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方:18.62亿千瓦时
需求方:13.51+4.46=17.97亿千瓦时
供需比:18.62 / 17.97 = 1.036
由于必开机组电量为:16.62亿千瓦时,有效竞争电量为0亿千瓦时。
(来源:微信公众号“新能源李歌”)
由于没有边际成交价格,那么月竞出清价格呢?
江苏省的必开机组是报量不保价,结果是没有边际成交电量来产生价格。
供应方:必开机组电量18亿千瓦时,有效竞争机组电量6亿千瓦时,
需求方:必开电量18亿,竞争电量5亿千瓦时;
供需比:= 5/6 =1.2。
由于月度集中交易是最后的交易品种,错过了这村就没有那个店,由于出清价格为统一出清价,需求方的N多主体,为了搭便车,都不太愿意牺牲部分电量去博取高收益,没有活雷锋出现,90%电量是报0价,尽管无奈,还是搭上这末班车。
针对必开(优先发电)机组,江苏为报量不保价,广东为默认地板价。
江苏由于优先发电机组电量大于月竞用户需求电量,没有边际价格成交电量,那最后的结算价格呢?
复盘广东五月份申报数据,用户侧报0的 约22亿千瓦时;
如果用户侧有16亿报0,2亿报-50,2亿报-100,3亿报-200;发电侧申报价格不变,那么最后的出清价格又该是多少呢?
思考:
现货模式下的中长期,交易品种增多了,各交易品种的规则设计就显得很关键。年度双边协商、年度集中挂牌、月度集中、用电权合约交易、月度双边协商、周集中、用电权合约交易等等。
月度集中竞价不再是末班车,而是月度的头班车,此时,需求侧的就不再是搭便车的心态,就会权衡选择自认为合适的交易品种。那么现行的月竞规则將不再适用于现货模式。比如电量小于400万千瓦时的,不能分段报价,要么全部在月度集中竞价交易中成交,要么全部不成交。月度集中竞价是头班车,不愿意上车的肯定不少,那么供需比是否可以由1.2改为0.8,错过了(不愿意上)头班车,后面还有不少车次的。
相关阅读:
成交电量为0!江苏7月电力集中竞价交易结果出炉
原标题:月竞成交电量为0,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