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17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涉及田湾核电、漳州核电等,详情如下: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泵支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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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近期17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5.22)

2020-05-22 14:25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17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涉及田湾核电、漳州核电等,详情如下: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泵支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反应堆冷却剂泵支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2设备名称:反应堆冷却剂泵支承

设备数量:_本次采购包括两个机组共18套主泵支承(包括一次、二次预埋件,不含阻尼器)。供货范围以主泵支承及锚固件设计图纸为准,供货清单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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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3#机组预埋件\锚固件2021-5-25,垂直支承2022-9-25;

4#机组预埋件\锚固件2023-3-25,垂直支承2023-7-25

交货地点:_海南3、4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具备相应的设备制造的合格资质: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设备支承件。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2020年5月22日12:00— 2020年5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中的供应商服务)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海南34项目主泵支承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同步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泵支承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话: 010-63310389

电子邮件: liucp@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除盐单元预处理装置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YGS-20HDGC020230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为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除盐单元预处理装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除盐单元预处理装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2.2设备名称: _除盐单元预处理装置设备,设备数量:_一套ZLT系统除盐单元预处理装置设备及其备件、专用工具、耗材等;4台除盐器。

交货时间:__2022年6月30日前

交货地点:_漳州核电现场指定地点____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并具有同类产品成功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制造和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5月22日12:00—2020年5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文件格式见平台主页滚动栏)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第一次已经汇款报名成功的,无需再次汇款,上传第一次汇款凭证即可)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除盐单元预处理(投标人名称)购标款”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四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同步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除盐单元预处理装置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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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x、γ辐射监测仪表校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920WXR184C11506BD/PYGS-20HDGC020224)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州核电站1、2号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x、γ辐射监测仪表校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2.2设备名称:x、γ辐射监测仪表校准设备设备数量:1套x、γ辐射监测仪表校准设备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_需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_

交货时间:_2022.5.25交货地点:__漳州核电现场___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或设计或制造或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或技术转让或制造或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由于涉及到非豁免源的运输及安装,投标方或其分包商应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含放射源的部件要求投标方按照《放射性同位素运输管理条例》要求发货至现场指定地点。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5月21日17:00—2020年5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中的供应商服务)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 ------------购标款(项目名称可简写)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x、γ辐射监测仪表校准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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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及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RCC-M1、2、3级奥氏体不锈钢管件(DN≤70的2、3级锻制管件除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020WXR177C11506BD/PYGS-20HDGC020200)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及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RCC-M1、2、3级奥氏体不锈钢管件(DN≤70的2、3级锻制管件除外)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2设备名称:RCC-M1、2、3级奥氏体不锈钢管件(DN≤70的2、3级锻制管件除外)

设备数量:11133件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时间: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交货时间暂定为2021年11月30日,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交货时间暂定为2021年4月30日

交货地点:DDP至核电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具备管配件民用核安全1级设备制造许可证。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贸易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5月21日09:00—2020年5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中的供应商服务)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RCC-M1、2、3级奥氏体不锈钢管件(DN≤70的2、3级锻制管件除外)设备采购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可简写)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及海南昌江3、4号机组RC-CM1、2、3级奥氏体不锈钢管件(DN≤70的2、3级锻制管件除外)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10-63310389

电子邮件:zhangxm@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


福清核电1-4号机组常规岛主给水泵组及其他泵类泵壳及泵盖补焊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1-4号机组常规岛主给水泵组及其他泵类泵壳泵盖补焊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0FQHD000471

2.2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1-4号机组常规岛主给水泵组及其他泵类泵壳泵盖补焊项目

2.3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厂区

2.4招标范围

负责福清核电1-4号机组4年期间招标人需投标人完成的常规岛主给水泵组及其他泵类泵壳泵盖补焊工作。

2.5服务期限

4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起始日期,其中包含11次大修(105、106、107、204、205、206、304、305、403、404和405大修)。

2.6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承担过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设备焊接作业,工程质量合格,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母材材质(包括但不限于ASTM A487 CA6NM马氏体不锈钢)、系统压力(4-12Mpa)、系统温度(30-180℃)等信息。

(3)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焊接工程师及以上的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5月20日—2020年5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收件人:张孝炎

联系电话: 021-61592140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6月12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开标方式

