件前,潜在投标人应将下列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liub@mails.cneic.com.cn:

(1)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详见公告附件1,签字或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各一份)

(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扫描件或照片)。

(3)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照片)。

投标报名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1日


示范快堆2号机组2LOT257A-核岛、常规岛安全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示范快堆2号机组2LOT257A-核岛、常规岛安全阀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示范快堆2号机组2LOT257A--核岛、常规岛安全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XPHD-WZ-GKZB-21-0185

2.2招标项目名称

示范快堆2号机组2LOT257A-核岛、常规岛安全阀采购项目

2.3招标项目概括

工程项目简介:60万千瓦级示范快堆核电机组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4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共104台安全阀,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5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若海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码头仓底交货;若陆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6交货期

到货时间:分批供货。设备到货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第一批到货,2022年6月15日完成项目交货。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到货及安装时间编制交货时间表,相关设备要求至少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到货。招标文件给出的安装节点时间要求存在变化可能,投标人承诺在发生变化时能满足变化后的交货要求。

2.7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中列明的具体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否则视为弃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且满足所投标设备要求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能力及合格资质;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

(4)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及中国核电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对应招标文件第102页“投标人采购的国外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证明”)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未报名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a.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b.报名并下载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3)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阀核级设备设计与制造许可证,或投标人承诺在设备制造开工前取得设备制造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取证专项计划和方案,该计划应包含在设备制造项目进度计划中且能够满足本项目供货进度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开户单位: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433845186186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6月11日11时00分-2021年06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霞浦县海悦大酒店写字楼9楼开标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7月12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56号钦驰文化园七楼、八楼、九楼

联系人:高凤影

电话:18961372272

电子邮件:gaofy@cnnp.com.cn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招标人只接受从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出的标书款(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转账)2、招标人为投标人开具普通发票。

招标人: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1日


示范快堆2LOT321A-汽机旁路装置及减温减压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示范快堆2LOT321A-汽机旁路装置及减温减压装置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示范快堆2号机组LOT321A--汽机旁路排放阀及减温减压装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XPHD-WZ-GKZB-21-0184

2.2招标项目名称

示范快堆2LOT321A-汽机旁路装置及减温减压装置采购项目

2.3招标项目概括

工程项目简介:60万千瓦级示范快堆核电机组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4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汽机旁路装置(8台旁路阀,8套减温水调节阀及其执行机构,8套减温水隔离阀及其执行机构,2套凝汽器减压减温装置减温水气动控制阀)、除氧器保压用减压减温装置(1套减压调节阀及其执行机构,1套减温水调节阀及其执行机构,1套减温水隔离阀及其执行机构,2个安全阀)、主蒸汽至高压辅汽联箱减压减温装置(1套减压调节阀及其执行机构,1套减温水调节阀及其执行机构,1套减温水隔离阀及其执行机构)、主蒸汽至低压辅汽联箱减压减温装置(1套减压调节阀及其执行机构,1套减温水调节阀及其执行机构,1套减温水隔离阀及其执行机构,1个安全阀)、高压辅汽联箱至低压辅汽联箱减压减温装置(1套减压调节阀及其执行机构,1套减温水调节阀及其执行机构,1套减温水隔离阀及其执行机构),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5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若海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码头仓底交货;若陆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6交货期

到货时间:分批供货。设备到货时间为:汽机旁路装置2023年10月2日前到货,减压减温装置2024年4月29日前到货。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到货及安装时间编制交货时间表,相关设备要求至少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到货。招标文件给出的安装节点时间要求存在变化可能,投标人承诺在发生变化时能满足变化后的交货要求。

2.7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中列明的具体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代理商须有制造厂家的全国总代资质或本项目唯一授权。

4.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代理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否则视为弃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且满足所投标设备要求必要的财务、组织和管理能力;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

(4)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及中国核电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对应招标文件第104页“投标人采购的国外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证明”)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未报名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a.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b.报名并下载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4.2由代理商代理制造厂家参加本次投标的,被代理的制造厂家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否则视为弃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

(2)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且满足所投标设备要求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能力;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

4.3制造厂家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同时具备上述代理商及被代理制造厂家的全部资格条件,否则视为弃标。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开户单位: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433845186186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6月11日11时00分-2021年06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霞浦县海悦大酒店写字楼9楼开标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7月05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56号钦驰文化园七楼、八楼、九楼

联系人:高凤影

电话:18961372272

电子邮件:gaofy@cnnp.com.cn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招标人只接受从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出的标书款(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转账)2、招标人为投标人开具普通发票。

招标人: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1日


西北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北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施工(二标段)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4Y00-GC-GKZB-21-0177

2.2招标项目名称

西北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施工(二标段)

2.3招标项目概括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为西北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中处置单元区域以横向6轴、7轴的变形缝为界。变形缝以西(含变形缝一半施工内容以及全部吊车基础):横向1-6轴,纵向A-N轴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共16个单元;废物接收站建安工程:包括屋面钢结构和其所需深化设计;车库建安工程;室外工程建安工程施工。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图纸、规范、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等去了解实际的招标范围。

2.4招标范围

西北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施工(二标段)

2.5建设/项目地点

甘肃矿区

2.6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3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6月20日;

