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发改委下发关于征求《新疆电网发电侧储能管理办法》意见函,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投资建设电储能设施,要求充电功率在1万千瓦以上,持续充电时间2小时以上,对根据电力调度结构指令进入充电状态的电量给予0.55元/千瓦时的补偿。
其中深度调峰费用根据基准值由公用火电厂、风电、光伏按时段共同分摊。风电、光伏将根据实际发电量比例进行分摊,并根据上一年度利用小时数与保障收购小时数之差进行阶梯性修正,电储能交易发出的电量部分不参与费用分摊。
具体政策见下文: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05月08日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05月07日
北极星储能网04月30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4月29日
北极星储能网04月27日
国家电网报04月22日
寰泰能源04月21日
中国能建04月15日
华润电力04月14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4月09日
北极星储能网04月03日
乌苏零距离05月06日
哈密零距离04月23日
中泰零距离04月22日
中国能建投资公司河南分公司04月21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04月18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04月14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04月11日
瑞科科技04月08日
哈巴河县零距离04月02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03月25日
戬威科技2小时前
中船海装4小时前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4小时前
北极星电力网4小时前
CPECC中油一建4小时前
东方风电4小时前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4小时前
中国政府采购网4小时前
国家电网报4小时前
山西省能源局5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