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附开标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联系人:张孝炎/王命雄

电话:021-61592140/0591-86530749

邮箱:zhangxy@puyuan.com/wangmx@puyuan.com

9其他说明

9.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9.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浮子液位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浮子液位计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浮子液位计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FZ920WXR170C11506BD/PYGS-20HDGC020205

项目概况: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2.2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浮子液位计

设备数量:非核级浮子液位开关223台;

就地磁浮子液位计:28套;

吹气装置:16台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交货时间:1#机组设备2021.07.25;2#机组设备2022.05.25

交货地点:福建漳州核电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6如为联合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联合体的中方成员应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的外方成员在其所承担的技术方面担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性能。

无论在联合体协议中存在任何差异,联合体任何成员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都将视为联合体的行为或不作为。联合体中任何成员对合同的违背都将视为联合体对合同的违背。联合体中各成员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先未经招标人/买方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或者联合体的成员构成。

3.4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5月20日17:00 — 2020年5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同步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文件格式见平台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浮子液位计设备采购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同步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浮子液位计设备采购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周佳奇

电话:010-63311839

电子邮件:zhoujq@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示范快堆燃料转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示范快堆燃料转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F-PT200074-CD21-NB01)业主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简介:60万千瓦级示范快堆核电机组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门村长门澳东侧海域,厂址西北距霞浦县约21km,西距宁德市71km。根据项目里程碑节点和工程总体计划,600MW示范快堆项目于2017年12月29日浇注第一罐混泥土(FCD),计划于2023年建成投产。

3.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型号、数量:

1号机组:1套新燃料运输容器翻转机,1套新组件工艺运输系统通规,2套不合格组件暂存桶,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号机组的供货范围、数量等暂定与1号机组一致。

(2)到货时间:分批供货。1号机组暂定新组件工艺运输系统通规2021年3月到货,新燃料运输容器翻转机2021年4月到货,不合格组件暂存桶2022年3月到货。2号机组到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到货及安装时间编制交货时间表,相关设备要求至少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到货。招标文件给出的安装节点时间要求存在变化可能,投标人承诺在发生变化时能满足变化后的交货要求。

(3)交货地点:若海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码头仓底交货;若陆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否则视为弃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且满足所投标设备要求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能力及合格资质;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

(4)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及中国核电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对应招标文件第106页“投标人采购的国外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证明”)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未报名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a.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b.报名并下载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9)在“信用中国”网站(.cn)的免费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并下载招标文件。在线报名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网站首页。

如投标人已完成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但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在最晚于开标前七日将说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后反馈至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招标单位的不良投标记录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下午16:00,递交地点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赤岸大道海悦大酒店2栋开标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投标程序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在线注册和在线报名工作。

9.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卷应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用途”栏或“附言”栏须注明项目名称为“示范快堆燃料转运设备采购项目”。

10.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人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1.特别说明

11.1招标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终止招标,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2本招标项目以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最终审批为准,如果因此而导致招标条件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供货范围、合同(协议)、交货期和投标报价,招标人与投标人将就上述商务和技术相关问题另行协商。如果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拒绝所有投标,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的权力,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4投标的设备是建立在技术方案给出的现有相关接口数据的基础上的。投标人应承认并适应:对接口数据一些可能的、较小调整,并承诺并不因此改变其投标文件中所述的设备整体性能。

11.5本招标项目定标后,将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或供货协议或意向书。招标人保留废除该项目招标结果的权力。

12.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城街道龙首路280号

邮政编码:355100

联系人:佘女士

联系电话:0593-8709579

传真电话:0593-8709188

电子邮件:shehh@cnnp.com.cn

2020年5月20日


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常规岛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常规岛维修项目(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470)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常规岛维修项目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常规岛日常及大修期间维修服务。

工期:日常维修服务期限为田湾核电站5号机组商运之日起36个月;大修服务时间为田湾核电站T501、T502、T601、T602大修期间。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的具体通知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17时至2020年5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愿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5.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5.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1日9:00,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3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16层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10-63310108

