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12个核电招标公告,涉及田湾核电、海南昌江核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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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近期12个核电相关招标(2021.4.1)

2021-04-01 12:09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12个核电招标公告,涉及田湾核电、海南昌江核电等,详情如下: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220kV GIS设备采购(四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220kV GIS设备采购(四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220kV GIS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DGC-WZ-GKZB-21-0463

2.2招标项目名称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220kV GIS设备采购(四次)

2.3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27日,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核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徐大堡核电项目的建造、调试、运营和管理。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担协议中确定的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技术与环境控制的项目管理责任,完成从前期文件编制和服务、工程设计、采购、建安、调试等工程总承包工作

2.4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 220kV GIS

设备数量:_采购设备为在原有的220kV GIS开关站上扩建3、4号机组两个出线间隔,预留1、2号机组两个出线间隔,及配套的附件、备件及服务等

2.5交货地点

徐大堡3、4号核电现场

2.6交货期

2023-9-30_

2.7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针对上述要求,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提供能够取得出口许可的承诺可自拟格式,或按照投标商务文件格式-附件10-出口许可承诺函格式提供。)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3月31日17时00分—2021年04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5月1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1

电话: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1号楼11楼

联系人:刘风侨

电话:15313919751

电子邮件:liufq@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如在前三轮已报名本项目且缴费过的投标人,本次报名不需要另行缴纳,可沿用以前的缴费凭证报名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1日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电解海水制氯装置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电解海水制氯装置设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电解海水制氯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DGC-WZ-GKZB-21-0462

2.2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电解海水制氯装置设备

2.3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4招标范围

1台套电解海水制氯装置及其附属装置设备

2.5交货地点

DDP海南3、4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3#、4#机组设备到货时间2023年3月30日

2.7质量标准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出口许可承诺函。

3.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3月31日16时00分—2021年04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1610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4月27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杨文超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吕超

电话:010-63318789

电子邮件:lvchao@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1日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常规岛部分设备大修(T303、T304、T403、T404)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常规岛部分设备大修(T303、T304、T403、T404)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1JSHD020356

2.2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常规岛部分设备大修(T303、T304、T403、T404)服务项目

2.3招标项目概括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常规岛部分设备大修(T303、T304、T403、T404)服务项目等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2.4招标范围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常规岛部分设备大修(T303、T304、T403、T404)服务,包括常规岛侧机械、电气、仪控设备的检修、试验、消缺等。具体见《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常规岛部分设备大修(T303、T304、T403、T404)服务技术规格书》

2.5项目实施地点

田湾核电站现场

2.6服务期限

田湾核电站T303、T304、T403、T404大修期间(具体开始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3月31日15时00分—2021年04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栋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4月29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9000号

联系人:张珊

电话:1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10-63311228

电子邮件:zhangzf@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1日


核电站数字化仪控系统可靠性分析及评价平台软件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核电站数字化仪控系统可靠性分析及评价平台软件开发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DGC-FW-GKZB-21-0460

2.2招标项目名称

核电站数字化仪控系统可靠性分析及评价平台软件开发项目

2.3招标项目概括

通过核电站数字化仪控系统可靠性分析及评价平台,以数字化仪控系统的硬件及其实现的功能为研究对象,在设计阶段,完成数字化仪控系统的硬件系统的模型构建,基于构建的模型,对仪控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进行评估,给出系统综合质量特性的评估分析结果,由此评估和优化仪控系统方案,实现设计阶段仪控系统方案的比选,提升数字化仪控系统的设计可靠性。其中软件源代码可靠性测试功能可支撑在数字化仪控系统软件研制过程中,开展软件源代码可靠性测试验证工作。

2.4招标范围

根据外委任务书中技术要求:开发核电站数字化仪控系统可靠性分析及评价于一体的人机交互集成环境,具体工作包括:仪控系统可靠性分析功能模块开发调试,核电厂数字化仪控系统软件源代码可靠性测试功能模块开发及调试;编制平台软件相关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平台详细需求分析文件、平台详细设计方案、用户使用维护说明书(含约定系统的建模分析案例)、联合开发部分源代码、测试包(含测试记录和测试报告,以及可运行的测试用例)等;提供、安装并调试可靠性分析及评价软件平台及其相关设备;按照招标人要求培训相关技术人员,包括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在规定期限(2年)内对软件平台进行免费维护和升级。

