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南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正在编制,现征求公众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海南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
规划范围:覆盖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19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
规划期限:2020-2030 年,其中近期为 2020-2023 年,远期为 2024-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 2018 年。
规划主要内容:1.海南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粪便、园林垃圾、大件垃圾及其他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2.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利用体系规划等。
规划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加强固体废物的源头管理、系统管理、长效管理;大力推行城乡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大对固体废物的物质、能量的循环利用;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合理的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城市垃圾管理机制和法规体系,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营造清洁、优美的卫生环境,保持城市环境卫生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一)生活垃圾处理
完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重点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按照全省统筹、区域共享的原则,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优化生活垃圾处理结构,建立完善配套处理设施;完善生活垃圾临时应急处理体系;规范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
(二)生活垃圾转运
建成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立合理、有序、经济、环保的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提高生活垃圾转运水平,进一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提升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水平。
(三)存量垃圾场治理
尽量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量;促进地表排水并使径流最大化;控制填埋气体的迁移;为垃圾与人群、植物、动物的隔离提供一个物理屏障。最终目的是使日后的维护工作降至最低,并有效地保护周围环境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四)厨余垃圾处理
结合“海口市、三亚市”厨余垃圾处理模式,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和完善厨余垃圾处理体系,采用科学、合理的工艺技术推进厨余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厨余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理常态化。
(五)建筑垃圾处理
结合“海口市、三亚市”建筑垃圾处理模式,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体系,形成建筑垃圾的减量减排、循环利用良好格局。提倡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加强工地扬尘控制,减少源头垃圾量;促进工程渣土在城市生态修复中的回填使用,拓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出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六)粪便处理
开展粪便单独收运处置工作,健全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居民粪便无害化处理。
(七)医疗垃圾处理
进一步完善医疗垃圾集中处置的收集运输体系,统筹规划医疗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提升医疗垃圾收集处置水平,逐步实现海南省医疗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全覆盖。
(八)危险废物处理
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全面提升全省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和水平,基本形成功能合理、系统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格局。
(九)园林垃圾利用
构建园林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园林垃圾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化政府引导、市场主体负责、社会参与的园林垃圾处理格局,实现园林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十)大件垃圾处理
构建大件垃圾收运体系,依托循环产业园区的建设,建立健全大件垃圾处理体系,逐步实现大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二、规划编制单位
规划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海南海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工
联系电话:0898-65373010
邮箱:hnsljgh@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可通过附件下载并填写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广泛、主动的原则,征求公众对规划及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的相关意见。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