电子邮件:gaokun@puyuan.com


示范快堆新燃料运输容器贮存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示范快堆新燃料运输容器贮存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F-PT200075-CD21-NB01)业主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简介:60万千瓦级示范快堆核电机组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门村长门澳东侧海域,厂址西北距霞浦县约21km,西距宁德市71km。根据项目里程碑节点和工程总体计划,600MW示范快堆项目于2017年12月29日浇注第一罐混泥土(FCD),计划于2023年建成投产。

3.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型号、数量:

1号机组:12套新燃料运输容器贮存架,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号机组的供货范围、数量等暂定与1号机组一致。

(2)到货时间:分批供货。设备到货时间为:1号机组暂定2021年4月份全部设备到货。2号机组到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到货及安装时间编制交货时间表,相关设备要求至少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到货。招标文件给出的安装节点时间要求存在变化可能,投标人承诺在发生变化时能满足变化后的交货要求。

(3)交货地点:若海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码头仓底交货;若陆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否则视为弃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且满足所投标设备要求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能力及合格资质;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

(4)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及中国核电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对应招标文件第97页“投标人采购的国外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证明”)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未报名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a.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b.报名并下载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9)在“信用中国”网站(.cn)的免费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并下载招标文件。在线报名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网站首页。

如投标人已完成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但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在最晚于开标前七日将说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后反馈至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招标单位的不良投标记录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上午9:30,递交地点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赤岸大道海悦大酒店2栋开标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投标程序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在线注册和在线报名工作。

9.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卷应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用途”栏或“附言”栏须注明项目名称为“示范快堆新燃料运输容器贮存架采购项目”。

10.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人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1.特别说明

11.1招标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终止招标,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2本招标项目以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最终审批为准,如果因此而导致招标条件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供货范围、合同(协议)、交货期和投标报价,招标人与投标人将就上述商务和技术相关问题另行协商。如果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拒绝所有投标,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的权力,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4投标的设备是建立在技术方案给出的现有相关接口数据的基础上的。投标人应承认并适应:对接口数据一些可能的、较小调整,并承诺并不因此改变其投标文件中所述的设备整体性能。

11.5本招标项目定标后,将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或供货协议或意向书。招标人保留废除该项目招标结果的权力。

12.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城街道龙首路280号

邮政编码:355100

联系人:佘女士

联系电话:0593-8709579

传真电话:0593-8709188

电子邮件:shehh@cnnp.com.cn

2020年05月20日


方家山1、2号机组新增高精度频率采集装置服务外委(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家山1、2号机组新增高精度频率采集装置服务外委(第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秦山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0QS1Q010464

2.2招标项目名称

方家山1、2号机组新增高精度频率采集装置服务外委(第二次)

2.3招标范围

(1)设计三路高精度测频信号接入P320控制系统的位置,并通过逻辑变更在并网时替代原来的转速信号参与一次调频相关逻辑,原转速信号其它逻辑不变;

(2)引入的频率信号需分布在三块不同卡件上分别进行采样,进入系统后通过三取中计算后,参与后续逻辑运算。采集卡件的精度不大于0.001Hz,逻辑处理响应时间不大于50ms;

(3)针对原有的一次调频功能,增加频率信号的仿真逻辑用于正常运行时的功能测试,仿真信号精度不大于0.001Hz;

(4)增加针对三路频率信号的偏差和故障报警,同时将报警和三取中后的数值通过通讯方式送DCS;

(5)原一次调频逻辑执行适应性修改(MW回路投入增加延时、频率信号

故障退出一次调频逻辑、取消大频差自动退出一次调频死区功能、调

频输出时间可在线修改等);

(6)原大频差限值修改;

(7)相关的修改需通过方家山P320培训模拟体验证;

(8)1、2号机组一次调频相关逻辑变量名称统一。

2.4项目实施地点

浙江省海盐市秦山厂区

2.5服务期限

预计2020年7月起至2021年3月止,具体根据工程节点调整

2.6质量标准

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具备P320 V2+软硬件平台工程业绩;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之中;

(4)项目经理要求:3年以上电仪调试及管理经验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05月19日20:00—2020年05月25日12: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收件人:冯智渊

联系电话:18917260301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06月15日9:3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开标方式

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附开标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国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联系人:冯智渊

电话:021-61592142

电子邮件:fengzy@puyuan.com

9其他说明

9.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9.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9日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海域环境监测及分析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TW020JFR172C11506BD/PYGS-20HDGC020203

