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湖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夷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宜综合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详情如下:
宜昌市发改委、湖北大兹然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送的夷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宜综合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节能报告收悉(项目代码:2020-420506-44-03-031014)。该项目由宜昌市夷陵区发改局备案,主要建设新型TFB湍动(循环)流化床锅炉、热力管网及环保治理等配套设备145台(套);新建辅机房、输送仓储房、中控及综合楼等构建筑物。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17〕3号)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满足地方“双控”要求,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2022年项目建成投产,扣减年输出蒸汽(477338.4吨)54321吨标准煤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量当量值为6971吨标准煤(等价值9128吨标准煤)。其中,年耗无烟煤59737吨、年耗电力1159万千瓦时、年耗生物质32211吨、年耗天然气3534标准立方米、年耗新鲜水89418立方米。
二、根据宜昌市发改委转报文,项目煤耗通过关停青宜综合产业园原有9台燃煤锅炉,实现减量替代。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宜昌市发改委要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