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储气调峰专项债券(一期)在中国债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挂网,发行规模5.3亿元,发行利率3.16%,发行期限10年期,意味着全国首支政府储气调峰专项债券发行成功。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省政府储气设施建设,妥善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在青海省发改委和财政厅支持下,以青海省公共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建投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发行了天然气储气调峰项目(政府储气)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并得到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证券等知名机构投资人的参与。
一位不愿具名的某银行支行行长斯某对记者表示,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
“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而专项债券则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是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筹集资金。所以,随着较大幅度增加专项债券规模,就是为重大在建项目,例如此次青海省储气设施建设和补短板准备‘粮草’。”斯某说。
首支政府储气调峰专项债券发行离不开政策不断提出的新要求和现实储备能力不足的压力。
一方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完善政府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企业生产经营库存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储备体系。完善储备设施投资和运营机制,加大政府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储备设施投资运营。
但目前,地方政府储气能力基本为空白。
根据政策文件,要求各地要形成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的需求量的储备能力。对于各地来说,随着储气调峰政策的出台,各省市要制定本省的储气调峰的相关规划,再分解调峰任务。首先省级层面要做好规划,再统筹肢解给各地级市。
“随着各地用气的不断增长,地方政府还需要不断的增大储备能力,而这些在规划建设中必须提前考虑到,这是一项难度不小的工作。”斯某说。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储气调峰政策能够比较好落地,接下来将可能在天然气行业中产生一批新的企业。地方政府可以完成任务的路径包括成立专门的公司做相应的投资建设;委托其辖区的企业(燃气企业)投资建设;购买辅助服务。“无论如何,首支政府储气调峰专项债券或许意味着今后在储气设施,如储气库的投资建设中,地方政府的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另一方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19)》白皮书。报告指出,我国天然气行业发展迎来战略机遇期,但行业发展不协调不充分问题依旧突出,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虽然国家出台各种政策鼓励储气设施建设,但因其所需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含量高,“储气库由谁来建设,季节性调峰责任应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悬而未解。
目前,全国储气能力仅为消费量的5%—6%,远未达到世界上15%以上的平均水平,储气能力建设依旧不足。资金消耗大、回报周期长等原因使得社会资本望而却步。“首支政府储气调峰专项债券”或为行业引入更多资本,反推储气设施建设建设加快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