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示了对今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其中对7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及9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对8家建设单位被予以通报批评,并对2家技术评估单位以及8个审批部门予以通报。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和审批业务指导,环境部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共涉及24个省(区、市)各级审批部门审批的101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经复核发现,8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遗漏评价因子、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或结果错误、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不符合相关规定、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质量问题。
其中,汪清县德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116MW循环流化床锅炉热源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质量问题。
存在的质量问题:
1.评价因子中遗漏相关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标准规定的污染物。燃煤锅炉烟气评价因子中遗漏《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火电》(HJ 888-2018)表1规定的汞及其化合物。
2.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燃煤锅炉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采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 991-2018)5中的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应采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火电》(HJ 888-2018)5中的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
编制单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912201017593103038)
编制主持人:牛璐(BH011588)
编制单位失信记分:5
编制人员失信记分:5
失信记分依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审批部门:汪清县环境保护局
后续监管意见:审批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烟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并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