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公司3号锅炉取得徐州市铜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该资质证照的领取标志着3号锅炉改造后的法定变更登记程序全部完成。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2020年8月份公司取得江苏省特检院出具的《#3锅炉重大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报告》和《#3锅炉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证书》,随后技术监督专业及时与铜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柳新分局取得了联系,根据要求先后提交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3锅炉改造后产品数据表》、《锅炉本体及四大管道竣工验收资料》、原锅炉使用证及附件等相关资料,期间又联系江苏省特检院对监督检验报告进行了修改及上传,市监局柳新分局最终于9月15日正式受理了申请,技术监督专业接到通知后于10月2日领取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附件,证书编号:锅10苏CM10004(20),颁发单位为徐州市铜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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