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落笔日)是7月1日,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纪念日,这应该是比较科学的说法。党的生日并不是今天,而是7月下旬的某一天。20世纪70年代末党史工作者考证清楚,确定一大的召开日期是1921年7月23日。
作为一名党员,我参加了十八大以来的历次教育活动: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活动。比较下来,最后一个活动对本人触动最深。除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最大初心之外,每个人的生活、工作、学习中也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初心需要去秉持、去坚守,有着各种各样的使命需要去承担、去完成。但是,现实社会中,人们经常会纠结于当下的手段措施、方式方法,犹豫、迷茫、困惑、彷徨,进而忽视了“初心”。换句话讲,在路径选择和目标实现上,本末倒置。这种情况在能源/电力领域也屡见不鲜,今天就举几个例子。1. 可再生能源高占比目标 vs弃风弃光双降指标能源转型是大势所趋,容不得讨价还价。业内相关组织、人士提出,到205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50%的目标。目前正式的官方文件是:实现 2020、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 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1]。相比欧美一些国家,我国的指标并不算激进。
由于水电发展规模存在天花板,核电存在安全、选址等现实问题,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的重任就落在了风、光头上。早年间,由于发展速度较快且相关认识不足、相关措施不到位,风电、光伏的弃电率非常之高,个别省份超过了30%。近年来,多措并举,弃电量和弃电率指标连续多年双降、成效显著,2019年弃风率为4%,弃光率为2%,已经完成了2018年发布的《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任务。但要清楚的认识到,这个成绩的取得有个前提:我国风光发电站占比还不是很高,不管是装机还是发电量,前者大约是20.55%,后者则只有8.58%。比较下,德国2018年风电装机占比25%、发电量占比14%。为了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未来风、光发电装机将会持续增加。装机占比达到一定规模且灵活性资源依然欠缺的时候,继续追求弃电量、弃电率指标的意义,值得商榷。不幸的是,“弃电率”考核正在成为发展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拦路虎。多地电网公司在可再生能源新项目审批上顾虑重重,担心新项目上马会影响当地5%“弃电率”考核指标,特别我国三北地区,好不容易“摘了帽子”,担心再次被列为预警区域。国家能源局将电网企业出具电力消纳批复意见作为项目申报前置条件,本意旨在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但电网企业在5%“弃电率”考核的背景下,很多新项目被其一拖再拖,限制了可再生能源新项目开发[2]。追求可再生能源高占比是“初心”,是终极目标。追求弃电双降是路径,而且是特定时间段的路径,或者称之为路径目标。华南理工大学的荆朝霞老师有一篇文章《电力市场改革的终极目标与路径目标》,其中讲到:
这同样适用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问题。
还有,现在一提到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就是风电、光伏,很少考虑太阳能集热器呢?这可是太阳能利用最直接的方式,转换环节少、效率高,投资少、安装方便,就地利用、不需要远距离传输,不会影响电网。欧美日等国均有针对家庭、楼宇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补贴政策,比如德国:制造生活用热水集热器面积最大至200平方米的补助金为54.6欧元;暖气/生活用水加热双功能集热器,最大面积至200平方米的补助金为70.2欧元;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集热器,最大面积为200平方米,视其种类而定,每平方米补助48欧元、54.6欧元或70.2欧元;扩大原有集热器面积,每增加一平方米补助48欧元。除了上述补助金额以外,德国民众还可利用德国政府“旧屋翻新”计划,以3.91%的低利息向德国政府贷款,金额最高限为5万欧元,时间可长达20年[3]。
2.可再生能源电站配置储能
风电、光伏配置储能的说法源自两年前的青海,之后是去年的新疆,今年又有湖南等几个省份先后出台相关指导意见。
姑且不考虑这部分费用眼下有谁出、日后由谁摊的问题,今天正本清源的谈谈为什么。看官看到这儿,估计会骂我白痴,这么浅显的道理都看不出来,不就是为了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比率嘛。我想谈的不是这个为什么,而是为什么要用储能来提高消纳率?估计还会有看官骂我白痴,储能可以平抑可再生能源发电波动,可以有效跟踪计划出力曲线。不好意思,我想谈的也不是这个为什么,而是:为什么要规定用储能来优化风电、光伏出力?不应当是秉承“技术中性”原则,起草对应的标准或者规定,提出发电并网的频率、电压等技术指标要求,就像两个细则那样。至于电站怎么做,那是电站的事。或许,中石油投资建风电站,旁边就配套一个燃气电站,风电+燃机本来就是一对CP,国外实践的效果就很不错。谁让人家财大“气”粗呢!平抑风光发电波动、进而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这是“初心”或目标。想要到达目的地必须有路可走,相关部门需要做的就是规定路的强度标准、寿命标准、维保标准、收费标准等宏观层面的东西,至于是沥青路还是水泥路,那是市场竞争环境下的企业行为。
3.拉大峰谷价差措施
上段时间,相关部门发文《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到: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政策,拉大电力峰谷价差,逐步形成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格局。
这里,“拉大电力峰谷价差”显得非常突兀!其前、后的叙述都是为了建立竞争性电力市场,建立由市场主导的电价形成机制。既然价格都由市场决定了,峰谷价差该是多少就是多少呗,为什么要拉大呢?初心是什么呢?
峰谷电价最初目的是为了改变用电行为,使得负荷曲线更加平滑。但今朝不同往日,峰谷电价的作用已经受到质疑了。最典型就是下面的鸭子曲线:
此时如果继续拉大峰谷价差,岂不雪上加霜。屋漏偏逢连夜雨,让电网调度情何以堪。
难道是为了鼓励储能发展?首先,这么一个综合性指导意见为某业态站台,不合适;其次,扩大了峰谷价差真的有利于储能长久健康发展吗?不见得。我同时还在谋划另外一篇,《储能,别盯着峰谷电价了,那不是你的菜》,不好写。
原标题:那些经常被忽视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