其中,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废物接收站主体封顶,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处置单元主体施工。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满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5)标人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无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或企业查询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开户单位: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955088005465150015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6月10日19时37分—2021年06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61号商务楼320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7月02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1号

联系人:施昱臻

电话:0311-85912168

招标代理机构: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0层

联系人:张乐、何彦瑛

电话:13910095765;010-83452377

电子邮件:xsdzxzb3@sina.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0日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堆示范工程(ACP100)AM子项WAP系统压缩空气生产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堆示范工程(ACP100)AM子项WAP系统压缩空气生产系统设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堆示范工程(ACP100)AM子项WAP系统压缩空气生产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DGC-WZ-GKZB-21-0944

2.2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堆示范工程(ACP100)AM子项WAP系统压缩空气生产系统设备

2.3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规划建设规模为一台125MWe机组。

厂址: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4招标范围

AM子项(压空氮气站-压空系统),主要包含低压压缩空气生产系统和高压压缩机空气生产系统。

2.5交货地点

DDP海南小堆项目现场

2.6交货期

2023.1.15;

2.7质量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针对上述要求,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提供能够取得出口许可的承诺可自拟格式,或按照投标商务文件格式-附件11-出口许可承诺函格式提供。

3.3.6如为联合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联合体的中方成员应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的外方成员在其所承担的技术方面担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性能。

无论在联合体协议中存在任何差异,联合体任何成员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都将视为联合体的行为或不作为。联合体中任何成员对合同的违背都将视为联合体对合同的违背。联合体中各成员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先未经招标人/买方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或者联合体的成员构成。

3.4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联合体的中方成员应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的外方成员在其所承担的技术方面担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性能。

无论在联合体协议中存在任何差异,联合体任何成员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都将视为联合体的行为或不作为。联合体中任何成员对合同的违背都将视为联合体对合同的违背。联合体中各成员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先未经招标人/买方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或者联合体的成员构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6月10日17时30分—2021年06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7月12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杨文超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1号楼11楼

联系人:周佳奇

电话:010-63312520

电子邮件:zhoujq@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如在前一轮已报名本项目且缴费过的投标人,本次报名不需要另行缴纳,可沿用以前的缴费凭证报名。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0日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及BOP空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及BOP空调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及BOP空调设备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0976

2.2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及BOP空调设备采购

2.3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4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常规岛及BOP空调设备

设备数量:本次采购设备共计266台,其中常规岛空调类设备83台,包含分体单元式空调机13台,风冷直膨式空调机组4台,双层电动防雨百叶50台,组合式空气处理机16台

BOP通风空调预估清单,共计16个子项,共计设备183台。其中空调类设备71台,除湿机17台,电动密闭防雨百叶18台、风阀类17台、排烟防火阀38台、风机盘管21台,管道加热器1台。具体以技术规格书及材料清单为准。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功能等级:NC,抗震类别:NO,鉴定等级:NO,质保等级:QR3、QNC。

2.5交货地点

海南3、4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首批到货:2022.12.25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和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和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出口许可承诺函。(针对上述要求,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提供能够取得出口许可的承诺可自拟格式,或按照投标商务文件格式-附件11-出口许可承诺函格式提供)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贸易公司以及代理公司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6月10日17时30分—2021年06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7月20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联系人:张呈阳

电话:010-63313978

电子邮件:zhangcy@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0日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码头吊车吊装作业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码头吊车吊装作业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DGC-FW-GKZB-21-0934

2.2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码头吊车吊装作业

2.3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4招标范围

1)负责运输到自备码头的所有海运设备在自备码头的卸装作业(包括码头暂存物项的二次吊装)。2)负责设备从自备码头上岸后在码头区域的临时存放及保管。3)负责550t吊机的吊装区域管理、安全管理,负责550t吊机吊装作业前的检测、试车及重要设备的模拟吊装。具体以《海南3、4#机组、海南小堆自备码头作业技术规格书》为准。

2.5项目实施地点

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

2.6服务期限

暂定为2021.7.15开始至海南3、4号机组或海南小堆最后一批海运设备到货(已后到时间为准),具体以甲方工作指令为准。

2.7质量标准

详见自备码头吊机吊装作业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项目的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6月10日10时00分—2021年06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7月05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杨文超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1号楼11楼

联系人:周佳奇

电话:010-63312520

电子邮件:zhoujq@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前三次招标已报名参与的投标人无需再支付标书款,此次投标将标书款付款凭证上传即可。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0日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氢气生产和储存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氢气生产和储存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氢气生产和储存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0970

2.2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氢气生产和储存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3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4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氢气生产和储存系统

设备采购数量:本次采购设备为系统包设备,包含二套制氢(干燥、纯化)装置、三台中压氢气贮罐、一套氢气分配装置及其配套设备。

2.5交货地点

DDP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项目现场

2.6交货期

2023年11月30日

2.7质量标准

质保等级:QNC;功能等级:NC,屏障等级:NC,抗震等级:NO,清洁度等级:A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针对上述要求,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提供能够取得出口许可的承诺可自拟格式,或按照投标商务文件格式-附件9-出口许可承诺函格式提供)

3.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贸易商、代理公司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6月08日17时30分—2021年06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一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7月09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王健强

电话:010-63310136

电子邮件:wangjq@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公告完整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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