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1-3.5一周政策动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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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3.5—输配电一周市场动态要闻
国务院:要求推进交通网与智能电网“两网融合”发展 适应新能源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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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融合发展,健全能源战略物资运输保障体系。
《纲要》指出,要推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与能源设施统筹布局规划建设,充分考虑煤炭、油气、电力等各种能源输送特点,强化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减少能源资源消耗。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智能电网融合,适应新能源发展要求。
《关于促进电力工程行业咨询服务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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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印发《关于促进电力工程行业咨询服务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电力工程行业咨询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的要求,提出促进电力工程行业咨询服务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详见附件)
《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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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就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征求意见,意见稿指出:各地落实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装机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超出保障性消纳规模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在落实抽水蓄能、储热型光热发电、火电调峰、电化学储能、可调节负荷等新增并网消纳条件后,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
此外,文件鼓励新能源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建设一批离网型新能源发电项目,推进“光伏+光热”、光伏治沙、新能源实验实证平台、“新能源+储能”、新能源与氢能融合利用等示范工程,进一步探索新模式新业态。
关于拟参与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企业(试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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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独立储能市场主体,电力调度机构在下一次深调充电调用前,视电网运行情况安排放电。独立储能市场主体充放电过程中产生的损耗由独立储能企业自行承担,损耗电量电价按照政府确定燃煤标杆电价向电网企业支付。
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参与电力调峰交易月度总费用等于月内所有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市场主体的补偿收益之和,由新能源企业、火电企业、批发侧用户市场主体分摊。新能源企业按上网电量比例承担发电侧分摊责任,批发侧市场主体按用电量比例承担用户侧市场化电量分摊责任。
121个!2020-2021年度物联网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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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物联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20〕133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组织开展了相关申报和评审工作。在项目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拟发布的2020-2021年度物联网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项目名单进行公示。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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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于近日发布。其中指出:优化电网主网架和跨区域输电通道,加大特高压跨区域送电重点工程建设,稳步扩大区外来电、北电南送、过江输电规模,提高电网安全供给、智能响应水平。
因地制宜促进太阳能利用,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综合利用平价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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