2.2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海域环境监测及分析评价项目

2.3项目概况:根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海域环境监测及分析评价任务书》(1517LHYRSB01-1)的要求,对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海域施工期海水水质以及部分海洋生物、潮间带生物等进行监测,分析评价,以了解施工对周围海域环境所造成的影响,验证施工期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同时为进一步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提供依据,并为后续相关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海域施工期海水水质以及部分海洋生物、潮间带生物的质量的监测和评价。

2.5项目地点:田湾核电现场及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单位所在地,相关验收及会议地等。

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两年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合格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可简写关键字)。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供应商服务),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纳税人识别号(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20年5月19日17:00—2020年5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四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6月15日09时00分(建议在8:15-8:45之间提交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方具备中国计量认证资质(CMA)资质且资质范围涵盖本次项目招标内容。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10-63312368

电子邮件:zhangnan@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


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及碘吸附器效率试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5月

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459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及碘吸附器效率试验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459)。本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及碘吸附器效率试验服务项目等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该项目的具体要求为:进行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通风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效率试验,验证其效率是否满足验收准则的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试验文件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文件准备、工作包准备、工作票准备;提供试验设备的消耗品、试验试剂;试验用荧光素钠发生器的标定、试验采样流量仪表标定;试验用碘源的采购、运输、使用(含放射源异地使用许可)及废物处置,乙方对放射源进行管理并且进行厂房定期检查;负责试验前试验设备的维护、保养;按照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定期试验计划,参考AFNOR M62-206标准或EJ/T 1183标准,按照试验程序,采用放射性甲基碘法完成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核空气净化系统中碘吸附器的现场试验,其中主控室通风系统碘吸附器性能试验应优先考虑采用非放法开展试验;按照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定期试验计划,参考AFNOR NFX-44-011标准或EJ/T 20027标准,根据试验程序,采用荧光素钠法完成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的现场试验;对试验所采集样品在实验室进行分析,根据测试结果评价高效过滤器、碘吸附器试验结果能否满足验收准则的要求,编制试验报告和完工报告。对不合格的高效过滤器和碘吸附器进行缺陷原因分析,提出更换申请,协助进行缺陷处理,参加缺陷处理后的检查活动,对更换后的高效过滤器和碘吸附器重新进行效率试验,直至满足要求;对试验期间发现问题进行分析,负责试验组织、试验准备、试验方法、试验设备、计划协调等责任范围内的问题处理。

3.招标范围

试验范围包括:1)5、6号机组从商运开始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碘吸附器效率试验,其中5、6号机组各需开展2次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碘吸附器效率试验,5号机组第一次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包括2020年-2021年机组功率运行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及T501大修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5号机组第二次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包括2021年-2022年机组功率运行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及T502大修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6号机组第一次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包括2020年-2021年机组功率运行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及T601大修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6号机组第二次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包括2021年-2023年机组功率运行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及T602大修期间核空气净化系统效率试验。

2)5、6号机组从通风系统TOTO/TOM后至机组商运前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碘吸附器效率试验(该阶段效率试验根据调试期间实施的效率试验距离首次定期试验计划时间是否满足定期试验周期要求确定是否实施,主要涉及安全壳内大气监测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安全壳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主控室可拘留区空调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和碘吸附器性能试验)。

外委试验范围详见招标附件《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核空气净化系统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及碘吸附器效率试验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附录1主要试验项目清单与附录3主要核空气净化机组清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4.2其他要求: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5.3发售时间:2020年5月19日10:00 — 2020年5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5.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

5.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报告厅。

6.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6月12日9: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南路9000号

邮编:222042

联系人:李芳

电话:0518-82206189

电子邮件:lifang01@cnnp.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核电站支行

账号:4845 5820 9199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王健强

电话:010-6331-0136

电子邮件:wangjq@puyuan.com

2020年5月19日


漳州核电1、2号机组役前检查及重要设备出厂前第三方检查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FZ920JFR147C11506BD/PYGS-20HDGC020171

2.2项目名称:漳州核电1、2号机组役前检查及重要设备出厂前第三方检查外委项目

2.3项目概况:

