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神华胜利能源分公司)新建工程项目发生1起人身死亡事故,现将有关事故情况逬行通报,并提出以下监管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7•24”人身死亡事故发生情况
2020年7月24日16时18分左右,神华胜利能源分公司新建工程项目脱硫综合楼施工工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设第二工程公司劳务分包队伍一名作业人员在地面清理时,被上方掉落的脚手架钢管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原因正调査中。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神华胜利能源分公司,工程EPC总承包位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华北电力设计院),监理单位为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经初步询问,该名作业人员(死者)系劳务分包队规雇佣,没有经过现场安全生产培训,没有执行现场准入制事故发生现场亦没有进行封闭管理。
二、事故暴露问题
2020年4月23曰,神华胜利能源分公司新建工程2号标段曾发生汽轮机隔板清理吊装过程中隔板倾倒,导致一名中国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被压倒在隔扳经抢救无效死亡。“4·23”人身事故发生三个月之后,特别蒙西地区防范人身事故提级监管启动会(神华胜利能源分公关负责人曾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召开不到十天内,该工程项目再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充分暴露出胜利能源分公司存在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不力,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提管自查整改走形式、走过场等突出问题,暴露出华北电力设计院建设工程总包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漏洞较多、对分包队伍失管失察再至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
三、处理意见及整改要求
(一)为警示、教育区域内广大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责任,对神华胜利能源分公司、华北电力设计院提出通报批评并责令针对“4•23”“7•24”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做出整改。我局将按照《蒙西地区防范人身事故提级监管工作方案》要采取监管约谈、下达《监管意见书》、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等措施,强化对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
(二)责令神华胜利能源分公司新建工程项目进行全整顿,责令神华胜利能源分公司履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督促EPC总承包单位落实总包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封闭管理,严格施工现场准入,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调查工作.现场整改工作完成后,需由上级管理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收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复工。
(三)责令华北电力设计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8规定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的要求,检视工程总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与漏洞,压实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监督分包单位彻底排查治理各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人身伤亡事故再次发生。
四、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人身事故发生
1.华北区域各电力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引以为戒,认其吸取“4.23”“7.24”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事故通报要求,充分认识当前电力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未雨绸繆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要扎实做好电力迎峰度夏、防汛抗洪和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层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认真履行事故信息报送的法定责任,保持华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2.从事EPC总承包管理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法意识,提升总包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警醒意识.要加强同建设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协调、配合,切实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风险管控措施,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项目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督法定职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严格工程现场程序管控。
3.有关工程参鍵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履行施工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和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施工队伍和分包队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严防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