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2020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明确了2020年供电监管四项重点工作,以实现“一个巩固”,推动“两个提升”,即巩固“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监管成效,提升供电市场规范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度。具体有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以开展“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综合监管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强化用电报装服务、电能质量、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信息公开监管,促进全省供电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加大疫情防控期间保电措施和降价政策落实到位监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与上海等先进城市对标,抓好《江苏供电企业优质服务情况监管评价体系》贯彻落实,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实现对供电企业科学精准监管。
二是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民生用电保障监管。充分发挥12398热线民生通道作用,强化投诉举报事项办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推进人民群众满意用电监管,督促供电企业做好民生用电特别是农村地区重要时段保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可靠用电、满意用电。
三是以规范增量配电网企业供电服务行为为手段,进一步促进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进一步。落实《江苏增量配电网企业供电服务规范》,开展增量配电网企业供电服务监管,推动连云港徐圩新区等已取证试点项目健康规范运营。积极协调解决纳入国家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的第三批、第四批项目面临困难问题,促进试点项目顺利推进。
四是以维护健康有序的能源市场秩序为目标,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综合运用监管约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措施严肃查处能源领域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提升能源行政执法和稽查工作威慑力、公信力。
原标题:江苏能源监管办明确2020年供电监管四项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