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1日国家发布《关于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310号)》文件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现实情况是:企业诉求多、各方呼吁多、政策落地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关于进一步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1〕189号)(以下简称《通知》),是近期国家及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层面第一个增量配电改革文件,对全国其他省(区、市)进一步推动增量配电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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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配电改革再启程

2021-04-25 08:34 来源:配电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作者: 姜庆国

2020年8月21日国家发布《关于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310号)》文件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现实情况是:企业诉求多、各方呼吁多、政策落地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关于进一步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1〕189号)(以下简称《通知》),是近期国家及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层面第一个增量配电改革文件,对全国其他省(区、市)进一步推动增量配电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通读《通知》,有以下几点感受:

(来源:配电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ID:PDS_league 文|姜庆国博士 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小配电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一、《通知》来的非常及时

《通知》来的非常及时。《关于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310号)》要求:“鼓励具备条件的省(区、市)自行确定和公布试点项目。”然而,自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发布至今已经8个月,全国没有公开报道的新批复试点。内蒙古自治区已批复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19个,蒙西地区14个,蒙东地区5个,试点数量排在全国第九位。然而,已批复试点项目整体推进缓慢,落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自治区已确定业主试点10个,已完成规划编制试点5个,已完成区域划分试点4个,已取得许可证试点仅2个,尚没有试点能够较好的进入运营状态。在此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建设,不仅是摆在内蒙古自治区领导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全国众多省份增量配电改革主管领导共同的疑问,《通知》来的非常及时。

二、《通知》注重实操性

《通知》注重实操性。《通知》旗帜鲜明地回答了下列问题:一是明确了增量配网定位及七大权利。增量配网是公用电网,增量配网企业是公用电网企业,享有公用电网企业的七大权利:区域配电网规划参与权、规划调整知情权、建议权,市场交易权,电源接入权,结算权,调度权,计量管理权和独立决策权,这是增量配网健康运行的基础。二是给出了存量资产处置的办法。增量配网资产处置问题是内蒙自治区当前推进增量配网改革最难、也最为普遍的问题。《通知》对存量资产范围、已签订无偿划拨协议的资产处置、资产处置期内经营方式、未确定项目业主试点增量资产处置、存量资产争议处置方式等问题均作了明确规定,资产处置进度有望取得突破。三是明确了增量配网内部分布式发电项目补贴政策。该部分的明确解决了增量配网内部分布式发电项目补贴由电网公司转付还是由增量配网转付的责任主体问题,为增量配网内部分布式能源建设扫清了障碍。四是提出了进一步开展自治区增配试点评估示范工作。内蒙自治区增量配网推进速度缓慢,原因复杂,包括政策缺乏可操作性、资产处置困难、负荷不及预期、业主股权争议及专业人员稀缺等。政府主导,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现有的增配试点,选取典型试点项目,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部门,重点问题重点突破,不失为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

三、《通知》具有很大的创新性

《通知》具有很大的创新性。以下几个创新值得关注:一是自治区政府对第五批以后新的增配试点准入,在评估结论公布前敢于按下暂停键。如前文所述,内蒙自治区增配试点已经实现了盟(地)市层面全覆盖,全国也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推进经验。然而,获批的五批次19个增配试点仍旧推进缓慢,此时即使再批复一批次甚至多批次试点进入市场,这些试点顺利运行的可能性依然很小。因此,《通知》在审批环节按下暂停键,是自治区政府正确对待增配改革、勇于担当的表现。二是明确了调度权、结算权的关系。增量配网接入电源及与其结算关系一直是增量配电改革最受争议也最为热议的一个问题。《通知》对于经营区域内的余热余压余气、分布式能源(风电、光伏)等电源调度,遵循“谁调度、谁结算”原则,既比较妥当地处理了内蒙大量集中式新能源潜在的以“拉专线”的方式直接接入增量配网的问题,又有助于理顺普遍存在于存量增量配中因历史原因形成由增量配网调度但由电网结算的问题。三是旗帜鲜明提出了“特许经营+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增量配网的运营模式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增量配电改革通过电力主体多元化,实现能源终端效率最大化。中心专家王冬容在《增量配电改革的三个站位》一文中指出:增量配网“一是不能大用户化,二是不能趸售化,三是不能供电局、供电所化”。增量配网企业在几平方公里到几十乃至上百平方公里的营业区域内,通过打包多个特许经营业务,打破能源供应条块化的现状,实现增配试点企业自身发展与服务区域能源服务水平、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做到“以增量配电为入口和平台,培育好专业化、市场化的配售电主体和用户能源服务主体,培育好能源服务和能源互联网新业态”。届时,增配试点改革定能开创自治区乃至全国增量配电网发展新格局。

稿件为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小配电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姜庆国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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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进一步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进一步明确增量配电网定位

原标题:姜庆国:增量配电改革再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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