2.5项目实施地点

北京市

2.6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15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软件质保至合同生效后39个月。

2.7质量标准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3月31日15时30分—2021年04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三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5月08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罗萍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吕超

电话:010-63318789

电子邮件:lvchao@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1日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蝶阀及循环水泵出口蝶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蝶阀及循环水泵出口蝶阀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上充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DGC-WZ-GKZB-21-0457

2.2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蝶阀及循环水泵出口蝶阀设备采购

2.3招标项目概括

厂址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4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蝶阀及循环水泵出口蝶阀

设备数量:蝶式止回阀3套;手动蝶阀320套;蝶式调节阀44套;气动和电动蝶阀26套;循环水泵出口蝶阀6套。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公称直径(DN):50mm~1400mm,质保等级最高QA2,安全级最高3,抗震等级最高I。其它详见技术规格书。

2.5交货地点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循环水泵出口蝶阀6套:2023.08.31,其它蝶阀393套:2022.10.3。

2.7质量标准

详见设备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须取得核3级蝶阀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招标设备。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针对上述要求,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提供能够取得出口许可的承诺可自拟格式,或按照投标商务文件格式-附件9-出口许可承诺函格式提供)

3.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贸易公司以及代理公司投标。不接受整体分包,设备的零部件允许外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3月31日17时00分—2021年04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栋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5月08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栋16层东区

联系人:杨工

电话:010-63312078

电子邮件:yangxp@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1日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发变组及辅助变继电保护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发变组及辅助变继电保护系统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发变组及辅助变继电保护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DGC-WZ-GKZB-21-0459

2.2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发变组及辅助变继电保护系统设备采购

2.3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34项目: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

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4招标范围

设备数量:

1)海南34项目:

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装置2套(包含12面保护屏)、辅助变保护装置2套(包含14面保护屏),详细配置清单见技术规格书(编号:HLY55101001E04044DS);

2)海南小堆:

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装置1套(包含6面保护屏)、辅助变保护装置1套(包含4面保护屏),详细配置清单见技术规格书(编号:1525G9823)。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质保等级QNC,安全等级NC。详见技术文件

2.5交货地点

DDP(完税后交货)海南34核电现场;DDP(完税后交货)海南小堆现场交货

2.6交货期

海南34项目:3号机组及两机组公用部分2023-10-25,4号机组2024-06-25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1.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1.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1.3.2具备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1.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3.1.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3月31日15时00分—2021年04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栋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4月27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刘鑫

电话:010-88023194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栋16层东区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63311228

电子邮件:zhangzf@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1日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及徐大堡核电站3、4机组工程海水系统管道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及徐大堡核电站3、4机组工程海水系统管道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核级双相不锈钢管道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DGC-WZ-GKZB-21-0458

2.2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及徐大堡核电站3、4机组工程海水系统管道设备采购

2.3招标项目概括

厂址: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26~1192733,北纬344108~344152。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辽宁徐大堡核电站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辖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海,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205~1203412,北纬402001~402144。厂址东北距海滨乡约5km(直线距离,下同),距兴城市约32km,距葫芦岛市约46km,距离沈阳市约292km,东距营口约146km,西局绥中县城约18km,距东辛庄镇约8km,距刘台子乡约5km,西南据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约103km。

2.4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海水系统管道

设备数量:

1)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9种规格、 总长度2320米,总重53.575051吨;

2)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9种规格、总长度2320米,总重53.575051吨;

2.5交货地点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 交货地点:DDP至核电项目现场;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交货地点:DDP至核电项目现场

2.6交货期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 首批交货时间为2023年04月30日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首批交货时间为2023年04月30日