(1)根据HAF001/01《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规定,役前检查是申请《核电厂首次装料批准书》的申请条件之一,核电厂首次装料前役前检查必须完成,因此,需对漳州1、2号机组开展役前检查相关工作;

(2)为了有效地降低漳州核电1、2号机组重要设备现场安装及调试期间发现超标缺陷的风险,需对漳州核电1、2号机组重要设备进行出厂前第三方检查相关工作。

2.4招标范围:

(1)漳州核电1、2号机组役前检查工作范围包括实施两台机组的核岛机械设备/部件/焊缝的役前检查,并完成检查报告。具体外委服务范围如下:

1)《在役检查大纲》和其它技术文件编制的技术支持;

2)无损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

3)负责焊缝标识、表面状态核查、可达性核查和免检、放宽检验清单的核查等工作,负责检查条件(保温、脚手架、打磨等)核查、被检对象不可达照片的拍摄等;

4)提供针对RSE-M、RCC-M和各种检测设备、检测技术等的培训服务;

5)编制役前检查总报告,负责提供与核安全局对话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6)反应堆压力容器上、下部堆内构件的电视检查;

7)热疲劳和死管段的超声检验;

8)不可达焊缝的目视检查;

9)主泵飞轮检查;

10)NNSA要求的《在役检查大纲》范围外的检查项目;

(2)漳州核电1、2号机组重要设备出厂前第三方检查工作的范围包括反应堆压力容器RPV、蒸汽发生器SG、主泵泵壳、稳压器RPZ、超级管道。

2.5项目地点:漳州核电1、2号机组役前检查地点为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漳州核电1、2号机组重要设备出厂前第三方检查项目地点为各个重要设备生产基地。

2.6服务期:

重要设备出厂前第三方检查起止时间为:1号机组2020.10.31-2022.10.31;2号机组2021.08.31-2023.8.31。

役前检查起止时间为:1号机组2022.9.30-2024.04.30;2号机组2023.7.30-2025.1.30。

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方调试计划为准。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漳州核电1、2号机组役前检查及重要设备出厂前第三方检查项目购标款”。(项目名称可简写)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营业执照、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20年5月19日9:00—2020年5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6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6)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Ⅲ级(一种或一种以上)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010-63310768

电子邮件:lvxue@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8日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域排水工程岩土工程详勘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HN020JFR080C11506BD/PYGS-20HDGC020217

2.2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域排水工程岩土工程详勘

2.3项目概况:海南核电3、4号机组排水工程包括陆域排水工程、海域排水工程、闸门井及转换井,其中陆域排水隧道、闸门井至转换井段拟采用盾构法或矿山法掘进,转换井至排水口段采用沉管法施工,排水工程平面布置见附图1和附图2。本次拟对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域排水工程开展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另外,由于排水隧道设计方案调整,因此本次勘察还对陆域排水工程进行补充勘察(陆域排水工程已进行了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排水工程纵断面布置见附图3,按基本烈度提高1度进行抗震设计。本工程坐标系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统,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4招标范围:

2.4.1勘察要求

(1)搜集沿线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周边环境条件和相关工程建设经验;

(2)查明排水工程沿线地质构造特征,进一步查明勘察范围内断层分布、性质及其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

(3)查明勘察范围内岩土层的时代、成因、类型、深度、分布和变化规律,提供各岩土层的物理性质和力学参数;查明沿线基岩的岩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结构面特征及结构面与隧道的组合关系,破碎岩体和软弱岩层的分布和变化规律;

(4)查明地层中的有害气体;

(5)查明隧道区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情况、腐蚀性、涌水量、补给来源、变化幅度;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力联系。评价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预测开挖期间出水状态、涌水量;

(6)查明勘察范围内及其附近不良地质作用的特征和分布;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以及对隧道的危害程度和影响,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7)判断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判断地基土地震液化的可能性;

(8)对隧道围岩进行工程地质分类,评价隧道的稳定性,提出隧道开挖工法、围岩支护及排水措施等的建议。

(9)对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详见任务书)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海南昌江

