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四川渠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国家能源集团四川华蓥山发电公司重整计划,标志着该公司采取破产重整方式完成注资及债转股工作取得成功,长期困扰企业生存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并一举成为四川区域资产负债率最低的在运火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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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四川华蓥山公司依托破产重整实现成功注资

2021-06-08 17:50 来源:国家能源集团四川公司 作者: 邓莉

6月1日,四川渠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国家能源集团四川华蓥山发电公司重整计划,标志着该公司采取破产重整方式完成注资及债转股工作取得成功,长期困扰企业生存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并一举成为四川区域资产负债率最低的在运火电企业。

多年来,受电力市场影响,华蓥山公司面临严峻的经营考验和生存危机。为切实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确保电网安全,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履行央企社会责任,该公司依靠法律手段,合法合规地进行破产重整,实现了国有资本的注入和集团内部的债权转变为股权,有效降低了资产负债率,成功止住了“出血点”。

在实施过程中,为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企业的功能,公司采取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有效衔接的方法,制定了“先进行预重整、根据预重整情况再进入正式重整”的方案,最大限度降低重整成本和提高重整成功率。充分借鉴类似案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论证及桌面推演,清晰了重整工作的整体路径,明确了“破产不停产”的重整思路,通过债权人推荐的方式选取具备专业履职能力的中介机构担任破产管理人;创设破产重整方案专项工作组,保障主要债权人对重整工作的全程参与,以程序公开赢得了债权人信任;耐心细致的向职工宣讲破产重整的原因、过程及重整后的前景,取得其一致理解和支持,实现了职工队伍稳定;从法律角度释明重整期间交易行为的合法性,维持持续性交易,帮助上下游企业建立信任,确保了在重整期间燃煤、物资等供应链正常运转;相关部门主动与当地政府、法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对接,严格按照时间进度统筹推进重整工作,对重整中的问题,实施具体细节及方案逐一梳理,关注重点环节和重点事项,攻坚克难,有条不紊的完成所有法定程序,从受理预重整至完成重整仅用60天,为企业重获新生开启“加速度”。

在整个重整期间,华蓥山公司通过优化经营思路、开拓电力市场、加强内部管控,做到生产不停、员工不散、收入不降,发电量同比增加4.35亿千瓦时,主业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37亿元,生产经营形势持续向好,交上了“职工满意、债权人满意”的优异答卷。经预测,完成重整后,该公司每年可减少财务费用支出7000万元,资产及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偿还债务和生存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为扭亏脱困实现盈利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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