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发起设立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上海市揭牌。
作为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第一支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期募集基金高达885亿元,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全面参与。哪些能源项目可能成为基金标的以及如何利用好这笔基金备受关注。
有望撬动3000亿元投资规模
绿色发展基金酝酿已久。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之一,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协助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研究国家环境保护基金。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马辉表示:“绿色融资的需求不仅仅是狭义的环境污染治理概念,还涵盖能源与资源节约、绿色产品等。”除了增添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引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旨在解决目前环保行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徐必久曾表示:“解决企业融资方面,将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2020年正式运行。”
2018年至今,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少环保企业出现现金流紧缩、债务违约、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启动投资、推动复苏,每一个节点都需要资金支持。根据英国绿色投资集团经验,政府引导基金可以撬动1:4的杠杆。也就是说,本次绿色发展基金可吸引3倍社会资金,有望撬动环保领域投资规模超3000亿元。
致力长江经济带环境治理
公开信息显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采用股权投资、基金注资等方式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
归易渡(武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分析师宋燕华表示,虽然基金撬动的投资总额十分诱人,但从实际执行来看,基金出资存在一定程度掣肘。“一方面,没有出资省份的项目预计无缘成为基金投资标的;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出资并不追求投资回报,而更强调战略意义,一个省份一般不会投资和促进其他省份项目的经济增长,除非这个项目与自身有关,比如跨省的高铁、油气管道、新能源基地项目等。因此,基金比较可能发生的出资方式是,某一省的独立项目,由中央政府、当地政府和其他非政府类型投资人出资。”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绿色发展基金辐射范围很明确,首期存续期间主要投向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致力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未来,将逐步向京津冀、黄河流域、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拓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
目前,政府生态环保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主要有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和PPP等方式。陈鹏表示:“与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和PPP等方式相比,绿色发展基金作为金融工具,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增信和让利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长江经济带沿线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生态建设等绿色发展重点领域。”
亟需完善回报机制
据了解,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已储备战略功能类、股权投资类、子基金类项目80个左右,将对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危废处理、清洁能源、电池回收利用、充电桩等十几个细分行业进行分类支持。
E20环境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认为,目前国家储备的项目,本质来看都是目前市场化机制相对完善的项目。“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价格机制、运营性较好、以厂为单元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以污水处理和垃圾焚烧为代表;其余四种储备项目,均由受益者或污染者付费为主,市场化程度较高。”
薛涛指出,土地开发、生态旅游、生态农业、休闲娱乐、特色小镇等项目收益较低,可以通过探索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助力下,推进其与生态环保项目的融合,解决行业痛点的同时,还能以经营性收益反哺生态环保公益性投入。
在马辉看来,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生态环保领域,特别是一些投资回报机制不完善的领域,同时也能有效缓解环境企业融资难问题。
“在具体操作方面,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重点是要发挥‘国家队’的引导、培育作用。一些公益性强、收费机制不健全、投资回报机制不明确的生态环保重点领域,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足,社会资本不愿进入或难以进入。有了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资金支持和引导,可逐步在这些领域建立健全收费机制和投资回报机制、提高市场化程度,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并且,当这些领域市场化达到一定程度时,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还应逐步退出,更多地让纯市场化的产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本进入,形成多元化的生态环保投入格局。”马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