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已由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2020】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阜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二、建设地点:位于阜平县王林口镇马坊村南侧,拟建焚烧发电厂南侧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1)飞灰安全填埋场飞灰填埋库区占地面积19700㎡,总库容为27.4万m3,飞灰固化物处理规模为30t/d,最终压实密度按1.0t/m3计,年平均填埋量为0.93万m3,可使用年限约为30年。 (2)渗沥液处理工程 新建渗沥液处理系统规模为30m3/d,采用“预处理+MVR蒸发”主处理工艺。 (3)炉渣制砖 炉渣处理规模为135t/d,年生产机制环保砖1200万块。 (4)生活垃圾临时存放区 存放垃圾总量9000吨,存放区占地面积3150 m2,设计存放区库容约1.26万m3。 (5)污水综合处理系统 综合污水处理系统规模为390m3/d,采用“AO接触氧化工艺+混凝气浮装置+连续流砂过滤器+臭氧接触池+消毒”处理工艺。 (6)中水泵站及中水管道工程 新建中水泵站一座,设计规模为6000m3/d,为阜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供应中水,管道总长10400m。 (7)给水泵站及给水管道工程 新建给水泵站一座,设计规模为2000m3/d,为阜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及本项目供应生活用水;管道总长10400m。
2.2招标范围:一、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工期: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任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01 09:00至2020-12-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