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
原告为清远和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运达风电存在存在延迟交付、拒收承兑汇票及因风资源评估结果差异导致微观选址错误等违约行为。原告上述诉讼请求标的合计 330,540,558.00 元。
此事引起了不少投资者的关注,对于刚刚上市的运达风电,一桩诉讼案将极大的影响其公司口碑及声誉,就此事,投资者提出以下问题希望运达风电官方出面回答。
1、关于清远和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公司的事宜,如果公司败诉,会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该合同是2018年10月签订的,为什么没有在年报和季报中披露有关该合同没有执行的风险和原因?是否存在审计失误和故意隐瞒的情况?
2、另外公司为什么迟迟没有进入海上风电市场和成熟产品推出?
3、2018 年 8 月,原告与公司签订了《广东清远阳山雷公岩风电场风电主机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原告认为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对公司提起诉讼。 请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是什么时候?请解释为什么会延期交付,小业主已经伤不起了。
4、运达风电是否存在抛弃低价订单,忽视小业主风电项目,优先供应高价订单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