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告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作出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或者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业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分别填写“项目名称(标段或合同包)”、“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