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发改委一纸通知将灌阳南江风电项目(装机容量50MW)列入废止行列。
广西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灌阳南江风电项目是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李向幸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不合法的渠道列入广西2017年风电建设开发方案的。故对上述项目进行撤销处理。
相关阅读:因涉嫌受贿!广西发改委撤销灌阳南江风电项目核准
经北极星风力发电网查询资料发现,灌阳南江风电项目同样也被列入了《广西2018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与其一同入选的,还有桂林市有8个项目——灵川县3个,全州、灌阳、资源、永福、平乐县各1个。
据悉,灌阳南江风电场工程属于民营单位项目,2017年11月获核准,项目业主为桂林富兴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灌阳县西山乡观音阁乡一带山地,建设容量为50MW,总投资9323万元。在企查查官网查询业主单位显示的主营业务包含电力及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股权结构如下:

这也正好印证了撤销通知中所提到的“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谢某某财物”一事。而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李向幸已经于2018年11月12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相关阅读:广西能源局局长李向幸接受审查调查!
多次受贿风电项目——沉迷“变现”的能源局长
多家媒体文章提到,“2017年,桂林某能源投资开发公司老板谢某某通过老乡找到李向幸,表示想要开发建设风电项目,希望得到支持和关照。随后,李向幸利用担任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帮助该公司在风电开发激烈竞争中,顺利拿到开发风电项目的“通行证”。”而李得到的“回报”则是“金条12根、犀牛角碗1只”。
据悉,灌阳南江风电项目目前仍未开工建设,广西发改委按照上述规定,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核准文件。