2.6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外业工作4个月,报告编制2个月)。

2.7质量要求或标准:须按照HAF003和HAF-J0013编写质量保证大纲及工作大纲。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注:第一次招标时已缴纳标书款的潜在投标人无须再缴费)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域排水工程岩土工程详勘(二次招标)购标款(投标人名称)”(可简写关键字)。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供应商服务),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纳税人识别号(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20年5月18日17:00—2020年5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五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6月23日9:00(建议在8:15-8:45之间提交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海洋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7)业绩情况:2017.1月-至今的勘察工作业绩(所有勘察类别均可)。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10-63312368

电子邮件:zhangnan@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8日


漳州环境监测项目(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FZ020JFR183C11506BD

招标代理机构编码:PYGS-20HDGC020206

2.2项目名称:漳州环境监测项目(一)

2.3项目概况:本专题针对漳州核电厂工程施工建设期间对厂址邻近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跟踪监测,了解和掌握当前施工对周围大气环境、噪声现状质量的监测,分析和评价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验证施工期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并进一步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并为后续的分析和评价工作提供依据。

2.4招标范围: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周围的施工期大气环境、噪声的监测;以及漳州3、4号机组厂址周边的大气环境、噪声的现状水平,为工程相关报告提供资料为建设与运行后跟踪监测提供依据。

2.5项目地点:福建漳州核电厂现场及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单位所在地,相关验收及会议地等。

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4个月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合格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漳州环境监测项目(一)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同步发布。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文件格式见平台主页-供应商服务)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20年5月18日15:00 —2020年5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6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计量认证资质(CMA)且资质范围涵盖本次项目招标内容。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三年具有大气、噪声监测项目业绩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10-63315259

电子邮件:fengcnpe@163.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大气环境监测、噪声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大气环境监测和噪声监测统招分签技术服务项目。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TW020JFR182C11506BD

招标代理机构编码:PYGS-20HDGC020215

2.2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大气环境监测、噪声监测项目

2.3-1项目概况(1):根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大气环境监测分析及评价任务书》(1517LHY-RSS03)的要求,对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周围开展施工期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以了解当前施工对周围大气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为后续分析评价工作提供依据。

2.3-2项目概况(2):根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噪声监测分析及评价任务书》(1517LHY-RSS04)的要求,对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周围开展施工期声音环境质量监测,以了解当前施工对周围声音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并为后续的分析和评价工作提供依据。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大气环境监测、噪声监测与评价。

2.5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田湾核电现场及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单位所在地,相关验收及会议地等。

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4个月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合格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施工期大气环境监测、噪声监测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同步发布。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文件格式见平台主页-供应商服务)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20年5月18日15:00 —2020年5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06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计量认证资质(CMA)且资质范围涵盖本次项目招标内容。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三年具有大气、噪声监测项目业绩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10-63315259

电子邮件:fengcnpe@163.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8日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潜水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标段一: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潜水泵设备采购(招标编号:TW020WXR162C11506BD / PYGS-20HDGC020185)

标段二: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潜水泵设备采购(招标编号:TW020WXR162C11506BD / PYGS-20HDGC020186)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为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潜水泵,标段二为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潜水泵,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潜水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262~119°27¢332,北纬34°41¢082~34°41¢522。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辽宁徐大堡核电站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辖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海,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2¢052~120°34¢122,北纬40°20¢012~40°21¢442。厂址东北距海滨乡约5km(直线距离,下同),距兴城市约32km,距葫芦岛市约46km,距离沈阳市约292km,东距营口约146km,西局绥中县城约18km,距东辛庄镇约8km,距刘台子乡约5km,西南据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站约103km。

2.2设备名称: __潜水泵__

标段一和标段二的供货范围不一致,单个标段供货范围如下:

设备数量:_标段一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共220台套潜水泵组及附属系统配套件;

标段二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共193台套潜水泵组及附属系统配套件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质保等级为QA2_、QA3、QNC,不同的设备质保等级不同,详见技术规格书,其他需满足规格书要求。

交货时间及地点

标段一:7号机组交货期:2023-4-30,8号机组交货期:2024-02-29,DDP至田湾78现场

标段二:3号机组交货期:2023-09-30,4号机组交货期:2024-7-30,DDP至徐大堡34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并具有同类产品成功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6本项目不接受贸易公司、代理公司及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5月18日15:00—2020年5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文件格式见平台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须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

标段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标段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潜水泵设备采购+标段号购标款”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3日9时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同步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潜水泵设备采购两个标段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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