2.7质量标准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材质:UNSS32750,规范等级:RCC-M3级、质保等级:QA2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投标人(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其代理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核安全3级及以上不锈钢管道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直管)且证书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3级及上设备(管道预制)活动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3月31日14时00分—2021年04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4月29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3310136

电子邮件:liwen@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详细信息见附件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1日


示范快堆1号机组海工取水口、泵房内及排水格栅除污机及液压钢闸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示范快堆1号机组海工取水口、泵房内及排水格栅除污机及液压钢闸门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除污机及液压钢闸门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XPHD-WZ-GKZB-21-0091

2.2招标项目名称

示范快堆1号机组海工取水口、泵房内及排水格栅除污机及液压钢闸门采购项目

2.3招标项目概括

本招标项目示范快堆1号机组海工取水口、泵房内及排水格栅除污机及液压钢闸门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F-PT210069-CD21-NB01)业主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4招标范围

联合泵房鼓形滤网腔室闸门2台套(1号机组)、联合泵房冷却水过滤系统钢闸门4台套(1号机组)、联合泵房冷却水过滤系统加氯框4台套(1号机组)、联合泵房冷却水过滤系统细格栅4台套(1号机组)、联合泵房冷却水过滤系统除污机4台套(1号机组)、捞渣筐1台套(1号机组)、取水头部主冷却进水渠道钢闸门8台套(1&2号机组)、取水头部冷却水过滤系统粗格栅及加氯框4台套(1号机组)、取水头部内冷却水过滤系统粗格栅8台套(1&2号机组)、排水虹吸井进水钢闸门4台套(1&2号机组)、排水虹吸井分配钢闸门2台套(1&2号机组)、排水隧道钢闸门2台套(1&2号机组)、重要厂用水排水钢闸门8台套(1&2号机组)

2.5交货地点

若海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码头仓底交货;若陆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6交货期

2021年9月30日前取水头部、排水设备导槽到货;

2021年11月30日前取水头部、排水头部设备到货:

2022年10月30日前泵房内设备到货。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到货及安装时间编制交货时间表,相关设备要求至少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到货。招标文件给出的安装节点时间要求存在变化可能,投标人承诺在发生变化时能满足变化后的交货要求。

2.7质量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否则视为弃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且满足所投标设备要求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能力及合格资质;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

(4)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及中国核电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对应招标文件第106页“投标人采购的国外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证明”)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未报名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a.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b.报名并下载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

开户单位: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433845186186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3月30日18时00分-2021年04月0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地点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赤岸大道海悦大酒店2栋开标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4月22日08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56号钦驰文化园七楼、八楼、九楼

联系人:柴书斌

电话:18596696228

电子邮件:chaisb@cnnp.com.cn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报名上传要求:请按照附件模板要求填写标书款付费凭证、可编辑word版的开票信息表,作为申请报名审核的材料。

9.2标书款只接受从投标人公司账户转出的汇款。

标书款发票连同保证金收据将在开标后递交各投标人。

如投标人已完成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但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在最晚于开标前七日将说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后邮件反馈至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招标单位的不良投标记录中。依据中国核电《供应商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供应商若存在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程序规定纳入黑名单,并处以相关处罚。

9.3 60万千瓦级示范快堆核电机组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工程由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建设,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受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600MW示范快堆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招标人: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0日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电气量变送器屏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电气量变送器屏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电气量变送器屏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DGC-WZ-GKZB-21-0454

2.2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电气量变送器屏设备采购

2.3招标项目概括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26~1192733,北纬344108~344152。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2.4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 电气量变送器屏

设备数量: 电气量变送器屏(含:电气量变送器90台、辅助设备元器件、线缆、柜体等完整组件,每台机组的变送器单独组屏),详细配置清单见技术规格书及改单。

2.5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DDP至田湾7/8现场

2.6交货期

田湾项目交货时间: 7#机组2023-06-15;8#机组2024-04-15

2.7质量标准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质保等级QR3;非核安全监管;无资质取证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或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3月30日17时00分—2021年04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三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4月30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栋16层东区

