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批采购(电网数字化项目第一次设备招标采购)公告发布采购项目编号:0711-21OTL026120021.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并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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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2021年第七批采购(电网数字化项目第一次设备招标采购)

2021-03-01 14:50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 

近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批采购(电网数字化项目第一次设备招标采购)公告发布

采购项目编号:0711-21OTL02612002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并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下表为本批次项目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货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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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交货期、交货地点详见货物清单。

货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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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接受代理商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的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接受集成服务商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集成的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信息设备制造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投标产品原厂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投标产品须取得专用资格条件或技术规范要求的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导致证书、报告过期后未及时续期的投标人,应提交情况说明及能够证明确实因疫情影响办理续期的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提供的报告及证书的效力,判定基准日为开标当日,即开标当日在其有效期内的,认定投标人提供了有效的报告及证书;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报告及证书。

(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取得专用资格条件或技术规范要求的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取得专用资格条件或技术规范要求的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生产或组装的。

(9)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

(11)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12)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投标人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已核发通过的有效《核实证明》文件,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擅自修改《核实证明》中的数据的,以虚假投标做否决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数字化软硬件新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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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设备产品案例应用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对于信息安全设备,应为投标产品或投标产品的同系列产品)在最终用户的案例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证明采购设备的合同页扫描件(复印件))。对于数字化服务器、数字化存储设备及配套、网络设备,投标人应提供原厂商相应设备产品应用案例。

备注2:投标设备产品检测项目及其指标要求(如有)详见通用技术规范书附件,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不少于上述附件要求。对于网络设备,投标设备产品应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产部)颁发的有效进网许可证。除低端路由器、低端交换机外,投标设备产品进网许可证最早颁发时间均应为2016年12月31日之前。对于数字化安全设备,投标产品应具备公安部颁发的销售许可证。

备注3:对于高端FC-SAN存储设备,投标人应提供具有跨省异地容灾应用案例。

备注4:对于入侵防御系统、入侵检测系统,投标产品应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或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

备注5:对于攻击溯源分析设备、沙箱模拟验证设备、未知威胁分析设备、威胁检测探针、安全数据交换(不含单兵装备、单兵装备管理套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一级及以上证书。

备注6:5个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或10个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网络设备产品(路由器或交换机)应用案例。

数字化软硬件扩容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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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类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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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设备产品案例应用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提供案例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证明采购设备的合同页扫描件)。

备注2:计算机硬件应支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4级要求的安全操作系统,并经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提供安全操作系统双向兼容验证材料,安全操作系统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4级要求,并经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备注3:招标标的范围分别含相应硬件、软件的供货及其集成、安装、调通服务。

备注4:集成商须取得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属授权,每个设备原厂商在每个物资档次内授权不超过1个集成商。

备注5:当投标人为集成商时,投标产品应满足第(1)项条件1要求。

调度类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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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产品案例应用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提供案例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证明采购设备的合同页扫描件)。

备注2: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可信验证系统投标产品案例应用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提供案例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证明采购设备的合同页扫描件)。

备注3: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入网检测报告,包括功能、性能、兼容性和安全性等方面内容,并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备注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备注5:接受制造商投标。

大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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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供货业绩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24日(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公告发布日)。

备注2:所投图像处理器可外购外协。

备注3:制造商投标的,认证证书中生产者(制造商)应为供应商自身;投标人以其所属集团公司、其所属集团公司的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的产品投标的,认证证书中生产者(制造商)应为其所属集团公司、其所属集团公司的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并提供关系证明文件。

备注4:对于生产设备和实验检测设备,已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投标人,以核实结果为准。

电视会议终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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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章第3.2款另行约定的除外)。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7本次采购接受的应答主体为原厂制造商或集成服务商。不接受任何整体转包行为的投标。若集成服务商投标时,集成服务商应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出具的专属授权书。投标人中标后须直接向投标产品制造商下单采购中标设备(不允许增加中间采购环节),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同时与项目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提供中标设备和集成服务。

数字化服务器分标(包1至包8):若集成服务商投标时,集成服务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次招标出具的专属授权书。每个物资档次(见招标公告)每个原厂商只能授权唯一的集成服务商进行投标,且原厂商与其授权集成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且每个包的所有产品均为同一原厂商产品。投标人中标后须直接向原厂商下单采购中标设备(不允许增加中间采购环节),与原厂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同时与项目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提供中标设备及集成服务。

数字化存储设备及配套分标(包1至包2):若集成服务商投标时,集成服务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次招标出具的专属授权书。每个物资档次(见招标公告)每个原厂商只能授权唯一的集成服务商进行投标,且原厂商与其授权集成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且每个包的所有产品均为同一原厂商产品。投标人中标后须直接向原厂商下单采购中标设备(不允许增加中间采购环节),与原厂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同时与项目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提供中标设备及集成服务。

数字化网络设备分标(包1至包11):若集成服务商投标时,集成服务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次招标出具的专属授权书。每个物资档次(见招标公告)每个原厂商只能授权唯一的集成服务商进行投标,且原厂商与其授权集成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且每个包的所有产品均为同一原厂商产品。投标人中标后须直接向原厂商下单采购中标设备(不允许增加中间采购环节),与原厂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同时与项目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提供中标设备及集成服务。

数字化安全设备分标(包1至包3):若集成服务商投标时,集成服务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次招标出具的专属授权书。每个物资档次(见招标公告)每个原厂商只能授权唯一的集成服务商进行投标,且原厂商与其授权集成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且每个包的所有产品均为同一原厂商产品。投标人中标后须直接向原厂商下单采购中标设备(不允许增加中间采购环节),与原厂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同时与项目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提供中标设备及集成服务。

数字化软硬件扩容分标(包1至包2):接受集成服务商投标,若投标人为集成服务商,提供原厂商针对此项目出具的专属授权书。不接受任何整体转包行为的投标。投标人中标后须直接向原厂商下单采购中标设备(不允许增加中间采购环节),与原厂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同时与项目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提供中标设备及集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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