联系人:王健强

电话:010-63310136

电子邮件:wangjq@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0日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调节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调节阀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非核级阀门87套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DGC-WZ-GKZB-21-0447

2.2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调节阀设备采购

2.3招标项目概括

招标编号:HN021WXR210C11506BD/PYGS-21HDGC000176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 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4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调节阀_设备数量:87台套及安装、调试、运行备件和专用工具,备件要求请见第六章3.2供货范围。

2.5交货地点

DDP海南小堆核电现场

2.6交货期

2022年12月15日

2.7质量标准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调节阀,要求见附件,具体规格详见设备规格书,其中闭环调节阀需要提供抗震试验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2)具备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针对上述要求,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提供能够取得出口许可的承诺可自拟格式,或按照投标商务文件格式-附件11-出口许可承诺函格式提供)

(4)不接受贸易公司以及代理公司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3月30日17时00分—2021年04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四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5月13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张楠

电话:010-63312368

电子邮件:zhangnan@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0日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核岛及主泵配电间小三箱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核岛及主泵配电间小三箱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核岛及主泵配电间小三箱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DGC-WZ-GKZB-21-0452

2.2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核岛及主泵配电间小三箱设备采购

2.3招标项目概括

厂址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26~1192733,北纬344108~344152。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45″~120°33′22″,北纬40°20′5″~40°21′32″。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均为直线距离)。西北方向距102国道、沈山铁路、京沈高速公路直线距离约10km,京沈高速公路北侧为秦沈客运专线。

2.4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核岛及主泵配电间小三箱

设备数量:田湾78项目:

1)主泵配电间及抗震廊道电气小三箱12台;

2)核岛小三箱:1E/I级箱体24种类型,数量共计524台;No 1E/I级箱体24种类型,数量共计2332台;元器件506种类型,数量共计19183项。

徐大堡34项目:

1)主泵配电间及抗震廊道电气小三箱12台;

2)核岛小三箱:1E/I级箱体24种类型,数量共计524台;No 1E/I级箱体24种类型,数量共计2332台;元器件506种类型,数量共计19183项。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核安全级1E/No 1E,鉴定等级K3/NO,抗震等级:I/NA(OBE),质保等级QA1/QA 2/QNC/QR3,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5交货地点

田湾78项目交货地点:DDP(完税后交货)田湾现场指定地点;徐大堡34项目交货地点:DDP(完税后交货)徐大堡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田湾78项目交货时间:核岛小三箱首批:2023-5-15;主泵配电间小三箱:7号机组:2023-8-30,8号机组:2024-6-30;徐大堡34项目交货时间:核岛小三箱首批:2023-5-15;主泵配电间小三箱:7号机组:2023-8-30,8号机组:2024-6-30;

2.7质量标准

满足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须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许可证范围:

设备品种:电气盘、台、屏、箱

核安全级别:1E级

适用环境条件:安全壳外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3月30日17时00分—2021年04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1610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4月23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1号楼11楼

联系人:闫岩

电话:010-63314669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 核岛及主泵配电间小三箱 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0日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智能汽-水换热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智能汽-水换热机组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换热机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DGC-WZ-GKZB-21-0448

2.2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智能汽-水换热机组设备采购

2.3招标项目概括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均为直线距离)。西北方向距102国道、沈山铁路、京沈高速公路直线距离约10km,京沈高速公路北侧为秦沈客运专线。

2.4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智能汽-水换热机组

设备数量:田湾78智能汽-水换热机组共3套、徐大堡34智能汽-水换热机组共4套,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及相应的备件、服务、文件等。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技术文件

2.5交货地点

田湾78项目交货地点:田湾7、8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徐大堡34项目交货地点:徐大堡3、4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田湾78项目交货时间:7#机组换热机组2024-3-15,8#机组换热机组2025-1-15;_

徐大堡34项目交货时间:3#机组换热机组2024-1-31,4#机组换热机组2024-11-30;

2.7质量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或其分包商取得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生产(或制造)许可证。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3月29日17时30分—2021年04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五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4月27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王健强

电话:010-63310136

电子邮件:wangjq@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公告详细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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